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从刑法角度,法律没有规定保险公司违法的情况,但被保险人有违法的规定,即,保险诈骗。从保险法角度,法律只规定了一部分保险公司违反法律的处理内容,而且,主要是以经济处罚为主。基于以上原因,从个人角度,保险公司的管理层对保险的经济活动中,承担的风险很小,这是保险公司制定大量违法违规的制度,以及不诚信行为的关键原因。这些行为,涉及所有的环节,以前,以承保环节的销售欺诈(欺骗误导)为主,现在,以理赔环节的惜赔,设置障碍为主,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形式,受伤的都是被保险人。本篇,编者主要简单介绍理赔环节的问题,以及在车险方面,车主如何把损失降到最低,在可能的情况下,利用资源,获得适当补偿,而不是被保险公司利用。
目前的现状,保险公司存在大量的不诚信行为,已是不争的事实,至于违法行为,编者没有权力进行认定,这些事实,编者之前大量的案例介绍可以充分证明,具体有广大网友自行判断,毕竟,没有几个人是傻子。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保险公司的违法以及不诚信行为,车主很难有措施和途径进行反击或惩处,例如事故处理过程有损失,车主也往往只能认倒霉。今天,就有一位网友,咨询编者,他们被保险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给套路欺骗了,想惩罚保险公司,编者表示,从法律角度,没有惩罚保险公司的依据,这,也是文章开头的内容,中国的法律,对保险公司的实质性约束太少了。
保险公司的不诚信行为,主要有故意隐瞒理赔信息,制定不利于被保险人的理赔规则,违法违规使用第三方等方式,其实,所有的违法以及不诚信行为,就是为了一个目的:惜赔!直白地讲,就是想尽办法,千方百计的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赔。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大部分情况,因为信息的不对称性,以及维权意识不够等原因,很多时候在不知不觉、稀里糊涂中被保险公司套路了。
那么,对于被保险人而言,在车险领域,该如何维护自身利益最大化呢?之前,编者发布过文章《事故车是车险公司的核心资源》,其实,车主完全可以将事故车转变成自己的资源,特别是重大事故。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把车主的事故车推荐到他们要求的修理店,就是利用了车主的事故车资源。那么,车主怎么利用事故车资源呢?编者就从理论角度和现实角度进行简单介绍。
事故车,就是资源,特别是重大的事故,因为,里面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大家都知道,事故车的定损,或者说维修、理赔方案,有非常大的操作和弹性空间,同一台事故车辆,在不同省市,不同的维修地点,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处理人员,不同的维修方案,金额可以差几倍,甚至可以达到10倍以上,比如,一台奥迪,4s店定损维修可能要20万,但在普通修理厂可能只要3万就可以修好,中间有17万的差价。目前,这里的差价,主要被修理厂和保险公司,可能还有中间的“介绍人”无形中拿去了,作为车辆所有人的车主,没有拿到一点利益。但是,现实中,发生事故,车主却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比如车辆贬值,车辆无法使用的代步费等等。
这时,其实车主可以把事故车辆的维修,当成一个“商品”,和维修的主体,即修理厂进行交易。车辆维修,修理厂可以赚钱,且这个维修金额有非常大的操作空间。车主可以利用这个空间,以及对车辆维修的控制权,要求修理厂进行事故补偿,补偿方式有代步车,保养,油费,甚至现金方式。这时,有人可能会说,这个不合法。那么,编者就从理论角度解释下,第一,车辆发生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车辆会不会造成贬值?肯定会。那么,就有损失产生,既然有损失,进行补偿有什么问题?这种补偿,并不是盈利!第二,再说了,只能让保险公司撸车主羊毛,车主为什么不能争取利益。保险公司各种方式不赔和少赔,车主为什么不能利用自己车辆作为资源,获得补偿,进而减少其他方面的损失。不过,这里编者需要强调,这种方式,是针对正常事故的补偿,而不是一些人通过非法手段制造事故获得的差价。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编者只是提供了一种有利于车主的处理方式。对车主而言,最简单的方式,特别是重大事故,可以多问几家修理店,包括4s店,车主可以提出补偿要求。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4s店可以接受的补偿金额是5-10%,普通修理店的补偿金额是10%左右,特别是重大事故。如果车主没有这样的渠道,我们可以提供协助。
当然,这是一种处理方案,选择权还是在车主自己。事实上,车主没有拿这个补偿,也被市场上一些有权力或消息的人拿去了,比如理赔员,辅警(交警),中介或黄牛等等,只有车主把车辆的维修权掌握在自己手里,才能得到适当补偿,做到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