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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监管机构收紧保险集团交叉持股的规则

  • 2018年04月06日
  • 08:25
  • 来源:asiainsurancereview.com
  • 作者:

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披露了其计划草案,要求主要金融集团出售其在非金融子公司的股份,以防交叉持股对金融体系构成风险。新规定将于7月份开始实施。


这些规定预计会影响七个金融集团,包括三星,现代汽车,韩华和乐天。据Business Korea报道,这七个金融集团共有97家金融子公司。

该委员会新的监管举措的一个主要目标是防止金融集团试图通过使用其金融分支机构的资产扩大其业务或向弱势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另一个主要目标是保护金融公司免受交叉持股风险。金融集团的资本结构特点是高度依赖集团单位的股权投资。

新的监管计划将允许FSC推动目标金融公司增加资本或减少交叉持股以减轻其风险。具体来说,委员会可以建议他们在必要时改进风险管理措施。改进可以采取业务改进计划的形式,其中应包括减少风险资产,分散风险和缩减与非金融子公司的金融交易的措施。

如果金融集团未能实施业务改善计划,FSC可以督促其处理与非金融部门的子公司的交叉持股。


三星

新规则的主要目标是三星集团,其子公司拥有复杂的股权结构。该集团控制着韩国最大的人寿和非寿险公司。

如果金融监督服务部门修改了“保险业务法”,三星人寿保险公司和三星消防和海上保险公司可能不得不出售价值高达21万亿韩元(200亿美元)的附属公司股票。

根据该法案,保险公司不得将其总资产的3%或以上投资于子公司。根据“保险业务监管规定”,该比率的计算是以收购成本为基础而不是现行市场价值基准。有人要求将当前的股票市场价格用于计算一家保险公司的资本比率。这种做法的一个明显倡导者是新任命的金融监督服务(Financial Supervisory Service)主席Kim Ki-shik先生。

目前,三星人寿拥有三星电子7.55%的股权。一旦其电子公司的投资被排除在首都之外,前者的资本充足率可能会显着恶化。

根据现行法律,三星人寿对三星电子的股权投资被视为合格资本。但是,根据新规则,此类集团内投资不被视为合格资本。如果采用这种方式,三星人寿将被迫处置其在三星电子的大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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