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小股东起诉大股东侵害双方成立的目标公司的利益,并申请保全大股东及相关企业的财产,这样的保全有风险吗?请看以下案例分析!
一、案情回顾
数年前,A公司与B置业公司共同设立C房地产开发公司,A公司持有C房地产公司30%的股权,B公司持有70%的股权。
现A公司向法院起诉,以B公司及相关公司为被告,主张B公司等将C公司高达10亿以上的资金,非法转移至B公司的多家关联企业,侵害了C公司的财产权益及A公司作为股东的合法权益,要求B公司等多个公司承担高达10亿元以上的损害赔偿责任。
A公司起诉时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B公司等在内的多家公司高达10亿元以上的财产。
作为承保诉责险的保险公司,能否承保该案呢?该案又存在哪些风险?
二、本案的分析点评
在阅读过本案相关资料后,崔老师出具了以下法律意见:
(一)本案事实陈述
本案原告A公司与被告一B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公司即案件第三人C房地产开发公司。
被告一B公司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为控股股东;原告A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
本案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件。原告A公司作为小股东,认为被告一B公司等通过关联交易,侵犯了目标公司C公司的权益,将目标公司C公司的财产非法转出,导致C公司利益受损,进而导致自己作为股东的利益受损。
原告A公司起诉提供的证据有:C公司的账目和多份备注为材料款和工程款的转账凭证。
(二)本案的法律意见分析
第一、本案原告的诉求证据不足,保全错误的风险很高
本案中,原告起诉的多项诉求,所提供的证据均为C公司的账目和转账记录,其中有的转账记录备注为材料款,有的备注为工程款。这些都是目标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正常的业务支出,且这些资金流向的企业也为相关的工程公司或材料公司。
也就是说,从现有证据看,原告A公司作为小股东,认为大股东C公司恶意通过上述材料款及工程款支出的方式,转出款项,侵害目标公司C公司的利益,但是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民事诉讼中举证的一般规则为“谁主张,谁举证”,无法律规定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也即小股东A公司的这些诉求,在现有证据情况下,极难得到法院支持。
而且本案A公司作为小股东,也面临极为不利的局面,就是大股东B公司控制了目标公司。
诉讼中,如果作为被告的大股东B公司及其他公司,拿出合同等相关证据,小股东A公司的起诉就可能构成恶意诉讼,如果财产保全,被法院认定保全错误并判决赔偿损失的风险就会非常高。
第二、本案存在由于被告一的特殊身份带来的其他不可控风险
本案被告一为知名企业,掌握的司法资源较为丰富。司法实践中,这样的企业通常会采取各种手段,追求案件胜诉的结果,会干扰正常的案件结果走向,案件结果无法用常规方法预测,案件结果预判难度非常高。
第三、本案存在超额保全的风险
本案的金额非常高,高达10亿元以上。未来即使作为小股东A公司的诉求有合理的成分,少部分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对于未支持的部分,因占比很高,仍然面临超额保全的风险。
三、诉责险承保中的风险偏好策略应基于公司的情况制定
有人经常问崔老师,同一个案件,为什么别的公司能保我们就不能保?针对此问题,崔老师谈下自己的看法。
(一)诉责险承保首先要基于案件的诉讼风险
案件诉讼的风险,指的是原告/保全申请人能否打赢官司。因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将来的生效判决有财产履行,如果原告无法打赢官司,也不需要被告履行判决。故,原告能否在案件中胜诉是首先要考虑的。
有人说,崔老师A公司的诉请确实是事实。B公司作为知名企业比较强势等等。
本案,崔老师是基于原告A公司提供的案件资料,进行的诉讼风险及保全错误的风险分析。不代表A公司说的就不是事实。
但是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证据,打输官司的风险高,进而保全错误的风险也很高。况且本案的金额又高达10亿元以上。
(二)如何看待同一个案件有的公司拒保有的公司承保?
事后有人告诉崔老师,我们公司拒保但是同业公司承保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崔老师的看法是:
理论上来讲,所有案件的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想保都可以保。只不过有的案件出险风险高,有的出险风险低。到底是否承保,是公司基于自身的现实状况,确定的一种风险偏好的策略选择,无论何种选择均无对错之分。只有“合适”和“不合适”。
因保险是大数法则,有的公司规模足够大,其可以靠规模覆盖高风险案件的风险,就可以选择承保出险风险高的案件,比如市场占比很高的巨头公司;
而规模不够大的公司,承保的案件基数小,如果粗放经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因为一个赔案砸掉一个险种,因此承保策略就需要精耕细作,精挑细选。
比如今年R保险公司在河北有两个诉责险的赔案,一个赔偿3100万元,一个赔偿1400万元。这两个案件,估计很多中小保险公司一年的诉责险保费都不够赔。但对于R保险公司就影响不大。
诉责拾趣:被误用的诉责险和被错冻的3100万
诉责险的雷与坑:被查封的房子价格翻了倍,为什么保险公司仍需要赔偿保全错误的损失1400万元?
近期某同业大公司的朋友,找崔老师调研诉责险17年承保案件的赔付率数据。经过互相交流,发现他们公司的赔付率是崔老师公司的几十倍。
这就是不同公司选择不同带来的结果。
当然,这其中还包含着诉责险作为专业险种,经验不足的人员很难识别其中的风险的因素。
当然也有人会问,对于高风险案件,是否可以采取提高费率的方式进行承保呢?
从理论上讲,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甲公司将这个案件的费率提的足够高,可乙公司忽视或无法识别其风险而低费率承保,会导致提高费率的公司最终仍然无法承保。
随着车险的综改进展,保险行业的竞争更趋激烈,盲目比拼低费率高手续费的战火已从车险燃烧至非车险,诉责险也不能幸免,因此导致大量的用低费率承保了高风险业务的现象发生。
四、保险行业承保诉责险高风险业务带来的其他风险和隐患
(一)挤占有限的司法资源,纵容对保全措施滥用的行为
诉责险承保的是法律诉讼的风险,跟其他险种有所不同。其他险种承保了高风险案件,会对投保人有利。
但是诉责险承保的诉讼风险,带有明显的价值评判作用。对于诉讼中不应保全的案件进行承保,实际上纵容了滥用保全措施非法牟利的行为,挤占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导致真正需要保全的案件,司法机关无力优先给予保全。
(二)给别有用心之士提供了漏洞和非法套利空间
另外,由于诉责险行业前期高速扩张粗放承保的结果,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这样的苗头:
一部分专业人士,对于保全错误风险高的案件,通过解封等各种方式,恶意扩大保全造成的损失。在保全涉及的案件结束后,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诉讼。最终由保险公司对扩大的高额损失进行买单。
以上都需要引起我们保险行业高度关注和警惕!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起诉及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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