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甲保险公司等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09月05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6)02民终2336号 保险纠纷 二审 民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6-03-25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保险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西区。
法定代表人卢志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家骥,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海峰,男,
上诉人(原审原告)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住所地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1718、1719。
负责人梅志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安家骥,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郭海峰,男,
上诉人(原审被告)张XX,男,
上诉人、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上诉人张XX因劳动争议一案,均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10552号民事判决,分别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原告诉称
2014年6月,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起诉至原审法院称:张XX绩效考核不合格未得到绩效工资,不是拖欠工资;张XX绩效考核不合格,我公司不发绩效工资,是企业行使经营管理权的正当、合法行为。张XX要求我公司支付所谓的拖欠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员工部分年薪作为绩效考核工资或浮动工资,绩效考核达标就发,不达标就不发,是企业正当行使经营管理权合法行为,是常规作法,与拖欠工资完全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问题。张XX不承认见过绩效考核方案不是事实。张XX加班加点工资已经结清,要求我公司支付所谓的加班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无理。张XX在仲裁时主张,工作期间我公司安排加班加点从未支付过加班工资完全不是事实,只要张XX确实加班加点了,都会按月计算进入工资表发放,有异议会在当月或下月工资发放前提出,这不仅是我公司制度,也是惯例。工资明细表中,每月应发放的所有补助工资都有体现,张XX也接受认可,未提出异议,现仲裁提出要求我公司支付所谓的休息日加班工资、延时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及其经济补偿金无理。张XX仲裁请求中,存在多处计算错误。我公司、张XX之间劳动关系已事实解除。张XX自2012年9月至今,一直未到岗上班,又未履行请假手续,劳动关系事实上已解除。法律明确规定,银行、保险分支机构有诉讼主体资格,可张XX仲裁时将我公司甲保险公司也列为被申请人错误。我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我公司、张XX之间于2008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012年12月31日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2、我公司无需向张XX支付2008年4月11至2013年2月28日期间拖欠工资131956.98元及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32989.25元、2008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加班工资174758.4元及经济补偿金43689.6元。
一审被告辩称
张XX辩称,不同意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诉讼请求,坚持仲裁裁决结果。
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X和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于2008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对此予以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虽主张因张XX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和要求故不应支付绩效工资,但未提交证据加以证明,故对此不予采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之规定,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甲保险公司承担。在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工资明细表中,2012年12月张XX的工资中有“病假扣款、扣发工资”,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主张应予扣除,但未举证证明扣发依据,故对此不予采信。根据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工资明细表,甲保险公司应当支付张XX工资差额53234.38元。张XX要求支付工资差额25%经济补偿金,依据不足,甲保险公司无需支付张XX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32989.25元。参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张XX于2013年3月12日申请仲裁,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应当对此前二年内的加班事宜承担举证责任,二年之外的由张XX承担举证责任。张XX要求支付2008年4月11日至2011年3月11日期间的加班工资,证据不足,难以采信。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可张XX存在个别工作日延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其虽主张已足额支付张XX加班工资,但其提交的员工工资明细表未显示已支付加班工资,其亦未提交关于加班时间的记录,故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因张XX提交的加班证据均系复印件,且月份不全,故对张XX主张的加班工资数额难以采信。关于张XX主张的2011年3月12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数额,结合本案案情酌情认定为1.5万元。张XX要求支付加班工资25%经济补偿金,依据不足,甲保险公司无需支付张XX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43689.6元。据此,原审法院于2015年12月判决:一、张XX和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于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解除劳动关系,双方于二○○八年四月十一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二、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XX工资差额五万三千二百三十四元三角八分;三、甲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XX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至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的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一万五千元;四、甲保险公司无需支付张XX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三万二千九百八十九元二角五分;五、甲保险公司无需支付张XX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四万三千六百八十九元六角;六、驳回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上诉人诉称
