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公众号《阿伦侃房》作者阿伦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为《一年涉案26起,“邪恶保险”为专业碰瓷建筑公司保驾护航!》。此文的大意是:
A建筑公司将B环保公司起诉到法院,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额880万元的诉责险后,申请法院冻结了B环保公司在某电厂的880万元工程款。
因冻结期限长达1年半,导致B公司现金流面临巨大压力云云。
并将矛头直至出具诉责险保函的某保险公司,并进而得出诉责险是“邪恶保险”的结论。
因此文涉及诉责险,经常为诉责险代言的诉责一姐崔老师,就被多个朋友要求针对此文发表意见和看法。
崔老师看了下朋友转发的这篇文章,发现阅读量还挺大。
本文涉及的具体承保案例,因没有看到案件的详细资料,崔老师无法对案件发表意见;但文章中却存在了对诉责险的误读和曲解。
为了不引起社会大众对诉责险的误会,崔老师感觉有必要就此文中提到的诉责险相关问题撰文进行说明,也与阿伦商榷,以正视听。
那么诉责险到底是不是阿伦所谓的“”邪恶保险”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崔老师感觉有必要给读者朋友们普及下诉责险诞生的过程、作用等等。
诉责险诞生于2012年8月,是保险家族的新新产品。其诞生的目的,是为了化解法院的执行难题。
在诉责险诞生之前的2010年前后,法院的生效判决存在非常大的执行难的问题。据说最严重的时候,法院60~70%以上的生效判决,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生效判决被当事人戏称为“法律白条”,极大影响了法院的公信力。
那么执行难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崔老师试以以下三个案例进行说明。
案例1:债权人张先生起诉债务人李先生未申请财产保全,案件执行难
李先生欠朋友张先生50万元不还,张先生无奈将李先生起诉至法院。
李先生收到张先生的起诉状后,心想:“既然你起诉了,我们就撕破脸皮了,你不仁就休怪我不义“。李先生迅速将账户资金进行了转移,将房产过户到了朋友名下。也就是李先生转移了自己名下的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案件后,判决李先生归还张先生50万本金及利息。
张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
执行庭经查询后发现,李先生名下无任何财产履行生效判决。
张先生感觉非常郁闷……,“难道法院给我打了一张白条?”
从以上案例中可以看出,执行难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很多债务人在诉讼期间,为逃避判决履行,转移、隐匿了自己名下的财产。
估计有朋友会问,难道法律就没有办法制止这些老赖债务人的行为吗?
办法还真有,不过就是成本或门槛比较高。
接着让我们看以下案例。
案例2:债权人王先生起诉债务人李女士申请财产保全最终获执行案例
刘女士欠朋友王先生100万元不还,王先生无奈将刘女士起诉至法院。
王先生为防止刘女士诉讼中转移财产,就向法院申请,在诉讼中查封、扣押及冻结(即财产保全)刘女士的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王先生须提供保全担保,其即向法院提供了自己名下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作为保全的担保后,法院查封了刘女士的账户、房产及汽车等价值100万元的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女士归还王先生100万本金及利息。
王先生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法院执行庭就拍卖了查封、冻结的刘女士的财产,将变价款项交给王先生,王先生的生效判决得到了履行。
王先生的感受是,财产保全措施很有用,就是门槛有点高。为什么王先生说门槛高,是因为他也向法院提供了自己的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做保全的担保。
法院在诉讼中也查封了王先生的这套房产,导致王先生不能任意处置房产。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这是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为了防止保全申请人滥用滥用财产保全措施,又在第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全担保,这事实上是给财产保全措施设置了高门槛。
但不设置也不行,毕竟是在诉讼中,案件最终结果未定,为防止保全申请人滥用,只能要求其提供担保。
但这也就导致很多诉讼当事人,因为无法提供担保财产,最终不得已放弃了申请财产保全,带来的后果,就是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导致出现案件执行难的局面。
为了有效化解执行难,法院做了很多的工作和尝试。
比如将担保金额降低至保全金额的一定比例。当时江浙一带的法院,有的就规定,如果保全申请人用自己的账户资金做保全担保,只需要提供30%的担保资金;
再比如引入担保公司,让保全申请人向担保公司缴纳一笔小额费用,由担保公司承担保全担保的职能…
但上述措施其实远远不够。
原因是因为,有一定财力的当事人,即使能用自己的账户资金做担保,虽价值容易确定,但限制了原告自己流动资金的使用;
也有的当事人用房产做保全担保,但就又产生了房产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有限,一旦资不抵债,最终仍然起不到保全担保的作用.......
此类问题,不一而足。
2012年8月,云南诚泰保险公司尝试将保险服务于法律实践,率先开发出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承保保全申请人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函,交给法院,并被批准在云南试点。
保险公司诉责险的优势在于,出具保函简便快捷;保费只占保全金额的很小比例,大幅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成本;而且不需要评估价值;且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充足,......
