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车险
  4. 正文

董XX与胡XX、甲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2月24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津0117民初50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一审 民事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2020-01-06

原告:董XX,男,汉族,工人,住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
被告:胡XX,男,汉族,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被告:甲保险公司,住所地河北省衡水市经济开发区、宝云街东临街门店。
负责人:闫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该公司员工。
被告:乙保险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
原告董XX与被告胡XX、甲保险公司、乙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董XX,被告甲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胡XX、乙保险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申明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董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甲保险公司在事故车辆交强险保额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4900元,不足部分由被告乙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偿原告,仍不足部分由被告胡XX赔偿;2、被告胡XX承担诉讼费。
庭审中,原告对诉讼请求进行了分项计算,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7500元、误工费15000元(三个月工资)、护理费800元(120元/天×6天)、住院伙食补助费800元(100元/元×6天)、年终奖10000元、交通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2019年5月22日19时00分,被告胡XX驾驶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由112国道右转由加油站路西侧由南向北驶入加油站过程中,遇原告董XX驾驶天津6031312号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沿加油站内路由西向东驶来,轻型厢式货车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左侧车把相刮撞,造成原告董XX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胡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董XX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宁河区医院住院治疗,造成医疗费7500元、误工费15000元、护理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00元、年终奖10000元、交通费1000元,共计34900元。被告胡XX是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的所有人,被告甲保险公司是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交强险的保险人,被告乙保险公司是该车辆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人,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上述事实均有证据证实,请依法判决。
原告为支持其主张,提交如下证据:
1、事故认定书,旨在证明,2019年5月22日19时00分,被告胡XX驾驶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由112国道右转由加油站路西侧由南向北驶入加油站过程中,遇原告董XX驾驶天津6031312号雅迪牌电动自行车沿加油站内路由西向东驶来,轻型厢式货车左侧与电动自行车左侧车把相刮撞,造成原告董XX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胡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董XX无事故责任。
2、被告胡XX的驾驶证和所驾驶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旨在证明,被告胡XX持有C1机动车驾驶证,所驾驶的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为被告胡XX,该车在被告甲保险公司投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被告乙保险公司投有50万元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保险。
3、医疗费票、住院病历、用药明细总清单、诊断证明,旨在证,原告受伤后在天津市宁河区医院住院治疗5天,诊断为:(1)左手环指中节指骨骨折;(2)左肩三角肌挫伤;(3)左肩锁韧带损伤;(4)左手软组织挫伤;(5)左髋部软组织损伤;(6)右小腿软组织损伤;(7)右踝软组织损伤;(8)腰部软组织损伤。
4、海龙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关于原告误工证明、完税证明、交通银行个人客户交易清单,旨在证明,原告董XX系海龙国际物流(天津)有限公司的职工,任翻斗车司机职务,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平均应发工资5378.86元。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计休病假67个工作日。
5、拖运费票,旨在证明,原告拖运其电动自行车花费100元。
甲保险公司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医疗费以票据金额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应按病历5天计算,误工费应按照伤者事故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核定实际减少部分。护理费按住院期间。年终奖无证据不予认可。交通费同意300元。诉讼费我公司不予承担。其他证据请法院核实。
被告胡XX、乙保险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未申明理由,没有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当庭抗辩的权利。
本院认为,甲保险公司承认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事故中,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认定被告胡XX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董XX无事故责任的意见,认定准确,本院予以采纳。被告胡XX为其所驾车辆所有人,其责任应由其本人承担。
被告胡XX驾驶的冀T×××××号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在被告甲保险公司投有交强险,在被告乙保险公司投有50万元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责任期间,被告甲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由被告乙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内代被告胡XX承担责任,仍不足部分由被告胡XX承担。
原告的医疗费7329.22元,有票据佐证,予以确认,原告主张数额有误,以本院核实数额为准;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原告住院5天,住院伙食补助费按5天计算,对其要求按6天计算不予支持,其要求住院伙食补助费按100元/天计算得当,本院予以确认;原告住院5天,住院期间一人护理,护理期按5天计算,对其要求按6天计算不予支持,其主张护理费按120元/天计算予以支持,原告的护理费为600元;原告为左肩锁韧带损伤等伤情,参照天津市司法鉴定协会《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评定准则(试行)》关于关节韧带损伤误工70日的规定,酌定原告误工期按70天计算,对其主张按三个月计算不予支持,其主张误工费按其工资标准每月5378.86元计算,有原告所在单位误工证明、完税证明和交通银行个人客户交易清单佐证,予以支持,原告的误工费为12550.67元;原告住院5天,要求赔偿交通费1000元过高,结合其伤情及治疗地距离居住地远近等情况,并被告甲保险公司认可300元,以其认可数额为准;原告主张年终奖10000元,因未提交证据证实,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董XX医疗费7329.2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合计7829.22元;在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董XX误工费12550.67元、护理费600元、交通费300元,合计13450.67元。以上两项共计21279.89元。
二、被告胡XX、乙保险公司对本案赔偿之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元,被告胡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朱润桐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书记员  王静雨

阅读排行榜

  1. 1

    梁X与古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2. 2

    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汪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X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乘客非被保险人开车门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 6

    王X与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钟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 9

    姜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上诉人蔡X与被上诉人郭X、被上诉人高X、被上诉人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10. 10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