判决后,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张XX均不服,分别上诉至本院。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上诉称:第一、原审法院判令的工资差额53234.38元是张XX在绩效考核期间按绩效考核结果应当扣发的工资,并非拖欠的工资,且数额计算有误;第二、张XX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加班事实的成立,原审法院判令我公司向张XX支付加班费是错误的。据此,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保险公司无需支付张XX工资差额、延时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工资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张XX上诉称:我提交的加班申请表等证据足以证明我存在加班的事实,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虽不予认可,但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尽到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据此,张XX请求二审法院改判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其加班费174
758.396元。
经审理查明:张XX于2008年4月11日入职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双方分别签订有期限为2008年4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2009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0日的劳动合同。双方最后一次签订的是自2011年4月1日起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XX在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其工资亦支付至2012年12月31日。
2013年3月12日,张XX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1、确认2008年4月11日至今与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甲保险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甲保险公司支付2008年4月11日至2013年2月28日拖欠工资
131956.98元及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32989.25元;3、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甲保险公司支付2008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加班工资174758.4元及经济补偿金43689.6元。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张XX的劳动合同关系。2014年5月26日,该仲裁委员会作出京丰劳仲字[2013]第1127、2394号裁决书,裁决:1、张XX与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自2008年4月11日至今存在劳动关系;2、甲保险公司支付张XX2008年4月11日至2013年2月28日拖欠工资131956.98元及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32989.25元;3、甲保险公司支付张XX2008年4月1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加班工资174758.4元及经济补偿金43689.6元。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原审法院。
审理中,张XX主张其工资标准为63000元/年,折合5250元/月,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未足额支付其工资,差额为57784.95元。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称张XX2008年4月至2008年8月期间,工资每月据实发放,没有实行绩效浮动;2008年9月至2008年12月,每月工资标准4800元,但实行了绩效考核,浮动绩效合计4663.57元;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工资继续实行月薪制,未实行年薪制,并继续实行工资绩效浮动,浮动合计30
786.26元。绩效浮动工资实行年度考核发放,我公司根据考核情况每年都向张XX发放了绩效考核工资。即使应该支付,数额也是48358.23元。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未就其公司所称张XX的工资标准及变化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并称找不到相关证据证明张XX未达到绩效考核的标准和要求。关于工资差异,张XX提交了少发工资明细表,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了张XX工资计算表,双方均认可是根据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工资明细表统计的。经查看该员工工资明细表,其中张XX2012年12月工资中有“病假扣款、扣发工资”。张XX不认可该月扣款,但对其他月份没有异议。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主张2012年12月应该扣款,但称扣款依据找不到了。
张XX主张其存在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得加班工资174758.369元,张XX就此提交加班申请表、搬家加班人员名单、加班补助明细表等证据复印件予以证明。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可张XX存在个别工作日延时、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但主张其提交的员工工资明细表中“其他收入”已包括加班工资,已足额支付。
上述事实,有劳动合同、员工工资明细表、京丰劳仲字[2013]第1127、2394号裁决书,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关于张XX的工资标准和工资差额,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张XX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虽主张张XX的工资标准存在变化以及因张XX未达到绩效考核标准和要求故不应支付绩效工资,但并未就此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对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该项主张不予采信,并据此采信张XX关于其工资标准为63000元/年以及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的主张,经本院核算,原审法院认定的工资差额并无不当,应当予以维持。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张XX提交的《加班申请表》等证据可以证实其存在加班的情况,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虽然不予认可,但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反驳。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虽称已经足额支付张XX加班工资,但其公司提交的工资表不足以证实该主张,本院对甲保险公司、渤海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的该项主张,亦不予采信。原审法院结合现有证据判令甲保险公司支付张XX加班工资15000元,并无不当。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主张不支付张XX加班工资,张XX主张加班工资中的过高部分,本院均不予支持。
综上,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张XX的上诉请求,均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0元,均由甲保险公司、甲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窦江涛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黄雅楠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