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金融机制改革繁管急弦。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行业,皆寄望于在重构中谋求破局。
一手治乱,一手立规,牢牢扭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业已成为监管的核心任务。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2021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以下简称《评估结果》),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年检”成绩单出炉。
这也是监管部门第二次完成覆盖全部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监管评估结果分为A、B、C、D、E共5个等级。2021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评级结果主要集中在B级和C级,与2020年大致持平。
遗憾的是,今年并无一家机构获评A级(优秀)。反而有138家机构被评为E级(差),占比7.43%。
按照官方说法,2021年是“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一方面是着眼于长远的建章立制,另一方面则是立足于当下的清查严管。
此时,公司治理的监管之题,早已有了新的内涵和外延。保契君带着大家管中窥豹,洞悉公司治理的新方向。
01
监管为何由柔转刚?
诸君遥记否?当年银保监会成立后“第一枪”剑指公司治理。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更是明确指出,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确保银行和保险机构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切实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至此,公司治理监管从柔性引导向刚性约束转变。
2019年,银保监会出台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主要从党的领导、股东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风险内控、关联交易治理、市场约束、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等八个维度,对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进行ABCDE五级评估和打分。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值为100分,90分以上为A级,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为B级,70分以上至80分以下为C级,60分以上至70分以下为D级,60分以下为E级。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办公室设在银保监会公司治理监管部。监管评估采取非现场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每一年度现场评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同一类型机构的30%。
2020年监管部门首次完成了覆盖全部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评估,1792家机构参加此次评估。其中,商业银行1605家,保险机构187家。
2021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参评机构共计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1673家,保险机构184家。依然采用评估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评估745家,占总参评机构比例40.12%。
成绩如何?
被评为C级(合格)的机构最多,共1100家,占比59.24%;其次是B级(较好),共366家,占比19.71%;被评为D级(较弱)的机构共253家,占比13.62%。该成绩基本与去年持平。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有一家机构被评为A级(优秀),而今年1857家机构没有一家被评为A级(优秀)。
02
这些问题需要引起警示!
公司治理是航船之锚,锚正则船不偏。银保监会表示,2021年的评估结果显示,近年来在监管推动下,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意识逐步提高,公司治理建设和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需要引起行业关注。监管从评估的八个维度指出了问题:
其一,党的领导。部分机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党委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落实不到位;有的机构个别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未经党委会研究讨论直接提交董事会或高管层决策。
其二,股东治理。股东入股资金不实、违规股权代持、大股东违规干预的现象在部分机构依然较为严重。
其三,董事会治理。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的独立性欠缺、履职有效性不足,内部制衡监督失灵失效的情况在部分机构仍然存在。
其四,监事会和管理层治理。部分机构监事会和管理层运作不规范。监事会构成不符合监管要求、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不足、高管配备不足或长期缺位、高管违规兼任。
其五,市场约束。部分机构信息披露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同程度存在未逐笔披露重大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未披露外聘中介机构情况、未披露重要员工薪酬信息、未披露风险信息、对股东股权质押冻结情况披露不准确或不充分等情况。
其六,风险内控。部分机构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合规内控不完善;内部审计不健全。
其七,关联交易治理。部分机构关联交易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审计监督缺位、集团内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
其八,其他利益相关者治理。部分机构利益相关者参与程度有限;社会责任意识仍需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
此前,银行保险业的多起乱象均由问题股东造成,董事会形同虚设,导致公司治理失衡,给行业带来了极高的风险。去年银保监会开展了专项整治,以中小机构为重点,严厉整治资本不实、股权代持、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和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了4600家法人机构,查处了股权违规问题3000多个,分两批次向社会公开了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47家银行保险机构股东名单,稳妥开展了高风险机构违规股东股权清理,有序清退问题股东。
股东治理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此次评估也着重指出了股东治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机构股东行为不合规不审慎,表现为:股东入股资金不实、违规股权代持、主要股东违反“两参一控”规定、主要股东违规干预经营管理、中小股东未能有效参与治理等;二是部分机构股权管理不规范,表现为:股东资质未能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股东股权质押比例过高、银行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并提供授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监管限制。
而在董事会治理方面的问题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部分机构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表现为:董事缺位或任职超期、董事履职保障不到位;二是部分机构独立董事人数不足、独立性缺失,董事履职不到位,表现为:独立董事人数及履职时间不符合监管要求、董事较少发表意见、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架构不完善;三是部分机构发展战略不科学不审慎,表现为:发展战略较为激进、扩张冲动较强、发展审慎性不足。
保契君认为,上述问题看似老生常谈,实则意义深远。彰显了行业严监管态势不变,筑牢行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03
那些被评为E级的机构
今年被评为E级(较差)的机构是182家,占比10.16%。相较于去年的138家,略有上升。
究竟是哪些机构被评为E级?监管并未公布名单。
不过《办法》明确,如果机构有六大类情形之一,将被直接被评定到最差的一档E级。具体来看:这六大类情形有:一是拒绝或者阻碍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二是隐瞒公司治理重要事实、资产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风险,或提供虚假材料;三是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循环注资、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四是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隐性行为规避监管审查;五是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会、董事会长期没法正常召开或做出决策;六是出现兑付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
保契君发现,上述六大类情形在此前部分发生风险的中小银行出现过,仅是资产质量瞒报一项,农商行此前曾被通报多次。
去年银保监会就明确,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作为监管部门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并在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立项、监管评级、监管通报等环节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所以,机构一旦评分被列入E级,后果就比较严重了。《办法》表示,对于E级机构将采取责令调整相关责任人、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还可对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后记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斗争与博弈。公司,既创造了财富,也袒露了人性。
公司治理究竟在治什么?
保契君认为,公司治理是企业组织的熵增与企业各方主体权益的制衡。其终极目标是激发商业向善。要用公司治理制度激发机构的责任,制衡其无序的权益竞逐,这样才能保证公司健康良性发展。
看似纷繁复杂,但从“金融是实体经济血脉”的定性看,不管是董监高违规乱象还是关联交易老大难,银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股东问题,如股东视金融机构为“提款机”“资金池”,再完善的规则其都会被其玩出应对花招。换言之,公司治理只是股东想做不想做的问题,至于水平高低问题,以监管的细化规则为遵循基本都可以迎刃而解,难就难在股东的“初心”。
解决股东初心问题,最简单有效的方案当属“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延着这条脉络,我们看到监管评估八大维度中,党的领导居于首位,但从实践角度看,能否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还是要看资本的性质。
道路选择决定公司治理成效,公司治理成效决定机构成长能力、影响一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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