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公众号《中国审判》在5月21日,刊发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毛海波、陆俊伟的一篇文章,题目《疑案探析/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诉讼中保险公司的责任认定》。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分析了一例保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承保诉责险的保险公司,在应诉中的抗辩思路为不参与诉责险索赔诉讼的观点,从法理、现行法律规定及诉讼方便性等多个角度,从法院的视角,给出保险公司应该积极参与此类诉讼等等的观点。
对此观点,崔老师我深深表示赞同。
2019年11月,崔老师就撰写了本文,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分析了不积极参与诉责险索赔诉讼会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不利后果。
最近诉责险索赔诉讼案件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应诉的策略非常重要,重新发下此文,供读者们交流探讨!
一
在诉责拾趣:一叶知秋,开始分化和洗牌的诉责险市场中提到,最近在青岛发生一笔起诉金额3000多万的诉责险索赔诉讼,此案为诉责险的共保案件,故涉及四家保险公司。
但其实此案原告/被保全人的起诉状中,并未将四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
当崔老师收到分公司上报的保全申请人/投保人已被起诉的消息时,立即设法联络此案参与共保的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商量对策,以确保我们保险公司能够以共同被告或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与诉讼。
在崔老师的积极努力下,崔老师所在的DJ保险公司率先向法庭提出参与诉讼的申请。因被保全人未起诉保险公司,因此提出申请后,崔老师特别担心法庭会不同意保险公司参与诉讼。
好在本案主审法官专业水平很高,头脑清晰,思路清楚,在DJ公司提出申请后,即主动依职权,把四家保险公司追加为案件的第三人,才使我们四家保险公司成功参与进诉讼中。
崔老师悬着的一颗心才落入肚子里。
看到这,估计有人会感到不解:“崔老师,你们是不是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干?被保全人既然没有起诉你们,为什么你们保险公司要上赶着做被告?让被保险人打完官司再找你们索赔不行吗?
二
下面崔老师就给大家分析下我们保险公司积极主动参与诉讼的原因。
诉责险,承保的是保全申请人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保全申请人财产保全结束后,保全申请人肯定不会主动承认保全错误。所以,一般保全涉及的诉讼结束后,如果保全申请人败诉了,保全被申请人就会提出保全错误的赔偿诉讼。
因保全申请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诉责险,故如果法院判决保全错误,需要赔偿损失,该损失如果在诉责险保单的赔偿限额内,这就是我们保险公司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即使我们不参与诉讼,最终的判决结果会由我们保险公司买单。
既然这样,一般责任险的被保险人心里想,反正买保险了,法院判决赔偿了,也不需要自己赔偿,参与诉讼积极抗辩的动力就不强。在车险、公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等非车险的很多险种中,很多投保人/被保险人甚至不出庭。
这就会导致一个后果,如果我们保险公司不积极应诉抗辩,判决结果有可能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极端不利;一旦判决结果做出,我们保险公司就回天乏术,无法逆转判决结果了。
所以,为了避免不利局面出现,我们保险公司要尽早积极参与诉讼,努力抗辩,以确保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会出现大的偏差。
不过,诉责险与其他责任险有所区别。诉责险大部分投保人/被保险人/保全申请人会积极应诉和抗辩。
原因是因为,投保人输了保全涉及的诉讼,心里会非常不服气;而且很多保全错误的赔偿诉讼,是前面诉讼的延续,双方斗争的手段。
也因此,大部分诉责险的投保人会积极应诉抗辩。当然也有少部分被保险人出于各种原因不参与诉讼或消极对待诉讼的。
对于投保人积极应诉和抗辩的,我们保险公司可以借力。
不过,我们保险公司也有个优势,就是在处理诉责险索赔诉讼上,我们由于对诉责险产品理解透彻,处理同类案件的诉讼经验丰富,所以应对诉讼更为专业,更有可能让案件结果向着我们期望的方向行进。
反之,如果我们不参与诉讼,后果难以预料。
为了说明此观点,崔老师试以亲身经历进行举例说明。
三
崔老师写文章,习惯在文末加上自己的个人介绍。有心的读者会发现,崔老师的介绍曾发生过变化。
在2019年前半年,崔老师的简介中,写道:自己带队创立的从承保到理赔的全方位内部法务风控模式,AB的诉责险赔付为0;后半年崔老师修改为“几乎”为0。“几乎”的意思,就是发生了一起2.5万元的赔案。
实际上该赔案是在我们保险公司未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发生的。
该案案情特别简单,一个借贷纠纷案件,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归还欠款本金和利息共180万元。
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了担保人的135万的账户资金。债权人向我们公司投保诉责险做保全担保。
债权人提供的证明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的证据,为一段录音。在该录音中,担保人口头表示对该笔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法院审理案件时,担保人主张担保合同无效。法院判决认定,担保合同为要式合同,口头担保无效,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担保人即认为债权人保全其账户错误,将债权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债权人/被保险人赔偿其保全错误的损失2.5万元。
后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人申请保全担保人账户存在重大过失,判决债权人赔偿担保人损失2.5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下达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债权人才通知我们公司。
我们团队经商讨对策,决定设法参与二审诉讼,并向二审法院提交了申请追加为案件第三人的申请,理由为案件的审理结果与我司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必须参与诉讼。
二审法院以一审我司未参与为由,不同意我司参与诉讼。二审开庭审理后,中院做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结果的判决书。
因此案赔偿金额只有2.5万元,金额很小,没有继续进行司法救济的必要,故我司在投保人履行判决后,向其支付了诉责险赔款2.5万元。
虽然该笔保单进行了赔付,但其实崔老师认为,法院认定保全错误的理由站不住脚,故此案的判决结果是错误的。
本案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和担保人双方都有责任,既然担保人也有责任,仅认定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存在重大过失,判决债权人赔偿保全错误的损失就是不恰当的。
崔老师经常开玩笑说,此案就是因为崔老师的团队未出庭才导致法院的错误判决的。
此案目前是AB或DJ迄今为止的唯一诉责险真正意义上的赔案(注:2019年11月)。
但很搞笑的是,在保司未上场的情况下,莫明奇妙就输掉了官司。所以崔老师经常开玩笑说:
打败一个常胜拳击手的办法是什么?设法让他不能上场比赛。
四
回到正题,在责任险的赔偿中,保险公司是否应参与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诉讼,不同险种中,规定和做法都不同。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应将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当事人请求将商业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也应准许。
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基本都把保险公司列为了共同被告参与诉讼。
但在其他责任险种的诉讼中,就不一定。有的被侵权人起诉侵权人时,会一并将承保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也有不列的;有诉讼中追加保险公司的,也有法院不同意追加。
崔老师的看法是,既然责任险涉及侵权事件的赔偿结果,最终会由承保的保险公司买单,在被侵权人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时没有问题;
在被侵权人未列但侵权人提出申请或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时,法院均应同意将保险公司列为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以节省司法资源,方便审理案件。
从我们保险公司的角度,为了控制案件的走向,应在诉讼开始时,就应主动参与诉讼积极抗辩。如果不参与或参与过晚,一旦生米做成熟饭,结果很难逆转。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双方互相诉讼,未及时解封赔偿损失70万元!!!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起诉及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赔偿工程质量维修金两次撤诉,被判保全错误赔偿损失!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