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车险
  4. 正文

5608某保险公司与陈X甲、杨X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2月23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苏02民终560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二审 民事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1-10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
负责人:尤XX,该分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X,无锡市滨湖区恒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X甲,女,汉族,住陕西省宁陕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X乙,江阴市诚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男,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苏X,女,汉族,住江苏省江阴市。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陈X甲、杨X、苏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江阴市人民法院(2019)苏0281民初100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12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保险公司上诉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改判。事实及理由:陈X甲年纪尚轻,恢复较好,不构成十级伤残,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
陈X甲辩称,原审判决并无不当,请求维持原判。
被上诉人杨X、苏X未发表答辩意见。
陈X甲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保险公司、杨X、苏X赔偿各项损失。
原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9月6日,杨X驾驶苏B×××××轿车在江阴市区相关地段撞到骑电动自行车的陈X甲,杨X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另查实,案涉车辆车主为苏X,该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险。
双方一致确认: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4800元、误工费10100元、交通费300元、修理费900元。
经鉴定,陈X甲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15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60日。某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不予认可,但未提供相反证据,故按鉴定结论计算相关损失。
对于争议损失,原审法院认定如下:
1、医药费11847.37元。某保险公司对金额无异议,认为应扣除非医保用药,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不予采纳。
2、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经计算,分别为94400元、5000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陈X甲提供的证据明确其父亲出身于1955年12月(每月养老金109.92元),其母亲出身于1957年8月(每月养老金111.99元),其女儿出身于2005年5月,经核算,陈X甲主张的该项损失计38039.14元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原审法院认为,陈X甲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营养费1800元、护理费4800元、误工费10100元、交通费300元、修理费900元、医疗费用11847.37元、残疾赔偿金944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38039.14元,合计168236.51元,某保险公司尚应赔偿164940.51元;陈X甲应返还杨X、苏X5000元。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判定如下:一、某保险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164940.51元,该款直接支付给陈X甲159940.51元,支付给杨X、苏X5000元;二、驳回陈X甲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27元、鉴定费用3060元,合计3787(陈X甲已预交),由杨X、苏X承担,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
二审中,各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本院对原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无锡中诚司法鉴定所及鉴定人员具有鉴定资质,鉴定程序符合规范,相关鉴定意见依据充分,某保险公司虽不认可,但并未提供证据推翻鉴定意见,对于该公司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信。某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54元,由某保险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薛 崴
审判员 毛云彪
审判员 张朴田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 李 蒙

阅读排行榜

  1. 1

    梁X与古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2. 2

    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汪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X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乘客非被保险人开车门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 6

    王X与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钟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 9

    姜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上诉人蔡X与被上诉人郭X、被上诉人高X、被上诉人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10. 10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