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专栏
  3. 诉责论谈
  4. 正文

诉责险赔案:财产保全的株连之祸

  • 2022年10月12日
  • 16:50
  • 来源:
  • 作者: 崔春霞

前言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也就是财产保全中需要保全的财产包括两种情形,第一种叫请求范围内的财物;第二种叫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请求的范围内的财务,是指应在诉请金额范围内,对被保全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比如,原告起诉主张被告归还50万元,请求保全被告50万以内的财产,就是在请求的范围内进行财产保全。


那么,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又是什么意思?


是指双方讼争的财产。


比如,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要求被告交付房屋,该讼争的房屋就是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可以对房屋采取保全措施。不应请求保全被告的账户资金。


在诉讼财产保全中,如果应该保全案涉的财产,但是却保全了其他无关方的无关财产,就会发生保全错误造成损失。


近期,就有一个“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案件,被法院判决保全错误,保险公司诉责险赔偿了被保全人损失35万元。以下为案件详情:






1 前诉


江某诉王某、陈某股权代持纠纷,申请保全股权公司的账户资金后被撤销保全裁定


2016年6月,江某以朋友王某、陈某为被告,以A公司为第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江某诉称,王某与陈某恶意串通,把江某委托王某代持的第三人A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陈某,起诉要求确认该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起诉立案后,江某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保全A公司的银行及证券账户上的资金(投资收益)2500万元。


江某提供了P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为2500万元的诉责险保单保函做保全担保。


人民法院遂作出保全裁定,冻结了第三人A公司的银行及证券账户上的资金(投资收益)2500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A公司不服上述诉讼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向法院申请复议。


2016年10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书,撤销了上述保全民事裁定。其后,解除了对A公司的银行及证券账户上的资金(投资收益)2500万元的冻结。上述冻结时间共130天。












2 后诉


A公司诉江某及P保险公司保全错误赔偿损失35万元


A公司的账户被解封后,A公司认为:由于A公司的银行存款被江某的错误保全被冻结共130天,造成资金无法用于公司的正常投资经营行为,江某应当对A公司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P保险公司为江某的财产保全申请的担保人,对江某的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负有连带责任。


故将江某和P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损失3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第一、江某所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给付内容或其它履行内容,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条件,故本院民事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不当,遂裁定撤销本院的民事裁定。


第二、江某的财产保全错误且其有主观过错,理由是:


1、原告江某与被告王某、陈某、第三人A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江某诉求判决被告王某把代持江某所有的第三人A公司的股份转让给被告陈某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该案系确认之诉,而非给付之诉;


其起诉对象(被告)系自然人王某、陈某个人,而非法人A公司。江某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中并没有给付内容或其它履行内容,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的采取保全措施的条件,且其申请冻结法人某公司的账户存款,系保全对象错误,应属错误的财产保全申请。


2、江某对于申请保全的财产应当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明知2500万系A公司的银行存款及证券账户上的资金(投资收益),却申请冻结,其主观上明显存在过错。


第三、损失计算问题:


A公司银行及证券账户上的资金(投资收益)2500万元,因江某申请财产保全而于2016年7月1日被冻结,于2016年11月7日被解冻,期间必然会遭受相应损失。


对于具体的损失金额,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涉案损失较为合理,此计算标准目前系民事审判实践中此类纠纷计算损失的通常标准,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与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两者之间的利差计算。上述损失共计35万元。


因P保险公司为江某的财产保全提供了保全担保,故判决P保险公司赔偿A公司损失35万元。


判决后,P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3 经验及教训总结


本案在保险公司承保端,值得总结之处:


要准确理解把握保全的目的。


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将来生效判决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的诉讼是确认股权归属,保全争议股权即可,保全第三人的财产毫无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日常承保实践中,经常会看到此类A与B打官司,保全C财产的情况。


比如,崔老师曾经看到一个案例,某公司股东甲起诉股东乙侵犯公司的财产权益,要求乙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甲申请财产保全的对象,是某公司的财产而非乙的财产。崔老师戏称,“妻子声称父亲打了儿子,不去打父亲,反过来妻子也打儿子一顿。”


最后,再次强调,诉责险是个专业险种,法律专业人员的承保风控审核非常重要。

阅读排行榜

  1. 1

    诉责一姐分享:打官司将被告公司的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利多还是弊多?

  2. 2

    诉责一姐的吐槽:你是有勇无谋的销售人员吗?如何做到精准销售?

  3. 3

    诉责一姐分享:债权人申请保全债务人的前妻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是否构成保全错误?

  4. 4

    诉责一姐分享:借款人未偿还债务前死亡,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其债务吗?

  5. 5

    诉责一姐分享:从一起房地产公司与建工企业的诉讼再谈反诉案件的风险

  6. 6

    白话民法典:上海女子被卷进电梯,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7. 7

    诉责一姐分享:看到自己团队拒保的案件,同业公司承保后出险8200多万是什么体验?

  8. 8

    诉责险赔案:搭便车遭车祸,诉责险竟可助力遗孀索赔?

  9. 9

    诉责险赔案:诉讼中的谎言,保险公司的赔案

  10. 10

    诉责一姐分享:高风险案件客户的反担保函真的有用吗?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仅一家净利润增1%,A股上市险企的一季度有多难?

  10. 10

    7%老年人在社区养老?险企扎堆布局,有高端社区入住门槛达1888万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