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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局本级罚单出炉:人保带头、车车科技在列,21机构27人490万

  • 2019年11月29日
  • 16:21
  • 来源:
  • 作者:保契
保契锐评


11月监管处罚为何集中于人保一家?


每一次监管处罚,保契都在关注,但感兴趣的是大潮,而不是潮水所裹挟的鱼虾。


回看11月监管处罚,亮点之一首先在于公估机构的处罚明显增多。但从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监管要求以及未投保职业年金等行为来看,此类机构自身整改的空间较大,而关涉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较少


一则是因其定位,二则是入口端的把控一直较为严格。而本月此类机构处罚数量的提升则进一步彰显了监管层重拳治乱的决心


本月处罚的亮点之二则是人保。


保险业复业40年,就像一艘驶往未来的大船,途径无数险滩、渡口,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随行到终点。


不过,在前行的过程中,每一个深处其中的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与这个时代抗争。比如人保,虚假理赔,虚增增值服务、假宣传费之名套取销售费用,违规拒保、跨区收单……


人保以一己之力,基本将财产保险领域的乱象尽数展示。


当然,现实中,上述乱象绝非人保一家有之,但从行业看,乱象之根源或许不在头部公司,但乱象之规模却主要来源于头部险企,故而治乱则必选头部,以示震慑。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小险企可以任意放飞自我。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只是时间问题,在严监管的当下,篱笆只会越扎越紧。


回望中国保险业,一如众多传统行业,传承一直是最重要的文化根基。


作为中国财产保险业人才的发源地,在监管新时代,亟须调整惯性思维,为行业树立合规经营的标杆,而不是靠“分公司老总被情妇老公实名举报”这样的闹剧来刷屏。


资料来源银保监会官网

11月1日——11月29日,银保监会机关和银保监局本级的行政处罚。


1


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赔付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理赔档案所附气象证明资料不真实,罚款人民币45万元,给予当事人谭远滕、吴禧、周骄、罗斌斌、符豫秋分别警告并罚款一万元。


2


人保财险昌江支公司承保档案存在部分虚假资料,将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理赔档案提交核赔,理赔档案所附气象证明资料不真实,罚款人民币80万元,给予当事人张志钦警告并罚款三万元、郭宏俊警告并罚款四万元、符君章警告并罚款二万元。


3


南京福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聘用高管未按规定报告,给予福海公估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给予福海公估总经理顾金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4


江苏乐泰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备案资料,给予乐泰公估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给予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赵明东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5


渤海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江阴营销服务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给予公司罚款人民币25万元;给予公司主要负责人龚学新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6


南京诺正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报告,罚款人民币1万元;给予法定代表人杜文发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7


大地财险南京中心支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罚款20万元;给予总经理助理杨民强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8


人保寿险大连市分公司超费率浮动范围开展保险业务,罚款20万元;给予当事人张灵芝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


9


北京德仁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给予当事人郭茂森警告,并罚款1万元。


10


北京卓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告注册资本变更、股东变更问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给予当事人黄磊警告,并罚款2万元。


11


北京大陆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使用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5000元;给予当事人邵文杰警告,并罚款5000元。


12


北京北极星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给予当事人刘剑警告,并罚款1万元。


13


人保财险南京市城南支公司, 2018年7月至8月在“其他费用”科目下列支4笔保单配送服务费,合计金额449140元,上述资金实际用于清偿积欠某公司代理销售车险的手续费。上述保单配送服务事项实际并未发生。上述虚列费用的行为处22万元罚款。给予当事人王媛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4


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 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在“业务宣传费”科目下列支客户增值服务费合计478080元,用于购买南京某某汽车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发售的等值服务卡,后交由保险代理机构用于赠送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车险客户促销活动期间通过保险代理机构微信公众号投保人保南京直属营销服务部车险的客户,上述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处20万元罚款。给予当事人徐红兵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


15


人保财险南京市江宁支公司,虚列客户增值服务费,虚列保单配送服务费,处罚款人民币50万元。给予时任总经理助理金涛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给予当事人李红梅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


16


人保财险南京市分公司,违规跨区域经营车险业务,批准下辖机构实施虚列费用,合计处33万元罚款。


17


人保财险自贡市分公司营业部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罚款人民币5万元。给予当事人刘钰英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18


车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突破被代理公司经营范围、虚假记载业务渠道、向不属于本单位的销售从业人员支付佣金,罚款35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耀东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


19


泛华联兴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突破被代理公司经营范围、虚假记载业务渠道、向不属于本单位的销售从业人员支付佣金,罚款4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耀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20


基力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的人员,罚款2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广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21


国寿财险兰州市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罚款 10万元,对当事人袁生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