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一)公司就员工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保险
2019年5月29日,A供应链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参保员工31人。
其中员工苏某适用保险方案一,死亡及伤残每人最高30万元,误工费用按雇员实际工资100%赔付,免赔3天,最高每月5,000元,医疗费用每人每次最高10,000元,住院津贴60元/天,最长180天。
(二)保险期间内A公司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
2019年8月18日,苏某在工作期间驾驶中型厢式货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苏某承担主要责任。
2021年7月30日,人社局认定苏某属于工伤八级。
2022年,苏某诉A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最终经两审法院审理判决,A公司支付苏某一次性各项赔偿共计508,357.97元。
2022年12月,判决后,A公司与苏某签订了和解协议书,约定A公司一次性支付苏某470,000元整。
后A公司按约定履行完毕。
(三)A公司与保险公司就雇主险赔偿产生争议,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A公司96729元
上述事故发生后,A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主张,事故属于保险责任,但是应按苏某承担的责任比例按60%赔偿雇主责任保险金。双方产生争议后,A公司即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A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双方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双方均应恪守约定并加以履行。
依约,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从事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的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所致伤、残或死亡,符合国务院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现A公司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而保险公司同意按方案一赔偿,但对具体金额有异议。
本案保险涉及的赔偿项目包括伤疾赔偿金、误工费用、医疗费用和住院津贴。
其中伤疾赔偿金:苏某经鉴定属于因工致残程度八级。根据保险条款,伤残赔偿金限额为30万元/人,伤残八级赔偿比例为10%,故伤残赔偿金的赔偿限额为3万元。
误工费用:A公司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55,200元,为生效判决扣除交通事故案件中苏某获得的误工费赔偿后的金额,是A公司的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费用:为10000元。
住院津贴:1529元。
至于A公司主张的律师费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保险公司抗辩按苏某的责任比例60%承担责任问题:
本案系财产保险合同纠纷,A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责任,而保险公司抗辩按责任比例赔付则系基于侵权法律关系,二者权利基础不同。且该主张将造成过错越大获赔越多的不合理后果;
对投保人而言,其就参保人员的整体风险支付全额保费,但仅获得部分赔偿,显失公平,亦不当免除了保险人按照所收保险对价依约赔付的责任。故对该项抗辩亦不采信。
判决如下:
保险公司支付A公司保险金96,729元(其中:伤残补助金30,000元,误工费55,200元,医疗费10,000元,住院津贴1,529元,合计96,729元)。
案件分析点评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保险是否应考虑雇员发生意外的交通事故中的责任比例?
要搞清楚此问题,需要厘清以下问题: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是什么责任?
(一)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是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保的是被保险人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的是投/被保险人对雇员的法定赔偿责任。
通俗的讲,雇主对雇员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雇主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该赔偿责任转而由保险公司代替雇主向雇员承担。
之所以是这样,原因是因为:
(二)雇主责任保险中存在两重层次不同的法律关系
其中,
1为被保险人雇主和被侵权人员工之间的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本案中,就是A公司与苏某之间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雇佣法律关系。
2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雇主之间的责任保险合同关系。
本案中,就是保险公司和A公司之间的雇主责任保险的法律关系。
在上述两重法律关系中,在面对雇员时,保险公司和雇主为同一战壕战友,立场相同;当对雇员的赔偿责任确定后,保险公司和雇主之间,就产生了保险合同关系,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保险赔偿。
也就是当与雇员产生纠纷时,保险公司需要与雇主一致对外;当对外的矛盾解决后,才需要解决保险公司和雇主之间的内部赔偿关系。
既然本案中,法院已经生效判决确定了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就没有权利再去调整雇主对雇员的责任赔偿比例了。
事实上,在A公司与苏某的工伤待遇赔偿纠纷中,法院已经考虑了苏某已经获得对方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对苏某的赔偿,扣除了该部分费用,所以保险公司再主张按苏某的事故责任比例进行保险赔偿,就缺乏事实依据了。
(三)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
既然保险公司承担的是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是不是雇主赔出去的每一分钱保险公司都要承担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雇主责任保险虽承保的是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但保险有赔偿限额,保险公司要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也就是当雇主赔给雇员的各个分项目的费用超过保险赔偿限额时,保险公司按最高限额赔偿;当雇主对雇员的赔偿未到赔偿限额时,保险公司根据雇主赔偿的金额据实进行保险赔偿。
注:本案法院查明,苏某未获得工伤保险赔付。
该案的启示
另外,本案中,因A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较低,只有30万元,导致发生事故后,只有部分赔款由保险公司承担。
该案的启示,如雇主希望通过投保责任保险方式转嫁风险,应该按照雇主有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足额投保保险,以有效转嫁风险。
一句白话总结
雇主责任保险转嫁的是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而非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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