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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议的长护险,多数保险公司或许无缘参与

  • 2024年03月21日
  • 18:23
  • 来源:
  • 作者:保契


保契锐评


除医保外,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三类保险制度,一是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二是积极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三是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这也是近年来国家层面持续关注的三类保险,具体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关注粮食安全,基于确保“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衍生出的农业保险制度;一类是关注老龄化社会进程,基于确保“老有所养”而衍生出的养老保险和长期照护保险制度。




但这三类保险能否归属于保险机构一直以来期待大力发展的商业保险,以及未来的发展路径,在产学研各界均存在争议,本系列拟从三类保险的核心底层逻辑出发,探讨三类保险的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主体参与的可行性路径。








01 长期护理保险,不会成为商业险的奇迹




长期护理保险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性问题。




传统意义上,家庭成员中有失能或半失能状况出现时,多是家庭中的女性承担照护角色,但新时代以来,随着我国女性就业比例的持续上升,女性自我角色定位的重塑,妻子女儿或儿媳居家照护失能半失能家庭成员的历史难以延续。




在前述传统价值体系解构的影响之外,近年来,少子化、家庭小型化等趋势亦在持续蔓延,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困难重重。




在家庭内部难以自济时,向外寻求支持则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




基于此,家庭对于养老机构包括险企的养老社区等需求日趋增长。当然,与家庭需求同步增长的还有很多,主要集中在人和资金两个维度。




一方面,照护需要专业人员(至少有过相关经验),另一方面则需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




而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一种机制,可以较好地满足被照护对象两个维度的需求。








02 我国长护险发展实践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已近8年,落地49城,模式渐清晰。




具体来看,筹资端以医保基金为主。尽管各地的筹资模式不同,但基本以医保基金为主,其中,职工的筹资渠道包括医保基金、个人、单位和财政补助等;居民的筹资渠道主要为医保基金和个人。




这一筹资模式的好处显而易见,可以尽快地完成统筹和覆盖,且资金来源稳定,避免了不可持续的情形,当然,在试点初期由于费率较低,社保缴纳群体的感知不明显,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加速,不久的将来,被照护对象数量或将快速提升,由此也将导致缴费比例的提升。




服务供给端主要以第三方供给为主。当前,各地基本采取了采购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来确保照护服务的供给并借此管控费用支出,当前主要的供应商主要集中于抚理健康一家,从其服务供给来看,虽然多地基本都向其发放了护理资格证书等必备资质,但就实际而言,其护理团队基本都是由第三方提供,常见的场景是与医院里的护工提供商合作,而上门护理的首次护理指导则主要由线上签约的医院在职护士提供,对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目前很难评价,且因其主营的是政府业务,故在缺少市场竞争的环境下,服务的提升空间亦难以预判。




当然,除抚理健康外,港资公司上海新玟健康等第三方公司则开始尝试探索构建其专属的护理团队,桑果健康则专注于商业健康保险市场中的老年客群专属护理服务。




概而言之,围绕护理服务这一下沉市场,越来越多的参与者使得未来的发展有了更多期待性。








03 他山之石




“家观念”是长期护理保险被高度重视的底层价值支撑。




基于此,德国和日本往往成为我国学者研究的对象,而研究对象主要为具体的运营模式,其中最重要的则是筹资模式。




在德国,联邦政府统筹筹资机制等宏观政策和执行安排,地方政府在统筹机制下更多承担救助义务;具体筹资则采用雇员和雇主1:1的方式;而在支付时,居家照护优于机构照护。




在日本,长期护理保险亦由政府统筹,其筹资来源则主要为保险金和税收,各占50%。在具体人群上则区分为65岁以上老人和40-65岁间需照护人群。保险金部分,对于前者,直接从养老金抵扣90%,对于没有养老金的,需要向当地政府现场缴纳10%的保险费;第二类人群,则直接由个人医疗保险支付。税收部分中央政府承担25%,地方两级政府各承担12.5%。




观察德日两国,其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和服务供给均经历了较长时期的发展,但核心均为政府主导。




究其原因,亦在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传统的家庭文化和社会政策相互交织形成的一个社会保险的分支,随着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传统上家庭的照护意愿和照护能力和现实的偏差越来越多,而作为准公共政策的一部分,长期护理保险必须承担起弥合缝隙的责任。




就我国当下而言,尽管仍处于试点阶段,但未来的路径基本已框定,大概率会采用政府主导,商保经办的模式,一如当年的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或将成为又一个保本微利的政府项目。




但与大病保险不同的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发生概率显然更高,对于参保人群或是刚需,且其不仅涉及筹资问题,同时还涉及失能评估,照护服务采购供给等更为复杂的问题,也正是基于此,长护险正式纳入社保或只是时间问题(目前资金基本由社保资金池支付)。




但无论具体实践时的问题多寡,商业保险公司最终可承担的、擅长的仍仅仅是经办业务。而对于业内期待的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的商业化实现保险业的逆势突围或难言前景。一如德日实践,对于此类关涉全局的准政策性行为,商业保险公司既缺乏足够的公信力,亦缺乏足够的资源调动能力。




基于此,对于政府高度重视的这一险种,绝大多数保险公司或许无缘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