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专栏
  3. 保契
  4. 正文

5个亿,可能真不多

  • 2023年07月17日
  • 18:54
  • 来源:
  • 作者:保契

保契锐评

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中,蔡锷生被指控受贿超5亿元引起轩然大波。

市场惊讶的不止是监管人员的受贿金额,亦惊讶于其曾称买不起北京的房子。

低调有“内涵”,再次刷新公众对金融的认知,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企业主体中的管理层。

以保险业为例,在保险业的公司中,常见的组织架构是总公司-分公司-支公司,大公司还有会四级机构。

对于各机构一把手,常见的说法是:支公司干一年,省会豪宅来一套,分公司干一年,北上广深观景房。

总公司一把手的情况则有所不同,毕竟,有锒铛入狱者,亦有抢夺公章大打出手的勇士。然而掌握着分支公司一把手生死的总公司一把手们,赚房的速度相比不会太慢。

很多人好奇,这么多钱究竟是怎么赚出来的。

以近两年来保险业表现最好的银保为例,或许更易于理解。

在银保市场中,保险公司是产品提供者,银行是销售渠道,且掌握着众多优质客户资源。

基于此,众多保险公司都希望自己的产品可以顺利的进入银行并完成销售,但在保险产品同质化已被诟病多年的情形下,银行准入的标准自然会设定更多的维度,这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手续费率,即,收1万元保费,银行可以拿多少钱的佣金。

换言之,谁的佣金高,谁就有了进场竞技的资格。

但事实往往与社会公众理解的并不一致。毕竟,根据监管规定,除兼业代理协议中约定的手续费外,保险公司不得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但只要是在销售场景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必然会有更多的诉求和话语权。

对此,也就衍生出了银保小账问题,即,在协议之外,保险公司额外向银行、银行各级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而为了支付此类费用,保险公司则需要列支销售费用,该类费用的比例从保费收入的10—50%不等,但鉴于不得直接给付至银行及其工作人员,故通常会通过向银保代理人支付佣金的方式发放,而由此又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银保代理人收到该笔费用后,其主管又会统一上收,仅给代理人留下其维护银行网点理财经理的费用,而上收之后的费用则会进一步上收,由不同等级的管理者向银行不同等级的管理者支付。

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的各级工作人员自然会收到数额不等的费用,但真正的大头却有可能留在保险公司,尤其是各机构一把手或分管总处。

假定按一个机构一年银保渠道收10亿元保费计算,可流入到银行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的平均应有3亿元左右,在如此巨大的费用池中,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自留费用自然不是难事。

也正是基于此,拉长时间周期看,银行保险业管理层的造富能力或许远强于因受贿而锒铛入狱的主政者。

但对于银行或保险的管理层而言,其由此而受到惩戒的案例却屈指可数,偶有案发,亦是国有行的管理层因其他原因被牵连出该等情况。

之所以有如此结果,原因或许有二:

一是,法不责众。毕竟,银行小账非保险所独有,基金、黄金等等,但凡通过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均存在此种情形。如以此惩戒,则银行大部分人员或许都难以幸免,而与之关联的基金、保险等各类产品的供应商亦难辞其咎,牵涉面过大。

二是,行和刑之间缺乏有效链接。从监管角度看,对银行小账等问题,监管早有关注和处罚,而从供给端看,保险公司因“数据不真实”亦屡屡被处罚,但处罚之后大多一罚了之,移送司法的情形少之又少。原因或许依然是,牵涉面过大。

当然,随着中纪委“金融精英论”查处理念的不断深化,干干净净地挣本份钱或许已经在路上。

对此,不管是银行、保险,还是基金、黄金,提前谋变,转变经营思路都势在必行。

毕竟,仅就保险公司而言,不藉此压降成本,其背负的费差、利差将愈发沉重,系统性风险亦将随之积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