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最近,几个咨询问题内容让编者感到有些不安,再加上和一些行业内部人员的交流,更让编者对上述不安的情绪加重。自去年(2020年9月19日)费改以来,车险行业的车均保费有明显下降,就是说,车险保费便宜了(一些车主会说我的为什么反而贵了,这个问题,编者在之前的文章中有详细介绍,你贵了不能说明整个行业就涨了,我说的是整体,不是一小部分车主,如还有不解的,可以翻看历史文章《“整体保费降20%,综合成本未明显上升”的思考》!)。就是说,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相对减少了,但理赔因素基本没有改变,所以,赔付率上升了,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利润降低了,所以,很多保险公司开始在动歪主意了!!!
那么,保险公司怎么样减少赔付,增加利润呢?他们有很多手段和方法,其中一个手段就是,通过降低配件的价格。这种方式,其实一直存在,编者在之前的文章《保险理赔中的定损金额问题之“配件价格问题”》,已经介绍了保险公司的操作手法和车主的应对措施,但是,鉴于赔付压力,从2020年开始,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无底线的抠门方式降低配件价格了,就是使用“再制造件”。其实,说白了,“再制造件”就是二手配件,或者叫翻新件,本质上,就是二手货,通过的这样的方式,其成本比市场流通配件还便宜,甚至比一些副厂件还要便宜,通常只有一般赔偿价格的20%左右。虽然说,这些配件的品质和正厂件或原厂件接近,但毕竟是二手的,是别人使用过的,从商业角度,存在欺诈的嫌疑。
这种处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必须经过修理厂的配合,即,需要修理厂的同意,因为,一般情况下,配件是修理厂通过自己的渠道进货的,现在,意味着,需要从保险公司提供的渠道进货。那么,如果修理厂没有好处,你觉得修理厂会干嘛?所以,保险公司肯定需要给修理厂一定的好处,其利润肯定是超过或接近修理厂自己进货的收益,这样,修理厂才会同意,通过这样的处理方式,利益链就形成了,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又一次形成了一丘之貉的同盟关系,但,被坑的永远是车主!!!
那么,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的,其实,在《保险理赔中的定损金额问题之“配件价格问题”》文章中已经有介绍了。这类问题,如果车主前期没有掌握一些证据,后续维权非常困难,基本只能吃哑巴亏,而且,最后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为车主还需要自己掏钱再进行维修。要解决这个问题,车主务必在维修前,对保险公司和修理厂明确告知,我要赔偿和使用原厂配件,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有了这个动作,如果保险公司赔偿的不是原厂配件,比如是市场流通配件、副厂件,或者“再制造件”,就涉嫌欺诈,后续维权就相对简单,而且后续获赔配件的可能性就大增。对修理厂,也是同样的方式,在维修前,在维修协议上写明要求,并留好材料。这些步骤,前面2例咨询编者的车主都没有做,导致修理厂和保险公司一直推诿,他们的一个说法就是,他们没有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并没有违法。这样,车主拿他们一点办法也没有,银保监局、交通运输局等政府部门对他们也只能是象征性的谈谈,并不能做出处罚,因为他们确实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就是我们通俗讲的,“合法不合理”,但车主的权益的受到了损失,关键是,还毫无办法,所以,是一件非常无奈而愤怒的事。
总结,车主在维修前,要向保险公司和修理厂,以书面形式,明确要求,必须赔偿原厂配件,如果后续出现纠纷,车主维权成功的概率大大增加,权益更容易得到维护。因为赔付成本的增加,现在,很多保险公司通过一些手段将降低赔付,但最后,大部分是通过伤害车主权益实现的。就像一些商品,成本已经很低了,厂家如果还要降低成本,怎么实现?大概率,大部分情况是通过减少用料,降低产品品质的方式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