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产险
  4. 正文

张XX、黄X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1月18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甘7102民初328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一审 民事 武威铁路运输法院 2019-11-08

原告:张XX,女,汉族,住河南省西平县。
原告:黄X,男,汉族,住河南省西平县。
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邹X,武威市经济开发区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
负责人:李XX,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张XX、黄X与被告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2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XX、黄X及二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邹X、被告某保险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高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XX、黄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方各项损失共计92496元。事实与理由:2018年1月23日19时0分许,原告张XX驾驶XXX号小型普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凉州区和平镇枣园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行人张培武发生碰撞,致行人张培武受伤的交通事故。后张培武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18年1月30日,凉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作出凉公交认字第62230182018013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张X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张培武负事故次要责任。同年2月9日,原告张XX与死者张培武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原告方除负担死者张培武全部医疗费用外,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办理丧事人员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共计265000元,在交警大队的调解下原告已赔付死者家属。但被告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以下简称交强险)原告方12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方62504元,剩余92496元拒绝赔付。
被告某保险公司辩称,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划分无异议。但原告方与张培武家属自行达成的赔偿协议对保险人不产生效力。其公司已按相关法律规定核算后向原告方赔偿182504.20元,请法院驳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本院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原告方提交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用发票、赔偿协议书、付款凭证、保险单及保险合同、特殊赔案审批表,被告无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8年1月23日19时0分许,原告张XX驾驶XXX号家用小型普通客车在回家途中,由北向南行驶至凉州区和平镇枣园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马路的行人张培武(1933年7月22日出生)发生碰撞,致行人张培武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培武被送往武威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6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产生医疗费41604.17元。2018年1月30日,凉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凉公交认字第622301820180130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原告张XX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张培武负事故次要责任。同年2月9日,原告张XX与死者张培武家属达成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原告张XX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办理丧事人员误工费共计265000元(已赔付)。被告某保险公司向原告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2504.20元。另原告张XX驾驶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所有人为原告黄X(黄X与张XX系夫妻关系),原告黄X为其所有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此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如下:医疗费41604.17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40元(16天X40元/天);营养费160元(16天X10元/天);护理费2328.96元(145.56元/天X16天);交通费160元(16天X10元/天);死亡赔偿金149785元(29957元/年X5年);丧葬费36852元(73704元/年÷12X6)。另综合考虑损害事实与损害后果的过错程度及近亲属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参照本地收入状况,本院酌情认定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处理丧事人员误工费2328.96元(145.56元/天X4天X4人)。以上各项共计263859.09元。
本院认为,本案为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在原告方已赔偿死者家属的前提下,保险人向投保人赔付自在法律规定之内,而本案的焦点在于赔偿的责任比例问题,原告方诉请按90%的责任比例赔付,被告提出按70%的责任比例赔付。本院经审理查明,本次交通事故认定原告张XX负主要责任,因此,在赔偿比例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原告张XX驾驶机动车在经过村庒路口时对路面观察不够,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是此次事故形成的主要原因,行人张培武横过马路时未确保安全,是此次事故形成的次要原因,根据发生事故原因力的大小,认定原告张XX在此次事故中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另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之规定,对于因交通事故致使张培武受伤住院、死亡产生的损失263859.09元,首先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120000元的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某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范围内承担80%的民事赔偿责任即115087.27元,以上合计235087.27元。
综上所述,因原告方已履行赔偿义务,某保险公司可直接向原告方进行赔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张XX、黄X各项损失共计235087.27元,扣除已支付的182504.20元,实际还应赔偿原告张XX、黄X52583.0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张XX、黄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6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王树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书记员  李 娟

阅读排行榜

  1. 1

    王**与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吴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薛X、郭X等与某保险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张X与某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原告XX与被告某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

  6. 6

    张X1与某保险公司责任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吴XX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物流有限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其他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原告息县通利黄麻精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徐X与保定市浪味仙餐饮有限公司、某保险公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10. 10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