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的最新进展,9名施暴者均已被抓获归案,我们大家可以放心了。就这个突发的恶性事件到目前的进展,崔老师我有几点思考分享给读者朋友们:
一、店家不作为原因何在?
昨天崔老师我发了一篇文章和一期视频,分析了事发现场各方的法律责任,质疑为什么最有责任保护顾客安全的店家,在事发时消极不作为。
唐山烧烤店现场:谁最应该挺身而出?
昨天,唐山机场路蛋糕店店主在网上实名举报被黑恶势力敲诈勒索及被砸蛋糕店;其他陆续有当地店主也在发视频实名举报被一团伙非法拘禁及敲诈勒索的事情。
如果是同一伙人所为,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事发时烧烤店店主消极不作为。虽然仍然不能赢得原谅。
二、唐山的案件为什么由廊坊警方异地侦办?
目前此案河北GONGAN厅已经交由廊坊JING方异地侦办。结合网上各个店主的举报,看来此案涉黑的猜测不虚;如果此案涉黑,一定涉及保护伞问题。
上头为了彻底铲除毒瘤,安排异地侦办案件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崔老师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人,根据职业敏感和经验判断,相信目前9名施暴者被抓,只是案件的冰山一角,随着案件的侦办进展,拔出萝卜带出泥是早晚的事情,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
三、此九名施暴者愚蠢之极,多行不义必自毙
(一)九名施暴者非常愚蠢
这九名施暴者可以说愚蠢之极,体现在:
第一,没有认识到大形势大环境的变化。
目前国家处于疫情恢复时期,国家的当务之急是恢复经济。恢复经济的手段就是拉动消费。这9名愚蠢的施暴者,居然公然去烧烤店对女性施暴,对经济恢复产生了极其不利的影响。
第二,作案后企图逃跑逃避惩罚。
殊不知目前无处不在的摄像头,遍布各地的疫情期间的核酸检测、健康宝扫码,又能逃到哪里去呢。网络上新闻,疫情让多名逃跑多年的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就是明证。
(二)九名施暴者行为产生的恶劣影响
第一,让广大的消费者产生了不安全心理,不敢去放心消费;
这一点不用多说,相信大家都感同身受,不然此事件的关注度不会这么高。
第二,对店家经营产生了不良影响。
现在好不容易在逐渐走出Y情的阴霾,中小店主们战战兢兢尝试恢复营业,这伙人胆大妄为的公然挑衅法制底限的行为,无疑对店主们开店营业的热情兜头泼了一瓢冷水。
昨天崔老师我发的视频,主张店家有责任保护消费者及其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多名粉丝估计是开店的店主都在纷纷留言质疑,按你的说法,谁还敢开店,甚至有人说,有的店因此案选择了关门歇业。
愚蠢的人做出了逆天的犯罪行为,接下来肯定要遭到严厉的惩罚。
四、让背后的保护伞瑟瑟发抖吧
按照目前多名店主网上的实名举报,一伙儿黑恶势力在唐山横行已久。根据蛋糕店店主的说法,行为非常恶劣。为什么没有引起相关人员及相关部门的重视,说明背后一定有保护伞。
现在国家惩治贪腐的决心非常坚决,这种情况下还为这些社会渣滓提供保护,真的是误判形势。
昨天在抖音上刷到一个视频,一名公职人员说,因为他在某个施暴者的抖音下留过言,被网民认为跟施暴者一伙儿,他说他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其实,我想说,如果没有任何牵扯,这个时候就不要跳出来引火烧身了。
五、再谈经营者对第三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一)经营者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及其他第三人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很多店主在昨天的视频下留言,表达不认可店家对第三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说法。看来有必要跟大家再普及下法律常识: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经营场所的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由第三人承担,经营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承担后有权向侵权的加害人追偿。
具体到唐山烧烤店的打人案,目前9名施暴者均已落网,受害者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各种损失,自然首先由施暴者赔偿;如果施暴者无力赔偿,受害人可以找店家索赔。只不过店家赔偿后,可以向施暴者追偿。如果施暴者无钱赔偿,追偿也是一句落不到实处的空话。
(二)经营者如何防范自己的风险?