所以,云南试点的后期,从2015年开始,很多保险公司也开发了诉责险产品,受到了广大诉讼当事人的欢迎,诉责险也在法院获得了大规模的应用和推广,对化解法院执行难做出了很大贡献。
下面就给朋友们介绍个诉责险的应用案例:
案例3:债权人A建筑公司起诉B房地产公司欠款5000元申请财产保全获执行案例
B地产公司拖欠A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欠款5000万元,A公司无奈将B公司起诉至法院。
为防止B地产公司诉讼期间转移财产逃避判决履行,A建筑公司起诉同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规定,A公司须提供保全担保。
A公司就到某保险公司投保诉责险。保险公司审查A公司的起诉资料后,认为A公司起诉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胜诉概率较高,就做出承保的决定。为A公司出具了一份保额为5000万元的诉责险保函。
法院收到保险公司的保函后,就对B公司价值5000万的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和冻结。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B公司应归还A公司欠款5000万元,后判决生效。
A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生效判决。法院就拍卖了查封、扣押、冻结的B公司的财产,将变价后的款项5000万元交给A公司。
A公司的判决得到了有效履行。
A公司的老总感慨:诉责险不错,花小钱办大事,这保险买的太值了。
要说法院的执行难,一直就是个老大难。不过经过法院打出的包括“限制老赖高消费加入黑名单”等一系列化解执行难的组合拳,后来得到了很好的改善,案件执结率达到了80%,其中,诉责险的推广应用功不可没。
2018年10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就指出:“全面推广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做法,解决财产保全申请人难以提供保全担保突出问题,提升财产保全适用率。”
说明诉责险做为降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门槛的举措,化解法院执行难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不过,凡事有利就有弊。
像文章中说的事情有没有呢?
诉责险做为一个承保法律诉讼风险的专业险种,承保风控需要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力量进行评估。
大部分的保险公司,能够尊重诉责险产品的特殊规律,与律师、法务等合作,进行承保前的风险评估与判断;但也不排除个别保险公司忽视风险进行承保的情况;另外,承保风控标准不同公司的理解不同,个案存在问题也属于正常现象。
但是,这只是个案或局部现象,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以此抹杀诉责险的对降低财产保全担保门槛、化解法院执行难的积极意义和贡献。
崔老师从2015年9月开始参与诉责险工作,从崔老师诉责险保险实践的经验看,建筑施工领域应是获益最多的一个行业。
我国的房地产行业与国民经济息息相关,因此此领域的诉讼案件占比也非常高。
在建筑施工领域,做为下游的施工方、发包方、提供工程劳务方、材料供应商等,不但需要垫资施工,而且被拖欠工程款、材料款及工程劳务费也属于家常便饭。
所以,建筑承包商、劳务分包商等做原告起诉发包方,追索工程欠款的案件非常常见。为保证执行,因此也需要财产保全,建筑施工企业进而成为保险公司承保诉责险的占比很高的客户群体。
而因为有诉责险的介入,有财产保全的措施的运用,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劳务费得到了有效的催收,促使了建筑施工行业的可持续良性健康发展。
关于文章中提到的个案问题是否存在,因没有看到案件资料,崔老师不好妄加评论和揣测。
但在诉责险承保中,确实因为各家对风险判断的标准存在差异,也不排除文章中提到的情况;
但即使真有此种情况,这也正是保险公司承保的诉责险的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将来根据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即可,不能据此就得出诉责险为“邪恶保险”的结论。
就像刀,如果用来切菜,就是菜刀;如果坏人用来杀人,就成为了凶器。我们总不能因为有坏人用刀杀人就不让所有人用刀切菜吧。
不过此文,确实也给保险公司提了醒,保险公司确实需要重视诉责险的承保风控,以免被恶人利用,助纣为虐,沦为做恶的帮凶。
另外,是不是因为有诉责险做保全担保了,法院就一律放松标准,不对案件的保全必要性进行必要审查呢?
崔老师了解到的情况,也不一定。很多法院,在财产保全时,也会做必要的审查判断,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的案件,最终法院不同意保全的也比比皆是。
第三,即使法院审查未发现问题,被申请人也可以运用其他救济手段,如在限期内向法院申请解封复议等。
最后,跟据某保险公司的案均保费及全行业诉责险保费估算,19年约有62万件诉讼案件投保了保险公司的诉责险后采取了保全措施;而19年,法院系统的立案数为136万件,也就是诉责险的覆盖率已达到46%。
目前法院系统案件的执结率已近90%,诉责险为化解法院执行难,做出了很大贡献。
我们不能以偏盖全,以个案的偏差否定一个险种的贡献,倒洗澡水连同孩子一起倒掉,将诉责险命名为“邪恶保险”不够客观公正。
注:本文参考资料:
1、2018年10月24日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2、2020年5月28日周强《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双方互相诉讼,未及时解封赔偿损失70万元!!!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起诉及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赔偿工程质量维修金两次撤诉,被判保全错误赔偿损失!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