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某保险公司与陈XX、叶XX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2月06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浙0382民初8545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一审 民事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0-01-17

原告:某保险公司,住所地乐清市。
法定代表人:朱X乙,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X,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XX,北京炜衡(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XX,男,汉族,住乐清市。
被告:叶XX,男,汉族,住乐清市。
被告:朱X甲,男,汉族,住乐清市。
原告某保险公司与被告陈XX、叶XX、朱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李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XX、叶XX、朱X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陈XX、叶XX共同偿还原告代为支付的借款本金99522.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判令被告朱X甲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6年6月12日,被告陈XX作为借款人,被告朱X甲作为担保人共同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乐清市支行)申请贷款20万元。2016年6月25日,被告与农行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可循环借款额度人民币20万元,用款方式为可循环方式,借款期限自2016年6月25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额度有效期)止,单笔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且到期日最迟不得超过额度有效期。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的执行利率5.655%,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的第20日,逾期罚息从逾期之日起在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浮50%,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对应付未付利息,可计收复利,并承担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被告朱X甲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为30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一切费用等,保证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2016年6月25日,被告叶XX向银行出具《家庭成员债务确认书》,确认该笔借款用于家庭生产经营,同意对该笔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2016年6月25日,被告朱X甲向银行出具《连带保证担保书》,自愿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之后,银行依约向被告陈XX发放上述贷款20万元。而后,为履行上述合同义务,被告向原告处投保个人贷款保证保险,被保险人为农行乐清市支行,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限为12个月,自2016年7月8日零时起至2017年7月7日二十四时止,并特别约定:当借款人欠息连续达3个月以上或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贷款人(银行)催收未果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贷款人(银行)赔偿,绝对免赔率为50%。同时,依据保证保险条款的规定: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应及时行使向投保人、担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投保人、担保人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被保险人已经从投保人、担保人处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应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投保人处取得的赔偿金额。此后,被告陈XX未按合同约定偿还本息,经银行多次催收,被告仅偿还借款本金955.1元,但对剩余借款各被告均未履行合同义务至今尚未偿还,已构成个人贷款保证保险特别约定中“贷款到期后1个月内未偿还本金,贷款人(银行)催收未果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贷款人(银行)赔偿,绝对免赔率为50%”的保险责任,经被保险人农行乐清市支行申请索赔后,原告依约定为被告向农行乐清市支行按绝对免赔率50%代为支付借款本金99522.45元,农行乐清市支行签署相关权益转让书,将上述赔偿款项对各被告的索赔权转让给原告进行追偿。综上,原告依约在发生上述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内为被告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还于保险人,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各被告请求赔偿的权利,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综上所述,原告作为保险人依约在发生上述保证保险责任范围内为被告向被保险人农行乐清市支行赔偿保险金后,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各被告请求赔偿的权利,依法取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所请。
被告陈XX、叶XX、朱X甲未作答辩,亦未提供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告诉称的事实相一致。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保险人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后,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债权转让时,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被告陈XX未按其与农行乐清支行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共同还款责任人叶XX及担保人朱X甲亦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损害保险标的造成保险事故,原告向农行乐清市支行赔付保险金99522.45元后,依法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农行乐清市支行相应的主债权、保证债权等从权利一并转移给原告。主从权利一并转移是权利的法定移转,原告可以对各债务人行使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由于被告叶XX明确表示愿意为该笔借款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陈XX、叶XX共同偿还代为支付的借款本金99522.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的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朱X甲自愿为陈XX向农行乐清市支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而原告依法受让农行乐清市支行享有的相应索赔权,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朱X甲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其应在约定的最高限额30万元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朱X甲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XX、叶XX追偿。被告陈XX、叶XX、朱X甲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依法予以缺席判决。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陈XX、叶XX应共同偿还原告某保险公司代为支付的借款本金99522.45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以99522.45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9年8月15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民四庭转付;
二、被告朱X甲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保证限额3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陈XX、叶XX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8元、公告费300元,合计2588元,由被告陈XX、叶XX、朱X甲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吴银喜
人民陪审员  周 静
人民陪审员  李顺进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代书 记员  吴怡憧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