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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重疾险去香港,值吗?

  • 2024年01月14日
  • 13:00
  • 来源:公众号许岑cen
  • 作者:

你好,我是许岑cen。

关于香港重疾险和大陆重疾险的争论持续已久。很多朋友在挑选重疾险时本就缺少信息;想自己查吧,大多数文章和营销信息又各执一词,反而越看越晕。

今天,抛开产品和条款对比,我从法律和理赔的层面,给大家讲讲两地重疾险的区别。
01
适用法律对消费者的友好度不同

大陆重疾险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香港重疾险适用《香港保险公司条例》。

这两部法律对我们保险消费者的友好程度,是不同的。当理赔出现争议时,国内保险法会更偏向消费者,有点像大家长护孩子。

举个例子:重疾险里有些病种是要求做了手术才能赔付的,但医学在进步。未来,有些疾病可能不用做指定手术,甚至不做手术就能治好。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呢?

该赔,国内保险法里写着呢:

也就是说,当我们和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的理解不一样,但哪边都能解释得通时,得按照对我们有利的方式来理解,导向的结果就是保险公司给赔钱。

但这种“偏心”,在香港法律里是没有的。

同样的情形,换做香港法律,是这个感觉:

你(投保人)既然买了这份保险、签了合同,说明你完全理解、全盘接受这份合同里的所有条款和细节。现在不符合理赔条件,那香港保险公司不赔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放到我们自己身上,如果将来出现理赔纠纷了,是希望有大陆保险法撑腰罩着,还是要香港法律的“独立自主”呢?
02
病种的宽松度不同

整体来说,香港重疾险对病种的定义更加严格。

口说无凭,举个例子:深度昏迷48小时。

大陆重疾险,理赔条件都一样:
1.格拉斯哥昏迷分级(一种评定方式)≤5分
2.持续使用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48小时,不满72或96小时

3.昏迷原因不是酗酒和药物滥用

为什么有3种时长呢?因为重疾险有轻症、中症、重症3种层次的保障。昏迷时间每满1档,就能申请一次理赔。

因此,昏迷满48小时,可以理赔轻症。满72小时,可以理赔中症。满96小时,可以理赔重症,随着昏迷时间的延长,一路获赔。

一般来说,累计可以拿到190%的保额:

轻症30%+中症60%+重症100%=190%

如果昏迷50小时后醒了,正常理赔轻症,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受影响,其他保险责任也都在。

香港重疾险,我以友邦某产品为例,要求就鸡贼多了:
1.格拉斯哥昏迷分级≤5分
2.持续使用呼吸机等生命维持系统≥48小时,不满96小时
3.昏迷原因不是酗酒和药物滥用

4.申请时间得在开始使用生命维持系统96小时后

重点在最后一条:

如果被保人上了呼吸机就没摘,可以申请理赔的时候也已经持续使用满96个小时,这就达到重症的理赔要求了。

但是,保险合同有规定:
1)如果同时满足轻症、中症、重症的理赔要求,按程度较重的赔付
2)赔付过重症保险金,轻症、中症责任同时终止

3)赔付过重症保险金,保险合同现金价值归零

被保人只能得到100%保额;此外,还失去了2层保障,以及保单的现金价值。

该说不说,真的血亏。
03
健康告知范围不同

了解过重疾险的朋友应该知道,买保险前的健康告知非常重要,万一没处理好,会给将来理赔埋下“未如实告知”的纠纷隐患。

大陆重疾险,实施的是有限告知,我们只要看保险公司给的问卷就行,没问的不用管。

香港重疾险就不同了,实施的是无限告知,只要是重要事实,都得告知。

至于什么是“重要事实”,解释权归香港保险公司所有。

再加上香港法律不向着保险消费者,如果真因这一点打官司,最终结果也很难如愿。

我是许岑cen,投资学硕士,前银行人,现保险经纪人。如果你有任何保险问题,可微信搜索:xucen0322,添加我的个人微信,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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