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周末,认真研读了财新周刊的封面文章,结合自己对保险法及保险行业的认识,写了《保险打破刚兑?这可不是危言耸听》。
文章群发后,我也发到了法言保语交流群。结果,引起了大家的激烈争论,甚至当场就有人退群。
此时的我,一脸懵逼,外加一肚子恼火。
我写得够清晰明白了啊,大家竟然认为:以后大的保险公司也要破产、打破刚兑后保险要走下坡路了。
就算没看我通篇论据,结尾总得看看吧。
看到没,这还是加粗了的。
结果,我竟然成了“恨险党”。我,竟然幸灾乐祸欢迎打破保险刚兑?!
为啥会这样?经过充分周密、细致严谨地思考,我发现问题就是出在了充分周密、细致严谨上。
我的文章是写了干啥的?给大家看的嘛。
那写成论文,引经据典,是要干啥?考研吗?
显然,这是搞错了受众。
咱为啥搞这个法言保语公众号,为啥白话解读保险法?因为大家不爱看或者看不懂枯燥的法条嘛。
那搞一篇大家都不爱看的文章,明显就是忘了初心,活该!
所以,今天洒家带着情绪,来找补一篇,不管论据只说结论,各位客官要是不爽,请自行阅读我上篇文章,还是不爽,赶紧取关。
结论一:保险法修订案中会增加打破刚兑的规定
财新周刊上的那句引爆朋友圈的话,绝非杜撰。
以我对目前保险行业发展的了解以及对保险法体系的研究,保险打破刚兑,将是必然。
结论二:打破刚兑对保险行业是利好而非利空
打破刚兑了,还能是利好?
咱不是生活在童话世界里,非黑即白。这里的打破刚兑,不是资管新规的破刚兑,让你血本无归,是参照日本等模式,允许对保险合同进行合理变更。
保本,依然是保险的底线,但收益,尤其是高收益,可能会损失10-20%。
先别急,允许损失当然不是利好。
但是这种损失,是倒逼消费者选择优秀保险公司,快速淘汰垃圾险企、问题险企。
如果消费者有恃无恐,只认高利率,明明知道这家险企快倒闭了,还去买,等着国家和其他优质险企接盘,那对保险行业才是真利空。
所以,还是那句话:打破刚兑是加速“不负责任”险企出清的必要举措,问题险企都被拔掉了,消费者的认识被扭转了,对于整个保险行业,对于有担当有责任的险企,才是真利好、持久利好。
结论三:大公司总体而言比小公司更受益
这里先声明一下,不是小公司就不好,关键是看这家公司的股东操守和经营班子专业性。
那我们如何知道大股东操守好不好,经营班子专业性强不强?
确实不太容易知道。
连一篇文章都不会去研读的人,要去搞懂这个,绝无可能。
但我们可以基本上断定:大的险企,比小的险企在这两方面都要好得多。
当然,也有人说了,安邦也很大啊,不照样出问题,没错,安邦是大,但股东的胆子更大。
最好去研究下这家险企的股东构成,含“央”、含“国”量高的,一定比低的强。
如果还是不好判断,躲开目前还没披露偿付能力的公司吧。
好吧,以上被点名的公司,得罪了。
公司不行,跟员工关系不大,但是您就是觉得受到了伤害,本人概不负责,反正这图是别人整理的。如果就是要骂我,那就顺着网线过来吧。
结论四:对于高利率保险产品销售是利好
这个结论,其实跟我的文章没半毛钱关系。
但是,我猜肯定很多人看完标题就在想:坏了,打破刚兑,保险不好卖了。
我只能说:格局小了,问题想简单了。
为什么都刚兑了,对保险销售,尤其是高利率产品销售是利好。
第一,市场利率持续走低短期内不会变化。
虽然财新周刊指出,国外的保险公司破产潮是利率快速下行导致利差损造成,而我们目前经济形势还算稳健,市场利率也处于偏高水平。
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利率就是在不断降低,这个时候通过保险锁定一个较高的利率,无疑是明智。
第二,打破刚兑没有彻底否定保险的安全性。
关于保险公司及保险的安全性,真的,大家去认真阅读下我之前的解读,
保险法解读第48期,保险公司已破产了三家?保单权益不受影响?你的认知,可能都是错的
打破刚兑,只会让大家认识到,原来保险的背后由国家兜底啊,就算一不小心买到小公司的产品,本金都在,只是利益损失105-20%,那比起中植系,比别的金融产品,岂不是好了十万八千倍?
那含“央”、含“国”量高的保险公司的产品,更是闭眼买就是了。毕竟你现在买和明年买,能买到的利率可是不一样的。
那你说,现在要不要买?
既如此,那对目前的产品销售,是利空还是利好?
好了,要说的话,一口气都写出来了,真爽,既不要找证据,也不去管他喵的对错。
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爱咋咋滴,散会。
法院判决:投保人欠债被强制执行期间,转让保险合同行为,有效!
中院判决:虽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但人身性质的保险金,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院案例库案例:保险公司不能以未确诊疾病的体检结论,认定投保人已知道其患有某种疾病
保险公司可以主动解除保险合同的五种情形
法院案例库案例:未明确说明,“零时生效”条款无效
法院案例库案例:未投保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可通过责任保险赔偿来承担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案例库案例:保险公司怠于定损、理赔,造成被保险人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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