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冲到鱼塘造成鱼死亡,死鱼你认为保险可以赔吗?
- 2020年04月30日
- 21:59
- 来源:公众号勇车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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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本篇,编者给大家讲一个比较生僻的保险案例,假如,一名驾驶员因操作不当,冲入了一个鱼塘,之后,汽车内的机油渗漏,导致鱼塘被污染,鱼塘内养殖的鱼类全部死亡,你认为,保险公司会赔那些鱼吗? 结果是:基本10家保险公司有9.5家会告诉你,这个属于间接损失,或者说,这个属于污染,保险是不能赔的。(不信你可以去问问) 那事实如此吗?或者说,根据合同约定和立法本意,这个的处理方式正确吗?答案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理由和依据如下: 1、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第二十二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上述事故中造成的鱼类死亡,就是造成的财产直接损毁,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机油渗漏导致鱼类死亡。可能,保险理赔员会讲,这个属于间接损失!那么请问,鱼类死亡的近因是什么,是不是机油渗漏,而车辆事故的直接后果是机油渗漏,因此,机油渗漏是造成鱼类死亡的直接原因,也是近因,也就是说,车辆事故导致机油渗漏直接造成鱼类死亡。根据保险四大原则之一的近因原则,鱼类死亡就是属于保险责任的,是可以正常理赔的。 2、对于该事故,有些保险理赔员可能会讲,这个属于“污染”,他的依据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第二十五条的第(一)款:“(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污染(含放射性污染)、核反应、核辐射;”,但这里的污染并不是上述该事故意义上的污染,这里的污染,是指大范围的,造成社会危机性的,保险公司无法承受的赔付金额和规模的污染,完全有悖于立法初衷。因为,理赔员的说法完全是强词夺理。 3、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三十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的角度出发,前面编者对“直接损失”和“污染”的解释都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法律上,就应该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处理,所以,鱼类死亡,是可以正常理赔的。因此,为了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车主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