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某保险公司与霍林郭勒市恒大运输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1月24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内22民终640号 保险纠纷 二审 民事 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20

上诉人(一审被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包头市(昆区希望小区)。
法定代表人:何XX,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XX,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霍林郭勒市恒大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通辽市。
法定代表人:刘XX,职务: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冬X,内蒙古通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与霍林郭勒市恒大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运输)因保险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内2222民初468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9年04月25日立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二)项规定不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某保险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法院(2018)内2222民初4683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2、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及理由: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1、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污染事项属于免责事项之一,上诉人已在合同条款中加重字体进行了明示,并在保单中进行明确说明,上诉人对免责条款尽到了明示与说明义务,故该免责条款有效;2、被上诉人提供的施救费发票属于代开发票,无法证明施救主体的真实性,且发票金额过高不具有真实性,不应采信;3、上诉人已向被上诉人给付交强责任限额的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
恒大运输答辩称,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恒大运输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理赔保险金51800元。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8年6月5日9时许,钟彦军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车沿科右中旗代霍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科右中旗新丰嘎查路口时操作不当致使车辆侧翻,造成车辆及道路护栏损害的交通事故。恒大运输车辆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强制责任险、商业三者险、车辆损失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后,科右中旗公安局交管大队出具了右中公交简字(2018)第7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钟彦军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后经双方沟通,某保险公司理赔了恒大运输的部分保险金,剩余的油污费、施救费人民币51800元拒赔而形成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恒大运输的投保车辆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某保险公司应向恒大运输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某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因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尽到明示义务,因此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4条的规定,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赔付原告恒大运输车辆保险金人民币51800元。案件受理费547.5元,由被告某保险公司负担。”
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二审中,双方均未未提交新证据。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保险公司应否向恒大运输理赔保险金51800元。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将污染事项作为免责事项之一,虽对该保险条款以加粗加黑的方式显示,但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向投保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明确说明该免除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故不能认定其已履行了对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某保险公司主张恒大运输提交的施救费发票不具有真实性未提交相反证据予以反驳,该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关于某保险公司已向恒大运输给付交强责任限额的财产损失赔偿2000元,双方已自行确认,本院不予审理。
综上所述,某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96元,由上诉人某保险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罗延红
审判员  李永刚
审判员  杨丽君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宋嘉钰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2024年新能源商业车险保费首次突破千亿元

  10. 10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