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车险
  4. 正文

海伦市鑫博运输车队、王X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09月05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6)黑1283民初2480号 保险纠纷 一审 民事 海伦市人民法院 2016-12-28

原告:海伦市鑫博运输车队。
住所地:海伦市。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经理。
原告:王XX,女,汉族,海伦市人,地址海伦市。
委托代理人:李XX,女,汉族,海伦市人,职务该公司业务经理,住海伦市。
委托代理人:黄XX,男,汉族,海伦市人,住海伦市。
被告:某保险公司。
住所地:哈尔滨市。
负责人:张XX,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任X,男,该公司职工。
原告海伦市鑫博运输车队、王XX诉被告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1月14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文辉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海伦市鑫博运输车队、王XX的委托代理人李XX、黄力强,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任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海伦市鑫博运输车队、王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立即赔付原告王XX车辆损失赔偿金46995.00元,施救费1600.00元,停车费3000.00元,总计51595.0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6年7月20日21时许,司机朱发驾驶黑MXXX7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索引车牵引黑MXXX3挂号重型仓式半挂车沿S203线由北向南行驶至607KM+370M处超越前方同向车辆时(科右前方旗德伯斯镇阿日林一合嘎查南侧公路),与由南向北当事人周广和驾驶的时风牌农用三轮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时风牌农用三轮车驾驶人周广和及乘车人周广珍、周丽红、邱香莲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后,王XX多次找被告理赔,被告以种种理由拒赔。经科右前旗公安局科公交认字【2016】第3031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朱发负事故主要责任。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对车损价格44185.00元有异议,请提供相应的司法鉴定依据。对现场救援有异议,认为标的车损失轻微,无需救援。对停车费有异议,属于间接费用不在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内。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对当事人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认定如下:1、关于黑MXXX79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索引车牵引黑MXXX3挂号重型仓式半挂车车辆损失即修复配件价格的问题,因2016年12月26日,黑龙江钰航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意见书评估结果共为46995.00元,是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该意见书具有证明效力,对该意见书依法予以确认。2、关于施救费1600.00元,停车费3000.00元等费用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以及被告怠于履行核定该费用的义务,致使原告自行处置等原因,并有原告出示的发票等证据,对上述费用,应当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王XX因此次事故所受到的损失为车辆损失即修复配件价格46995.00元,施救费1600.00元,停车费3000.00元,以上共计51595.00元。被告依法应当在机动车商业险赔偿限额内向原告王XX支付保险金。
综上所述,对原告王XX的诉讼主张应予支持。对被告的辩驳主张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付原告王XX保险金51595.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4.88元,减半收取为487.44元,鉴定费3000.00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刘文辉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朱 贺

阅读排行榜

  1. 1

    梁X与古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2. 2

    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汪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XX与某保险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乘客非被保险人开车门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6. 6

    王X与某保险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某集团有限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钟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9. 9

    姜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上诉人蔡X与被上诉人郭X、被上诉人高X、被上诉人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水业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10. 10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