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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代理人新动向,薅光险企最后一根羊毛

  • 2024年06月18日
  • 16:52
  • 来源:
  • 作者:保契

保契锐评


贪婪,总是可以驱动人类做任何事情,而与此同时,趋利避害,则会加速推动欲望的落地。




随着“报行合一”在银保渠道的全面落地,原本便已趋于下行周期的寿险业,在短期内无法寻求到可行性转型路径的当下,最先感受到风吹草动的定是一线代理人。




从本质上来说,银保的代理人有两类人群,一类是银行的理财经理,一类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前者代销保险更多是副业,做得好,则财源广进,做得不好,亦无伤大雅;但对于保险公司专司银保渠道的代理人而言,业务的好坏则直接影响其生计。




如行业当下现状,银保业务普遍性下行,业绩提升的基本聚焦于两大类公司,一是传统的银行系险企,二是个险基础较好,可通过财务科目调整以保证银保费用相对充足的公司。




这一情形下,对于传统的以银保渠道为主的公司影响必然不小,为此,我们可以看到此类险企的保费数据越来越不好看,其降本增效的动作在持续加码。




对于此类公司的银保代理人而言,保费收入的下滑必然体现在个人收入的下滑上。




回溯过去二十年,银保代理人的职业归属经历了非员工制代理人-员工制代理人-非员工制代理人三个阶段,职业身份变迁背后的逻辑则离不开监管与市场的博弈。




前后两次非员工制代理人身份的定义,其逻辑在于可以无上限地提升代理人的佣金收入,以实现资产的内外部转移,而监管强行要求银保代理人(银保专员)员工制,意图当然是杜绝该类行为,以使银保回归到正常的保障轨道上来。




尽管没有明文规定银保代理人可以不再施行员工制,但随着《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的施行,银保代理人基本又全面回归至非员工制。




在非员工制基础上,银保渠道代理人的收入除固定的底薪外,佣金(提成)占大头,月收入百万者大有人在。尽管实践中,银保代理人的佣金会通过小账形式转移至银行工作人员,亦会有一部分上缴至银保业务的负责人等,但不管如何分配,代理人仍可在可控范围内截留符合自身预期的金额。




换言之,传统意义上,银保渠道的低价值,除理赔和理财给付外,多被银行、保险公司管理层和代理人三方分割,且经过长期的实践,早已形成三方共赢的稳定局面。




但“报行合一”的落地,却快速地打破这种平衡。




首当其冲的是代理人,当依靠保险销售业绩生活的代理人面对快速下滑的保费时,自然会有离职转型的冲动,但毕竟此前每月过手的钱财足够诱人,因此,最后捞一把也就成了代理人离职前的期寄。




近期,市场上屡有代理人携最后一个月的佣金离职的传闻,典型的如,有一代理人原本就是兼职,报行合一落地后的次月,业绩异常地突出,仅佣金收入便超百万,次月便提出离职,而佣金自然即不会兑付给银行,亦不会上交公司领导层。




面对此情此景,保险公司只能哑巴吃黄连,毕竟,渠道的钱一分也不能少,代理人拿走的钱亦没有合理的理由去追偿。




当然,这只是行业转型阵痛期的一个缩影,但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警示作用却不容忽视。




银保渠道如何管,银保产品中涉及的费用如何平衡,银保代理人如何定位等等,都将持续考验着监管和市场。




不过,从合法合规的角度看,银保代理人全面回归员工制,或许不失为管控的一个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