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就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经协商一致后登记离婚。离婚后一方拒绝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及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一方应如何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请看以下案例!
一、案情回顾:
叶某梅(女)与郑某华(男)1995年年初经人介绍相识,于同年9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双方因夫妻感情破裂,经协商一致,于2015年6月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约定:
1、婚生子女二人均由叶某梅扶养,郑某华一次性支付子女扶养费共计500万元整,于2015年12月底之前付清;2、郑某华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房屋3套归叶某梅所有,房贷由叶某梅偿还,郑某华自行解决住房问题。房屋的过户手续于3个月之内办理完毕;3、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的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份全部归男方郑某华。
协议签署后,叶某梅多次要求郑某华支付子女抚养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但郑某华一再以各种理由推脱。
叶某梅无奈作为原告,以郑某华为被告,向法院提出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郑某华履行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子女抚养费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等。
为防止郑某华诉讼期间转移财产逃避生效判决的履行,叶某梅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保全讼争的房产及郑某华的账户。
根据法律规定叶某梅须提供保全担保,其即向保险公司投保诉责险做保全担保。保险公司经审查叶某梅的证据资料后做出承保的决定,为投保人出具诉责险保单保函交法院。
二、案件分析点评:
本案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叶某梅与郑某华双方经合法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二人。
因双方感情破裂,经协商一致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就夫妻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签署的协议已在民政部门备案,该协议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履行。
现因郑某华未履行协议,叶一梅起诉要求郑某华履行。叶某梅的诉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申请保全讼争的房产及郑某华的账户,保全错误及造成损失的概率低,因此保险公司作出承保的决定。
三、投保提供的资料:
1、起诉状;2、保全申请书;3、证据资料:离婚协议书等。
四、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起诉及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赔偿工程质量维修金两次撤诉,被判保全错误赔偿损失!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返回超付工程款的财产保全,被判赔偿70万元!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