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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责险风险提示:从一例天价的诉责险索赔案件再谈巨额案件的隐藏风险

  • 2021年07月28日
  • 17:45
  • 来源:
  • 作者:崔春霞

前言

2019年5月,崔老师曾经撰写过一篇文章,提示诉责险承保中巨额案件存在的潜在风险。

在此文中,大概总结了这样几种隐藏风险:如司法环境的影响、被放大的保全溢额的影响、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漫长的诉讼周期、保费不充足、高额的法律费用、风险集中效应等等。

近期,行业就发生了一起索赔金额高达1.3亿多的诉责险天价索赔诉讼案件。

作为诉责一姐的崔老师,出于研究的目的,经多方打听,了解到了本案的案情和来龙去脉。

因本案踩中了在上文中提示到的多个风险点,(注:其实崔老师我并不愿意看到自己提示的风险应验),因此特撰文分享给朋友们,以便保司承保诉责险时引以为戒。

一、案情简介、诉讼情况及保全情况

(一)多起诉讼情况

1、一审:张甲诉A公司欠款9.17亿元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17年3月,张甲作为原告,以A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某省高级法院。理由是张甲曾于2006年-2007年向A公司出借巨额款项,A公司未归还。其中借款本金2.9亿元,利息480万元,逾期利息6.5亿元,起诉索要总金额高达9.17亿元。

起诉同时,为保证判决履行,张甲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查封A公司持有的A股股票等约价值9.17亿元的财产。

因需要提供保全的担保,张甲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额9.17亿元的诉责险。因保额巨大,数家保险公司共同承保本案。

高院审理后查明,A公司已于2006年-2007年归还了全部借款本息。

2018年6月,高院判决,驳回了张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2、二审:以事实不清理由发回高院重审

一审判决后,张甲不服一审结果,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2019年1月,最高法院审理后,裁定发回省高院重审此案。

3、重审一审:省高院再次判决驳回张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0年2月,省高院经重审后再次判决,驳回了张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4、重审二审:最高法院维持一审判决结果

张甲不服,再次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2021年3月,最高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张甲的全部诉讼请求。

5、关联案件:裁判文书网查到的刑事判决书:

从裁判文书网可检索到一份关联案件的刑事判决书,2012年1月,张甲涉嫌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抽逃出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11万元。

6、保全侵权索赔诉讼:A公司起诉张甲及保险公司保全错误赔偿损失1.3亿元

2021年6月,A公司以张甲及为其提供保全担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起诉至省高级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索赔金额1.3亿元。损失以保全金额9.17亿元为基础,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算。

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二)财产保全的情况

1、2017年6月,法院裁定冻结了A公司持有的大量流通股股票。

2017年6月,应张甲的申请,法院裁定冻结了A公司持有的关联公司的价值9.17亿元流通股票。

2、2017年10月,法院裁定解封股票改为查封房产

因保全股票的消息公告后,对上市公司的股民造成不利影响,导致股价下跌。

2017年10月,应A公司申请,法院召开听证会,同意A公司用价值9.17亿的房产,置换了上述股票,即解除了对A公司持有的流通股票的冻结,变更为保全A公司提供的其他担保人的价值达20多亿的多处担保房产。

上述保全期间3年。

3、2020年9月,张甲申请续封保全1年。

2020年9月,张甲向法院申请续封保全,后法院裁定继续保全1年。

(三)说明:

目前关于诉责险的天价索赔案件仍在一审中。至于本案是否构成保全错误,是否造成损失,损失多少,虽崔老师看了资料后内心已有判断,但因需要等待法院的审理和判决,崔老师就不妄加分析和评判了。

不过,就崔老师的经验判断,本案结果并不乐观,而且本案极有可能成为诉责险的第一大赔案,希望本案能够给忽视风险无序竞争的诉责险市场降降温。

虽案件结果崔老师不愿意在此文中进行预判,但本案涉及的很多问题,崔老师感觉还是很有必要给读者们分析下的。

二、本案承保的风险分析

(一)本案事实存在很多疑点

本案借贷发生的时间在2006-2007年,但起诉的时间在2017年3月。因本案的金额巨大,单本金就达近3亿。这么大的金额,长时间不主张,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进行过交涉,没有提供时效中断的证据,非常不符合常理。

作为我们保险公司,进行承保风控时,对于不符合常理的案件,要引起高度的警觉。

(二)本案起诉主张金额极端不合理

本案张甲起诉的本金为2.9亿,但逾期利息高达6亿多,对于逾期利息能否得到支持,我们评审案件应有合理的预估,对于诉讼中原告主张的不合理的金额,应引起高度重视。

(三)本案保全了A公司持有的大量A股流通股票

本案张甲申请财产保全时,财产线索就标明了为大量的A股流通股票。而股票非常特殊,价值波动较大。

其实股票为保全的高风险标的,我们承保诉责险时,不但保全股票要慎重,保全上市公司的财产也要慎之又慎。因上市公司需要进行信息披露,此类消息,必然会对上市公司的中小股民带来负面影响。

本案A公司持有的的股票被冻结后,上市公司就对此信息进行了信息披露,确也造成了股价的波动。

不过好在法院很快应A公司的申请,举行了解封听证,同意了A公司置换保全标的物的申请。保全股票的时间并不长,不然损失不可估量。

(四)本案申请人张甲多次阻碍解封

另外,本案中,在财产保全后,A公司多次提出解封,张甲多次追加保全金额,阻碍对方解封。

这一点,也是诉责险这个险种的一个致命之处,即一旦承保后,就脱离了保险公司的控制范围。

(五)本案保全申请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裁判文书网可以公开查到

诉责险承保时,保险公司只能接触到原告方,一般无法联系到被告方,正所谓偏听则暗,兼听则明。不能接触被告,就不能保证全面了解案情。

对于金额巨大的案件,保险公司需要多方位多层面多角度去了解双方更多的争议的细节。比如本案,就有一个重要事实也是风险点被忽视了。

本案的张甲,在2012年就因为与本案关联的案情,被判入狱9年多。如果了解到此情节,就不应该承保本案。其实该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可以查询到。说明本案承保前的风控环节要么对此事实未引起必要重视,要么就是未查询到。

本案提示我们,做诉责险承保风控评审,涉及大金额案件,一定要利用裁判文书网、天眼查等司法大数据手段,多方了解和评估真实案情后再做出是否承保的决策。

(六)本案诉讼时间跨度长,诉责险的长尾风险凸显

本案的起诉时间在2017年3月,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和重审二审,重审二审判决时间为2021年3月,前后长达四年。

2021年6月才开始启动诉责险的索赔诉讼,该案一审二审仍需至少1年时间。诉责险的长尾风险凸显。

(七)本案保全时间长导致损失巨大

本案诉讼时间四年多,保全时间也长达四年,因甲公司的起诉主张的损失为所有保全财产根据金额计算的利息,因本金金额9.17亿元,故利息也高达1.3亿元。保全时间长导致的损失的增多。

(八)本案的法律费用支出也不容忽视

本案起诉金额1.3亿,聘请律师应诉的法律费用的支出,也不会是个小数目。这也是诉责险产品的独特风险,就是即使保全不错误,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赔偿支出,但法律费用支出是无法避免的。

三、结语

承保法律风险的诉责险,因长尾会被忽视风险,而巨额案件,由于诉讼的独特规律,会存在不可预测的潜在风险。承保诉责险一定要充分评估案件风险后,再做出是否承保的决策。

注:因本案仍在诉讼中,故相关当事人信息进行了化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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