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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起草新的保险市场规则

  • 2021年08月06日
  •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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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非银行金融服务市场的新监管机构,乌克兰国家银行(“NBU”)正在为乌克兰议会最近通过的第1号法律草案一读为保险公司的新监管环境铺平道路。5315“关于保险”。该法律草案的目的是解决NBU2020年白皮书中提出的问题,该白皮书将偿付能力和流动性、无效的商业模式、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质量低下、缺乏透明度和不公平竞争确定为导致阻碍了乌克兰的保险市场。预计该法律草案将影响乌克兰保险业务的大部分方面。本文概述了现有和新参与者的草案法律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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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引入了分类许可(例如,持有寿险类牌照的保险公司将不获准经营非寿险业务,反之亦然)。法律草案将人寿保险分为五类:欧盟偿付能力II指令的I至IV类加上养老保险,以及符合欧盟偿付能力II指令的18类非人寿保险。


更广泛的消费者披露要求


保险公司将有义务向消费者披露有关保险合同条款和费用的更详细信息,例如确定保险费的程序、保险收益的征税以及人寿保险的税收优惠等信息。


新业主的义务


保险公司必须披露其所有权结构。保险公司的股东将被要求向NBU确认其财务状况和声誉。如果不遵守新标准,NBU将有权暂时中止股东的投票权。


新要求包括加强保险公司违反实质性利益收购批准程序的责任。特别是,如果未经NBU同意而获得权益,则交易将无效。(批准后允许有轻微的例外)。


偿付能力的差异化方法和最低注册资本规则


法律草案为欧盟偿付能力I和欧盟偿付能力II指令中规定的偿付能力要求提供了一种新方法。资本要求包括偿付能力资本要求(SCR)和最低资本要求(MCR)。根据SCR和MCR的计算,保险公司的资本应该能够覆盖其未来12个月的意外损失,置信区间分别高达99.5%和85%。非人寿保险公司的MCR水平不能低于3200万阿联酋和人寿保险公司的4800万阿联酋。


风险导向监管


NBU提出了一种以风险为导向的保险公司监管方法。法律草案引入了一些纠正和早期响应措施(例如,要求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辞职的权利)。建议的变化将使NBU能够及时做出反应,防止保险公司在没有履行对客户的义务而不是处理破产后果的情况下离开市场。监管也将根据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而有所不同。


新的退出程序


保险人可以自愿退出保险市场,也可以根据法律草案规定的具体理由,通过NBU的决定退出保险市场。对于根据保险协议有义务的保险公司和没有义务的保险公司,退出程序会有所不同。


经纪人的新功能


保险中介机构(即经纪人)是保险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沟通的关键环节。征求意见稿完善了对经纪人活动的监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经纪人服务质量保障。特别是,对经纪人的培训(例如经纪人每三年需要通过NBU的培训)、能力、声誉(例如他们不能有犯罪记录,也不是破产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和信息披露将适用更严格的要求义务(例如收取的费用)。此外,草案现在明确禁止保险经纪人向客户和客户的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收取费用。


新的许可要求


NBU正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新的许可条款,该条款也将适用于保险公司。许可条款草案(法规草案)的一些值得注意的方面包括:


● NBU对保险公司首席执行官的批准;


● 对声誉的详细要求。不合规人士现在包括在过去三年内未能履行对NBU的义务、未能缴纳超过400欧元的税款、违反超过20,000欧元的财务义务超过30天、持有另一项重大利益的个人金融机构等);


● 改进了大量股权批准程序,其中包括共同持有大量股权的标准以及在NBU未批准收购大量股权的情况下任命代理人的可能性;


● 详细的利益冲突要求(例如,限制在管理层和监事会的职位合并,禁止总会计师在另一家公司工作等)

总的来说,草案建议修改一些法律,使其符合新的保险规则。因此,通过法律草案和条例草案应确保:


● 引入统一的国家监管模式;


●保险市场监管的现代方法;


● 更有效的保护客户权益。


法律草案和条例草案也有望改进许可要求、偿付能力评估、公司治理、风险导向和相称方法的应用,以及引入更全面的重组和保险公司退出市场的程序。


该条例草案目前正在公开讨论中。一旦通过,该法律草案将在乌克兰总统签署两年后生效。过渡期将使市场适应新规则和NBU的新监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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