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专栏
  3. 法言保语
  4. 正文

一句草包被行拘,这种“官威”该休了。

  • 2021年01月28日
  • 15:16
  • 来源:公众号法言保语
  • 作者:

说人一句草包,就被拘留3日,不对,是被跨市拘留3日,你会信吗?

不信?这事儿还真发生了。

相信各位客官已经看到了最近热议的离奇“骂人”拘留事件。

该案极其简单,就是当事人任女士在业主群里对其社区书记不满,发了一句“看这个草包支书怎么说的”,然后被该书记刘某报警,后刘女士在贵阳被毕节警方跨市铐走并行拘3日。

该案被热议之后,引发了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微评、央视网评等诸多官媒均对此事进行了评论。

毕节警方也随即发布通报:撤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派出所所长和办案民警停职调查。

此案为何能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和热议?

1、骂人有风险,谨防被跨市。

为何任女士会被行拘?

毕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对任女士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那任女士公然侮辱他人了吗?

Law叔认为,要厘清两点:

一是公然,二是侮辱。

所谓公然,是指能够为不特定多人所闻所见场合。但是不以实际上被多人所闻所见为必要,也不以被害人在场为必要。

两百多人的微信群,是公然。

草包,意指无能之人,算侮辱吗?

算。

这样看来,任女士就是公然侮辱啊。

但是,换个角度,谁能保证没“公然侮辱”过人?

大抵我们每个人都在公开场合情绪激昂的讲过比草包更难听的话,为啥我们没被行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要考量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

如果不考量这三个维度,民警每天只要干一件事:拘人,拘骂人的人,如是这样,你会看到,每天街上警车呼啸,好不热闹!

网友“倒怀清香品人生”对此事的评论,道出了吃瓜群众的心声。

此评论,虽为戏谑之谈,但读罢带来极大舒爽度,引得众网友纷纷点赞。

2、“官威”之下,“草包”遍地。

那为何别人骂人没被拘,你任女士骂人就被拘了呢?

先说一个巧合:书记刘某的前夫是七星关分局的民警。

你说巧不巧。

看完这个巧合,再来看任女士为何骂刘某。

刘某身为社区书记,面对任女士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合理质疑,却以“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来霸道答复。毫无专业性可言,可见其工作能力。

这样被人说草包,冤吗?

活该!

根据《民法典》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的决定权在业主大会手上,不是业委会说了算。

作为社区书记,这应该是必须要掌握的基础专业知识。

假若刘某是确实不懂,那就是真草包;若是明知如此故意来搪塞打压任女士,掩盖非法目的,那就是真恶霸。

不管是真草包还是真恶霸,反手还要告人一状,这就太没武德了。

早在2009年,公安部就发布了《关于严格依法办理侮辱诽谤案件的通知》。该通知提到:

“一些群众从不同角度提出批评、建议,是行使民主权利的表现。部分群众对一些社会消极现象发牢骚、吐怨气,甚至发表一些偏激言论,在所难免。如果将群众的批评、牢骚以及一些偏激言论视作侮辱、诽谤,使用刑罚或治安处罚的方式解决,不仅于法无据,而且可能激化矛盾。”

任女士,言语确实偏激一点,但也确实是对不合理现象的牢骚和怨气,绝不至于被行政处罚拘留3天。

说到底,任女士被跨市,只不过是个别人“耍官威”的必然结果。

若刘某不是书记,别人骂草包她会告别人?

若刘某前夫不是七星分局民警,任女士会被跨市?

用脚指头都能想到,此事发生概率微乎其微。

官威这东西,不是一下就具备的,一定是长时间的滋生、发酵、蔓延,然后由内及外渗透出来的一种心理上高高在上、行动上飞扬跋扈的嚣张气质。

一言不爽就敢跨市,足见其嚣张程度。

对于是刘某前夫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违法违纪问题,七星关区纪委监委已经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若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央视网评写到:“草包支书”案牵出一批“草包”。

作为领导干部,本不应该因为群众的一句“骂声”就恼羞成怒,而当地警方以此为由“跨市拘捕”,这种明显违法之举又是如何通过相关领导审批并执行的?其背后的问题令人细思恐极,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件“草包支书”案牵出了一批“草包”!

从一个“草包”牵出一批“草包”,究其根源,就是被“官威”蒙了心,掌握了权力,就觉得掌握了真理,就决定、左右了别人的一切。

耍“官威”的又何止这一人!!

24日晚,四集电视专题片《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在央视综合频道播出第四集《严正家风》。

“严夫人”可以在孩子班级群里呵斥、威胁老师,成功将严书记坑下马。

1月13日晚,大连市友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琛明,因为不服从志愿者要求登记身份证号的防疫要求,打电话给街道下属社区卢副书记协调,结果事件曝光后前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后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月21日,因掌掴市政府秘书长,被网络公开举报的河南济源市委书记张战伟,在河南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被免职。

掌掴下属、拒不配合防疫、跨市行拘,均是高人一等的“官威”作祟!

官威何处来?

来自于秉公为民的浩然正气,也来自于直面问题的平心静气,绝不是来自于骄奢跋扈的歪风邪气,更不是来自于勾连串通的乌烟瘴气!

刘书记、严夫人、王主任、张书记们,时代已经变了,请放下假“官威”,干些真实事。

智能手机不一定能提高人们的智力,但一定提高了监督能力!

希望不再有人经历任女士这样的遭遇,假如真有,请下一个任女士不要忍气吞声。

阅读排行榜

  1. 1

    法院案例库案例:保险公司不能以未确诊疾病的体检结论,认定投保人已知道其患有某种疾病

  2. 2

    保险公司可以主动解除保险合同的五种情形

  3. 3

    法院案例库案例:保险公司怠于定损、理赔,造成被保险人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4

    离婚后,一方为子女买保险,另一方也要出一半?

  5. 5

    干货:保险合同晦涩复杂,法律如何保护被保险人一方利益?

  6. 6

    明明隐瞒重大疾病结婚,却无法撤销婚姻?重疾险,应该成为婚姻标配

  7. 7

    最高法案例:保险公司安排体检,不能免除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8. 8

    闯红灯、意外险、再婚、理赔款、遗产纠纷,法院的这份判决,值得每个人深思

  9. 9

    投保当天就出险,“零时生效”约定有效吗?能否获得理赔?20个法院判例,告诉你答案

  10. 10

    离谱,买保险前已经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也要赔?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10. 10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