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产险
  4. 正文

韩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2月23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20)冀8601民初161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一审 民事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2020-03-10

原告:韩X,男,汉族,住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董XX,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X,河北中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负责人:王X,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柴X,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韩X与被告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7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韩X委托诉讼代理人周X,被告某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柴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韩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损21907元,施救费600元,共计22507元;二、诉讼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9年8月28日21时40分许,韩X驾驶冀A×××××的小型客车,沿陈村村北侧路由西向东行驶时,由于操作不当撞到树上,致车辆受损。此事故经认定:韩X负全部责任。冀A×××××号车辆在被告处投保机动车损失险一份,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后原告与被告就理赔事宜未达成一致,故起诉至法院。
被告某保险公司承认原告韩X在本案中所主张的事实,但认为,1、被告对原告合理合法的损失在保险范围内予以承担;2、公估车损数额过高,且原告没有提交维修发票及清单,不足以证明车辆的实际损失;3、诉讼费被告不予承担。
本院认为,被告某保险公司承认原告韩X在本案中主张的事实,故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予以确认。韩X与被告签订的机动车保险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权利义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致损,属于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被告应当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关于原告的各项诉讼请求,本院认为:第一,冀A×××××号车辆损失,经本院依法委托原、被告协商选定的圣源祥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确定车辆损失金额为21907元,被告虽对公估金额提出异议,但其未能提供足以反驳的相关证据,故被告应当以《公估报告书》确定的数额即21907元为依据在车辆损失险责任限额内承担保险赔偿责任。第二,施救费用,原告提交了长安宏顺汽车救援中心出具的施救费发票一张,显示金额为600元,被告对此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该施救费用依法应由被告承担。综上所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车辆损失、施救费等相关损失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某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付原告韩X保险金22507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2元,减半收取计181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并提交缴费收据原件(收款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62×××47,开户银行:河北银行华兴支行)。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判员  丁哲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日
法官助理刘新运
书记员刘立珠

阅读排行榜

  1. 1

    王**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吴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薛X、郭X等与某保险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张X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原告XX与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6. 6

    张X1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吴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物流有限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原告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徐X与保定市浪味仙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