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产险
  4. 正文

周XX与甲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1月06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8)冀0902民初95号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一审 民事 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18-03-26

原告:周XX
委托代理人:张XX,河北宪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甲保险公司,住所地沧州经济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01776198XXXX。
法定代表人:康XX,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闫XX,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周XX与被告甲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月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8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张XX、被告委托代理人闫X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损失512110元;2、诉讼费、鉴定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7年7月16日,周XX驾驶冀J×××××行驶至海南省三亚市时,因台风、暴雨导致车辆损坏。原告2017年6月22日在被告处购买了机动车损失险且不计免赔,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保险期间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根据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损失。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根据法律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被告甲保险公司辩称,在核实事故发生情形、成因、性质及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后,对于确属于保险责任且无拒赔免赔情形的,在我公司保险限额内依法赔付,鉴定费等间接损失我方不承担。
经审理查明,原告所有的冀J×××××号宝马牌轿车在被告处投保机动车损失险(责任限额689000元)及不计免赔,并投有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保险期间自2017年6月22日0时起至2018年6月21日24时止。2017年7月16日,海南省三亚市暴雨,周XX驾驶冀J×××××行驶至海南省三亚市时,因暴雨导致车辆受损,并向被告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于当日接到报案并派相关人员出现场查勘。原、被告双方就理赔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委托,沧州市平安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沧平安鉴评(2017)损字第137号鉴定评估报告书,经评定估算冀J×××××号小型轿车的事故损失为人民币512110元。车辆损失鉴定评估费花费25600元。
本院认为,案涉保险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保险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原告作为实际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向被告索赔,被告应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
关于车辆损失,原告主张512110元,并提交沧州市平安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沧平安鉴评(2017)损字第137号鉴定评估报告书一份予以证明,故对该项费用本院予以认定。
关于鉴定评估费,原告主张25600元,并提交车辆损失鉴定评估费发票三张予以证明,该项费用是为查明保险事故中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应当由被告承担。
关于诉讼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因此诉讼费应由被告承担。
综上,被告甲保险公司应当给付原告保险理赔款537710元(车辆损失512110元+鉴定评估费256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判决如下:
被告甲保险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周XX保险理赔款53771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177.1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杨建林
人民陪审员  王雅杰
人民陪审员  张 琳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刘旭莹

阅读排行榜

  1. 1

    王**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吴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薛X、郭X等与某保险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张X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原告XX与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6. 6

    张X1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吴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物流有限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原告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徐X与保定市浪味仙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10. 10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