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专栏
  3. 理赔帮
  4. 正文

男子患癌因病历瑕疵被拒赔,法院这样判!

  • 2019年04月24日
  • 17:42
  • 来源:公众号理赔帮
  • 作者:

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诊断依据,还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

病历有问题,后果是很严重的,轻则需要重新补充证明材料,耗时费力;重则直接被保险公司拒赔。

如果是病历确实达不到理赔标准,被拒赔还能接受。

而在实际理赔过程中,这种情况也不少见,提供的病历材料与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有差,比如病历文件形式有差别,或医生在病历上所写与实际病情不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病历有“瑕疵”,这种情况导致理赔不顺,甚至拒赔的情况也不少见。

那么,由于病历有瑕疵,是否可以作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呢?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起真实案例:

01 投保情况

2013年11月19日,A君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签订祥和万家特享款两全保险合同及附加08特享款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为10万元。

依据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障金额即10万元给付保险金。

2015年2月16日,A君再次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三份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合同,保障金额分别为2万元、2万元和3万元。

依据保险条款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本合同中所指的癌症,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障金额的五倍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

02 少做一项检查被拒赔

2016年5月11日,A君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治疗检查,后被诊为右乳癌。

确诊后,A君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认为“右乳癌CT2NOMOM 2 a期”的诊断并不明确,且门诊手册中诊断日期为5月5日,但病理诊断5月6日才出来,病历当中有一项检查“乳腺钼钯摄片8*10英寸”对确诊癌症有重要意义,但对方并没有进行此项检查,因此作出拒赔决定。

03争议焦点

医疗机构病历瑕疵是否可以作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被拒赔后,A君认为其提供的病历能够证明确诊为右乳癌,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情形,遂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请求获得理赔。

04 法院这样判

当地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要提供证据。A君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四份保险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

A君在庭审中提供的病历能够证明其患右乳癌的事实,被告虽基于病历中瑕疵提出原告未患病的抗辩,但未对此提供相应证据,且原告提供的医院证明对病历中的书写瑕疵作出了合理解释,故对被告的该项抗辩,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A君重大疾病保险金人民币10万元,癌症确诊保险金人民币35万元

05 案例解读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对医疗机构病诊断病历瑕疵效力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医疗机构病历的瑕疵,应当根据是否与案件争议事实有关联、是否对全卷病历的真实性有直接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区分病历瑕疵属于形式性瑕疵还是实质性瑕疵

具体到本案中,保险公司因病历中诊断的表述不明确,以及门诊手册中诊断的日期与病理诊断的日期不一致等瑕疵而认为A君并未患病,拒绝赔偿。但法院认为这些瑕疵应属于形式性瑕疵,属于医院内部对病历书写的管理存在漏洞,且经过医院出具证明,合理解释了上述瑕疵发生的原因。

且经过法官的调查,结合全案证据材料,通过事实印证A君提供的医疗机构病历可以证明其患右乳癌的事实。不能因为病历中的形式性瑕疵而否定整份病历材料的真实有效性

阅读排行榜

  1. 1

    骑二轮电动车发生车祸,意外险能不能赔?

  2. 2

    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疾险理赔的难点与机会

  3. 3

    先天性疾病被拒赔,是不是没办法获赔了?从这两点看是否该赔!

  4. 4

    患克罗恩病,被指不够严重并拒赔,法院这样判!

  5. 5

    是否属“猝死”起争议致拒赔50万,法院:应当赔!

  6. 6

    做了“肾上腺手术”还被拒赔,限定手术原因的条件是否合理?

  7. 7

    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因个别数值不符被拒赔,合理吗?

  8. 8

    “先天性疾病”拒赔纠纷,为何法院支持赔?——聚焦“提示说明义务”

  9. 9

    确诊溃疡性结肠炎,保险公司:治疗方式不对,拒赔!法院这样判!

  10. 10

    被诊断为重度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为何还是理赔不了?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