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2岁的未成年人燃放鞭炮时,不慎引燃火灾,给他人造成损失,未成年人无能力赔偿,受损方应如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下诉责险投保案例为你支招。
案情简介
山东东明县某幼儿园(简称“某幼儿园”)位于东明县海天国际名人苑西门南侧。
2018年2月14日14时左右,12周岁的冯某在某幼儿园的铁栅栏门外燃放鞭炮时,多次将点燃的鞭炮扔进垃圾桶,导致垃圾桶内起火;冯某遂将燃烧的垃圾桶推倒,导致火苗乱窜,引燃了某幼儿园内的草坪、滑梯、空调、门窗、室内装饰等。
后小区物业人员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部门出警才扑灭火情。
火灾发生后,某幼儿园聘请评估机构,对本次火灾给某幼儿园造成的损失予以评估,经评估损失为6万元。
其后,某幼儿园通过物业公司与冯某的父亲冯某海协商损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某幼儿园无奈作为原告,以冯某及冯某海为被告,起诉至东明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6万元。
为防止被告诉讼期间转移财产逃避生效判决的履行,原告即在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告的账户及其他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须提供保全担保,原告即向保险公司投保诉责险做保全担保。保险公司经审查原告的证据资料后做出承保的决定,为投保人出具诉责险保单保函交法院。
案件分析点评
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被告冯某,燃放鞭炮不慎引燃火灾,给原告某幼儿园造成巨大损失,被告冯某应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按理说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本案存在的问题,在于造成火灾的责任人冯某刚年满12周岁,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并没有赔偿损失的能力。
那么上述损失应由谁承担?某幼儿园是否应自认倒霉?还是应由其他责任主体承担?下面就对本案涉及的无及限制民事行为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等争议焦点予以分析。
(一)冯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冯某海为冯某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冯某海作为冯某的父亲,为冯某的监护人。
(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本案被告冯某海为冯某的父亲,为冯某的监护人,根据上述规定,冯某海应该对冯某引燃火灾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案原告请求被告赔偿火灾损失的诉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申请保全被告的账户及其他财产,保全错误概率低,因此保险公司做出承保的决定。
投保资料
起诉状、保全申请书、物业及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赔偿工程质量维修金两次撤诉,被判保全错误赔偿损失!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财产保全,被判赔偿70万元!
诉责险创业思考:什么样的保险产品适合第三方TPA模式运营?
非上市董责险承保案例:股东派驻子公司的高管,擅自为亲属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造成损失被追责!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