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判例
  3. 其他
  4. 正文

某保险公司与李XX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0年11月30日
  • 00:00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 作者:

(2019)京0105民初83277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一审 民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19-12-26

原告:某保险公司,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
负责人:郭XX,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X,男,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
原告与被告李XX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某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XX,被告李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某保险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李XX向某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57020元。事实和理由:2017年11月17日17时25分,案外人朱xx驾驶×××车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路五元桥处与李XX驾驶的×××车辆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导致朱xx驾驶的×××车辆受损;后经交警处理认定李XX负事故全部责任,朱xx无责任;案外人朱xx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保险金额为125903.2元;×××车辆共计花费维修费56920元、施救费100元;因李XX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某保险公司在2018年1月23日将上述57020元支付给被保险人康xx,并取得了权益转让书。
被告李XX辩称:事故发生属实,李XX目前经济困难,无力赔付。
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案外人康xx为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险种分别包括责任限额为125903.2元的车辆损失险、300000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率等。
2017年11月17日17时25分,李XX驾驶×××车辆与朱xx驾驶的×××车辆,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五环五元桥环铁桥处发生事故。后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XX负全部责任,朱xx无责任。
当日,北京新月中道汽车救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北京新月联合汽车救援确认单,对车辆×××进行了施救,并为此发生了260元施救费。北京新月中道汽车救援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具了金额为100元的救援费发票。
某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保险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认定因该次事故×××损失金额为扣残值952元后56920元。北京勤华瑞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修理车辆后向某保险公司开具了相应金额的维修费发票。2017年12月5日,康xx向某保险公司出具机动车辆索赔权转让书,称×××车辆于2017年11月17日发生事故,康xx已收到某保险公司的保险赔款56920元,并将该部分赔款的追偿权转移给某保险公司。2018年1月23日,某保险公司向康xx支付赔款57020元。
诉讼中,某保险公司称:施救费按发票金额100元进行了赔付,故现在亦主张100元施救费;虽然康xx出具的权益转让书中并未包括100元施救费,但某保险公司已经实际支付,根据法律规定,某保险公司亦取得了该100元的代位求偿权。李XX称:事故发生当时所驾驶的车辆有购买商业保险,但是当时李XX被吊销了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拒赔了;而且是借的朋友的车,已经不记得购买的哪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了。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某保险公司已向康xx赔偿保险金,且康xx已将追偿权转让给某保险公司,故某保险公司有权在转让金额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李XX应当向某保险公司履行赔付义务。现某保险公司按实际向康xx赔偿金额向李XX追偿,系其自行处分权利,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所述,本院对某保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李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某保险公司保险赔偿款5702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13元,由被告李XX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李方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吴桐

阅读排行榜

  1. 1

    某保险公司与邓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 2

    某保险公司与刘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 3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 4

    某保险公司与李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 5

    某保险公司与彭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 6

    某保险公司与徐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 7

    某保险公司与陈某1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 8

    某保险公司与卢某1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 9

    某保险公司与刘X张X甲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 10

    某保险公司与李X1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