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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身体有异常,需要跟保险公司说吗?

  • 2024年10月12日
  • 17:43
  • 来源:公众号许岑cen
  • 作者:

你好,我是许岑cen。

经常有客户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问我:

单位组织体检/我想复查/我想找医生看看。如果查出什么,需要跟保险公司说吗?

我本来没太上心,回答完就过去了。但时间久了,发现有类似疑问的人不少,而且网上对此还七嘴八舌、各执一词。

忍不了,今天来仔细解释一下。

01

如实告知和补充告知

很多保险产品在投保时,会给我们一张健康问卷,问我们身体情况怎样,特别是医疗险和重疾险。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于这些询问,投保人(出保费的人)应该如实告知

这是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如实告知,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具体该怎么告知呢?

1. 对于询问的内容:如实告知

2. 对于没询问的内容:不用告知

3. 进行告知的时间:投保时(保险合同生效前)

4. 需要告知的范围:投保时已知的情况

如果投保时因为各种原因,投保人没有完整地如实告知,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把漏了情况补上,也就是补充告知,简称补告。

核保员会重新审核,判断是否修改承保结论。

所以,“补充告知”这件事本不存在,因为有人在投保时没有完整地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才发明了这个流程,做一波补救。

因此,补充告知的原则和如实告知,完!全!一!样!

虽然进行补充告知的时间点是在投保之后,但需要告知的内容仅限投保之前(保险合同生效之前)的情况。

合同生效之后发生的事,不管是体检查出异常,还是去医院就诊了,甚至是住院手术了,都不属于如实告知的范围,也不属于补充告知的范围,不用跟保险公司说。

02

什么时候需要补充告知?

前面其实已经说了,有且只有一种情况:

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公司的询问,没有完整地如实告知,有遗漏的内容。

除此之外,都不用。

举个例子:小D投保医疗险,保险公司问“曾经或目前是否有任何包块/囊肿/肿物/赘生物/结节?”
小D有甲状腺结节、肝血管瘤。投保时只告知了肝血管瘤,现在保单生效了。需要补充告知吗?
需要。

因为小D在投保时没如实告知,需要补告甲状腺结节。

举个例子:小R投保医疗险,保单生效后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体检,查出有肺部结节。
需要补充告知肺部结节吗?
不需要。

因为小R知晓自己有肺部结节,是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后。

所以说,再遇到“要不要补充告知”的疑问,2步走:

1. 这个情况发生在投保前,还是投保后?

投保后:不用多费脑细胞,一律不用。
投保前:来到第2步。
2. 投保时,保险公司询问了吗?
没问:不用补充告知。

问了:需要,尽快联系保险公司叭。

不做补充告知,也是投保人的选择,那么就要承担可能的法律后果,保险法里都写清楚了。

许岑cen说:
今天的内容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

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新发生的身体情况,不用跟保险公司说。

保险公司也没权力要求我们说,

更没权力因为这些新情况,修改承保结论,甚至解除保险合同。

不是我大呼小叫,是真的有保险公司拿着鸡毛当令箭,这么干过。

真是神操作,我好无语(一句国骂酝酿在嘴里)

对于这类保险公司,我的态度是,不惯着。

明摆着欺负不懂保险的客户,必须纠正过来。该是客户的利益,该是客户的保单,就像我国的领土一样,不容侵犯。

至于保险合同生效后去体检/复查/看病,保险能不能赔,就是另一个问题了,下次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