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零时,新能源专属车险将上线,上线后直接切换,混动车、纯电动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将使用新条款,传统燃油车使用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以下简称燃油车条款)。对于业务一线人员,应当了解这些区别,并思考市场如何反映。
一、新能源车险产品与传统车险产品的区别
一是条款的区别
新能源条款主险和燃油保险车条款的架构差不多,都包括车损险,三者险和责任险,区别在于:
1、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不止是包括车身,还包括电池及储能系统、电机及驱动系统、其他控制系统以及其他所有出厂时的设备;
2、三个主险的意外事故均”含起火燃烧“;
3、保险责任中“使用含包括行驶、停放、充电及作用“。
附加险和燃油车保险条款相比,删除了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修订了增值服务特约条款(比如删除送油服务等方面),需要关注的是新增了附加外部电网故障损失险、附加自用充电桩损失保险和附加自用充电桩责任保险三个附加险。
在承保实务中,附加自用充电桩可能要录入型号、编号和地址等信息,并且提供照片。
二是保费的区别
从专业媒体的分析来看,基准费率总体上会有小幅下降,但是这种静态的分析对于市场分析的意义不大。
保费的计算方式仍然和燃油车保险一样,大部分区域仍然是基础保费、ncd系数和自主系数三者的乘积,ncd系数的规则、自主系数的区间和燃油车保险一样。
三是获取费用的区别
新能源车的附加费用率(计算基础保费的一个重要因素,附加费用率高则基础保费高,附加费用率低则基础保费低)由25%降为15%,相应的市场预期的新能源车的获取费用会低于燃油车,我们看到某地区行业的要求,新能源车”报行合一“的费用率较低。
二、市场对新能源车险的反应
一是新能源车的保费是升还是降?
很多非保险专业的媒体根据费率表得出将有八成新能源车保费下降的结论,很可能是一个乌龙。因为即便是改革前的费率和责任,保险公司对这块业务已经非常谨慎。
一方面专属条款的保险责任有所扩大,另一方面旧的经营风险没有减少,比如电池的道德风险、电池自燃的风险、车企配件垄断的问题和维修成本高的问题等等,车险整体经营承压的情况下,保费充足率再下降的空间几近于无。
但是毕竟这是今年行业的压哨举措,社会关注度较高,改革初期各主体公司采用怎样的承保策略还需要再观察。
二是理赔纠纷是否会增多?
新能源车险专属车险是一个新产品,大家对于条款的解读也不尽相同,在理赔服务上也会有偏差,会不会造成理赔纠纷:
1、2020版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免责里删除了机动车自燃不赔的条款,也取消了自燃险的附加险,也就是常规说的包括了自燃险责任,但是行业内通常理解的是”自燃“,而新能源车险条款里的责任为”含起火燃烧“,两者是否有区别?
2、机动车保险条款里的免赔条款里有”电池衰减、朽蚀、腐蚀、故障、本身质量缺陷“内容,在工作实务当中,如何界定责任?另外,在使用3-5年左右时,电池本身进入自然衰减期,会不会增加道德风险?
3、目前大部分城市的自用电桩不规范,这部分的保险责任是否能清晰厘定?在主险里,外部电网故障损失是除外责任,单独作为附加险,除去取证问题外,这个会不会像车险综改前的附加险一样成为一个争议点?
三是新能源车险对市场格局的影响
新能源车险在近几年会迅猛发展,市场占比越来越高。市场对于新能源车险产品的关注并不在于产品本身,而是这个产品背后对车险市场格局的深远的影响的可能性,比如UBI车险的出台、汽车厂商和保险公司合作关系的衍变、对普通业务员生计的影响等等。
这才是终极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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