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契锐评
7月15日,农银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收到了监管开出的18万元罚单,原因是存在公司员工驻点银行网点销售保险产品的违法行为。
据罚单内容显示,监管把16万元的罚单开给了农银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沈永芳因对此行为承担管理责任,也收到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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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曾是合法行为
其实保险公司员工驻点银行带货的这个行为,在十年前是合法的。在银行刚开始销售保险时,确实有保险公司员工在银行营业网点驻点,设立专门的柜台来销售保险。但由于客户很难分清哪些是保险公司的员工,哪些银行的员工,“存单变保单”的销售误导时有发生。
保险公司员工驻点后,销售误导、违规经营、退保金大幅上升等问题。由于早期该渠道发展方式较为粗放,社会各方面对该渠道销售行为中的一系列问题反映较为集中,包括“存单变保单”、产品适销不对路、产品介绍不全面、客户信息不真实等。
针对这样的问题,原中国银监会出手整顿银保市场,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原中国银监会在2010年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以下简称《通知1》),其中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
此后,保险公司在银行的驻点销售人员全部撤出了银行的网点。
2013年11月,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邮政保险代理渠道销售行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发到银监分局、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保险公司。意见稿最引人关注的是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在满足相关规定时,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只是不能与银行员工撞衫。
然而在2014年1月原中国保监会、原中国银监会正式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以下简称《通知2》)中,并未放松“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限制。
虽然监管一直有明令禁止,但保险公司们的小动作一直没有停止。2019年8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以下简称《通知3》)。《通知3》于第四十二条重申:“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等非商业银行从业人员在商业银行营业场所从事保险销售相关活动。”《通知1》和《通知2》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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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教不改的保险公司
由于银保代理渠道业务发展迅速,促进了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不少保险公司都盯上了这块蛋糕,但有合规的路径不走,偏偏要派人驻点银行。
农银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的违法现象绝不是个案。2018年,某寿险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就曾因销售人员驻点银行并欺骗投保人收罚单,监管责令改正、停止接受银行代理新业务1年并处罚款60万元。
外资里的优等生友邦保险,也在2016年被曝光在浦发银行东长安街支行里销售保险。暗访者称在理财经理的推荐后,他对重疾险表现出兴趣,该支行理财经理便将其引荐给了另一人。仔细了解后才发现,此人衣着虽然与银行的工作人员相似,但其身份却是友邦保险的销售人员。
保契还发现,在某论坛上,还存在华夏保险的“银行驻点客户经理”的招聘信息。招聘中写到工作地点为“中农建工邮储,中信,浦发,交通等各大银行”;工作内容为“协助银行理财经理销售理财产品”。
《通知3》第三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不通过银行合规的授权销售,而是通过驻点抢客户,是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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