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某保险公司与宋XX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2月05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浙0212民初14464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一审 民事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0-01-02

原告:某保险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36957XXXX)。住所地:宁波市镇海区。
负责人:万XX,该支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X、潘XX,该公司员工。
被告:宋XX,男,汉族,宁波市鄞州区。
原告某保险公司为与被告宋XX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于2019年10月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勤适用简易程序于2019年1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潘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予以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以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宋XX赔偿原告保险金损失55340元。
被告宋XX未到庭,亦未答辩。
经审查,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9年2月10日,被告驾驶浙BXXXXX车辆在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新宁横线路口西侧与案外人邵巧莉驾驶的浙BXXXXX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甬(公)交[鄞州]认字2019第[3302272019D01082]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对事故负主要责任、邵巧莉负次要责任。浙BXXXXX车辆由原告承保,被保险人为王绪来。经原告定损,浙BXXXXX车辆推定全损处理,金额为156000元,原告对残车委托指定合作排名机构拍卖,残值拍卖款直接由拍卖公司支付给被保险人,原告在赔付时对浙BXXXXX的定损金额由156000元扣减拍卖款后的余额后根据交警事故责任比例及结合保险条款核定后进行赔付。后该车辆残值经拍卖金额为77800元,原告并基于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赔偿款78200元。被保险人王绪来签署《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原告因此取得向被告追偿的权利。
另查明,被告驾驶的浙BXXXXX车辆在事故发生时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
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出险车辆信息表》、估损单及估损清单、《机动车辆定损协议》、《委托拍卖协议》、《成交确认书》、《结算确认书》各一份、付款回单两份、《机动车保险损失计算书》、支付回单、《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及《“代位求偿”案件索赔申请书》各一份,以及原告的庭审陈述予以证实。
本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先予赔偿,超出部分由侵权人承担。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故原告在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后,有权向事故责任人即被告追偿,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被告宋XX作为浙BXXXXX号牌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和投保义务人,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亦由侵权人宋XX自行承担。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主张被告对因事故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宋XX在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某保险公司财产损失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宋XX赔偿原告某保险公司损失533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X日万分之一点七五X迟延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1184元,减半收取592元,由被告宋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 勤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代书记员  顾盛莹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