很多经营者说,遇到唐山烧烤店的事情,如果自己去阻止,店就开不下去了。
其实,不阻止,店就能开下去吗?另外,阻止也是一种积极的主观努力,不代表一定能成功阻止。但无论如何,在自己的店里发生暴行时,不能躲在后面做缩头乌龟,一定要采取报警、设法阻止等积极行动,去保护受害人,而不能先选择自保。
开店本身就面临着各种风险,有人来店里闹事就是其中的风险之一。如果有人闹事,店主就躲起来消极应对,说明店主不具备开店的能力。俗话说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说的就是这个理。
那么开店如何防范这类风险?
多安装摄像头、实时报警系统,制定应对各类风险的预案,在恶性事件有苗头时,就要设法阻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最后,关于店主对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再转载一个法院的判决,希望对店主有帮助。
六、同类案例的判决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18)陕0104民初6185号民事判决书
2016年6月某日晚,原告张某峰及随同人员程某某、贺某等酒后去被告谈笑歌舞厅消费,消费期间,原告张某峰突然称其口袋内三千元被人偷走,遂与被告谈笑歌舞厅工作人员发生言语冲突,期间原告在张某峰将谈笑歌舞厅桌子碰翻,随后张某峰被不明人员殴打,张某峰随同人员报警。
派出所出警后,对原告张某峰、程某某进行了询问。
原告张某峰受伤后前往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闭合性胸部损伤;右侧第4-5肋骨骨折,右侧胸腔积液;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左侧脑室后角高密度灶,发生各项费用2万余元。
张某峰被殴打事件发生后,因无法确定实际侵权人,故刑事案件未能侦破。原告张某峰遂于2018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认为被告谈笑歌舞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被告谈笑歌舞厅对其进行民事赔偿。
另查,陈某某张某峰被殴打并报警、派出所出警之后,向派出所报警称,谈笑歌舞厅有人喝酒滋事与其他客人发生肢体冲突,损坏了歌舞厅内的桌椅、酒水,两名客人受伤离去,谈笑歌舞厅向受伤客人支付1000元伤口包扎费,但没有留下该两名客人的联系方式。
在被问及谈笑歌舞厅内是否有监控设备时,陈某某称其歌舞厅配备有监控设备,但因为当天早上停电,下午4点来电,故监控设备没有开启。
本院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利受法律保护。
原告张某峰前往被告谈笑歌舞厅消费,被告谈笑歌舞厅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保障原告在消费期间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被告作为娱乐场所,违反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歌舞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笔录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转,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的规定,
因原告张某峰在被告歌舞厅消费期间,被不明人员打伤,歌舞厅无法向原告张某峰及公安机关提供监控录像资料以查明案情,歌舞厅应当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纠纷产生时,原告张某峰本人也有部分责任,本院认定原告张某峰应当承担其中30%责任,被告谈笑歌舞厅承担其余70%的责任。
原告损失共计29386.97元,由被告谈笑歌舞厅承担20570.88元,其余8816.09元由原告张某峰自行承担。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双方互相诉讼,未及时解封赔偿损失70万元!!!
诉责险风险评估:第一次诉讼未交诉讼费撤诉了,再次诉讼保全风险高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起诉及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基于重复的诉讼请求的保全,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内部印章管理混乱错误起诉,引发的诉责险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被推翻的工程造价鉴定报告,引发了诉责险的赔案!!!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起诉索赔税款变更为返还发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购买事故车后提起3倍车款赔偿诉讼,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推翻生效调解协议的财产保全,会构成保全错误吗?!!
保全错误的100个理由:甲方诉乙方赔偿工程质量维修金两次撤诉,被判保全错误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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