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甲保险公司、王XX保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09月08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6)黔01民终4109号 保险纠纷 二审 民事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10-20

上诉人(原审被告):甲保险公司
三桥分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
负责人:毛XX,该分公司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X,女,
汉族,住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上诉人甲保险公司三桥分公司(以下简称人民保险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XX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6)黔0103民初183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于2016年8月15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保险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上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事实和理由:被上诉人将车辆停放在渡口处,应当对发生事故有预见性,对安全性进行防患。其车辆发生损失,是由于其自身失误造成,应当由其自行承担损失。同时被上诉人的损失是在静态下发生水淹,此次事故不属于上诉人的赔偿范围。一审认定此次事故系自然灾害不符合事实。根据《乙保险公司家庭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赔偿责任范围明显不包括此次事故。因此一审判决上诉人承担责任错误。
被上诉人王XX辩称:当时是晴天,当地也没有任何标志,本案事故属于自然灾害,保险人应当赔偿。
王XX向一审起诉请求:一、判令被告人民保险公司立即赔付原告王XX车辆损失16902.80元;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告王XX将其所有的贵J×××××号小型轿车在被告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94390元,保险期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2日。保险合同特别约定中写明,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为本保单的第一受益人,当一次保险赔款超过五千元人民币时,保险人必须按照第一受益人的书面指示支付保险赔款。2016年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原告驾驶贵J×××××号小型轿车停放在贵州省德江县新滩渡口处,于2016年2月13日早上8时50分左右在新滩渡口被水淹没,造成贵J×××××号车车身部分受损。德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进行了勘验,并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事故发生后,原告王XX同时向被告人民保险公司报案,被告人民保险公司也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验。2016年3月5日原告王XX将贵J×××××号车辆送至贵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进行修理,支付了车辆维修费用12302.80元。2016年3月20日,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出具了一份保险理赔确认书,表示因该车发生保险事故,该公司现委托原告自行修理,并同意被告人民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金额小于或等于人民币贰万元时,将保险理赔费用划入原告的账户。2016年5月12日贵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在该保险理赔确认书上加盖了公章,证明该保险理赔确认书属实。后原告王XX与人民保险公司就原告车损赔付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故原告诉至法院,诉请如前。一审法院认为,原告王XX所有的贵J×××××号车辆在被告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损失险的事实双方均不持异议,法院予以确认。原告王XX将贵J×××××号车辆停放于德江县新滩渡口处后于2016年2月13日上午8时50分左右被水淹的事实,有德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予以证明,同时被告人民保险公司也现场进场了勘验,法院对此予以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为东风日产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但该公司已出具了保险理赔确认书,表示同意在本案事故中的小于或等于人民币贰万元的保险赔偿金由原告王XX领取,故原告王XX是本案适格的主体。事故发生后,原告王XX将贵J×××××号车辆送至贵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进行修理,产生维修费用12302.8元,有贵州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开具的发票、维修清单予以证明,法院对此予以确认。被告人民保险公司认为,原告王XX所有的贵J×××××号车辆是属于静态被水淹没,不属于《乙保险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中由保险公司应赔付机动车损失的原因范围内。但结合原、被告陈述及本案事故发生事实可以看出,原告王XX将其所有的贵J×××××号车辆停放于德江县新滩渡口处后被水所淹,属江水涨潮的意外所致,并不是原告王XX人为故意为之。而原告在被告处投保机动车损失险的目的,也是为了车辆在遭受自己所不能预想的意外事故损坏时能够得到保障,这也是原、被告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初衷。《乙保险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中列举的事项中虽没有明确写明江水涨潮所致停放车辆受损情况,但本案车辆受损原因也和第四条中所列的自然灾害原应属于同一类。基于原、被告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目的和本案实际情况,对原告王XX要求被告人民保险公司赔付其垫付的贵J×××××号车辆的维修费用12302.80元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原告王XX请求被告人民保险公司赔付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1500元及拖车费3100元,因该两笔费用并不属于机动车损失险承保范围,对此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之规定,判决如下:乙保险公司贵阳三桥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赔付王XX垫付的车辆维修费人民币12302.80元;二、驳回原告王XX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22元,减半收取111元,由被告乙保险公司贵阳三桥支公司公司负担81元,原告王XX负担30元(此款原告王XX已预缴,被告乙保险公司贵阳三桥支公司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本院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二审查明:德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德公交证字(2016)第02130850号道理交通事故证明:贵J×××××号小型轿车于2016年2月12日下午15时30分停放在新滩渡口处,于2016年2月13日早上08点50分左右在新滩渡口被水淹没。即在贵J×××××号小型轿车停放时,停放地点当地并无水淹。在停放车辆大约十七个小时后,该车辆被水淹没。
本院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王XX将其所有的贵J×××××号小型轿车在人民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赔偿限额94390元,保险期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2日,双方保险合同成立。该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王XX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在投保车辆遭受自己所不能预见的意外事故损坏时应当获得保险理赔。上诉人主张:一审认定此次事故系自然灾害不符合事实,事故是由于被上诉人自身失误造成损失,其应当有预见性,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对上述主张,根据德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16年2月15日出具的德公交证字(2016)第02130850号道理交通事故证明,贵J×××××号小型轿车停放时,停放定点并无水淹。在停放车辆大约十七个小时后,该车辆才被水淹没。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应当对事故发生有预见性,但要求车主对车辆能够正常停放的地点在十七个小时后的情况有所预见,未免过于苛刻。因此本案事故难以预见,属于自然灾害。同时,虽然在上诉人提交的《乙保险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中列举的理赔事项中没有明确写明江水涨潮所致停放车辆受损情况,但本案车辆受损原因与第四条中所列的自然灾害属同一类。投保车辆因自然灾害受损,保险人应当在机动车损失保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综上,人民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7元,由上诉人乙保险公司贵阳三桥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甘 炫
审 判 员  刘晓玲
代理审判员  刘永菊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书 记 员  龙珍珍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