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小说
  3. 迷失的盛宴
  4. 正文

扩军的罪与罚

  • 2020年04月18日
  • 16:22
  • 来源:
  • 作者:
1996年, 在100多张牌照申请中,中国人民银行史无前例地批准成立5家中资保险公司,其中3家是总部设在北京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华泰财产、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另两家是总部分别设在西安和深圳的区域性保险公司:永安保险和华安保险。中国保险业迎来首轮大扩军。
新公司虽然以国有资本为主,但是民营资本首度挺进保险业,翻开了保险资本暗战中新的一页。民营资本将伴随中国保险行业的成长,上演无数正剧和反剧。而这几家公司,除了泰康人寿表现相对稳健,其余均是命运多舛:或股权纠缠不清,或经营几度浮沉,或高管不得
“善终”。
新华人寿就是其中一个缩影,几乎同时遭遇上述三重困境。
1996年创办时,新华人寿共有15家发起股东,包括东方集团、宝钢等,但事实上的大股东为国有企业的新产业系和民营东方系的几家公司。2006年6月,新华人寿公开的股东信息显示,新华人寿股东分别是苏黎世、隆鑫集团、宝钢集团、亚创、东方集团、北亚、海南格林岛投资公司、神华公司等15家股东。 
这仅仅是表象。
2007年11月的《中国经营报》披露,1996年10月,新华人寿刚成立时,外资苏黎世就同新华人寿创始大股东(即东方集团)秘密签订了《股权买卖与合作合同》。这份合同分为A合同和B合同,此外还签订了《特别合同》、《信托合同》、《质权设定合同》等一系列文件。
报道称,合同签署于1996年的10月30日,苏黎世合同签字人是时任苏黎世资深董事Frank Sriflik和时任苏黎世北亚/太平洋区负责人Rorber
t Sinler。签约后两周,也就是1996年11月12日,苏黎世马上兑现合同承诺,先行支付的1.425亿元人民币立即进入了新华人寿大股东境外账户。
这份秘密的《股权买卖与合作合同》规定:乙方(苏黎世)以每股3.85元的价格收购甲方(大股东)拥有的10%股权,双方商定,购买合同的总价款为 1.925亿元人民币(折合当时汇率计算),苏黎世先支付1.425亿元人民币,其余5000万元待股权交割后再支付。双方商定,甲方(大股东)要全力保证乙方(苏黎世)在新华人寿的股权利益,包括表决权、收益权和股份处置权。甲方负责推荐董事,并承诺按乙方的意图发表意见。合同其他内容还显示,甲方需为乙方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创造一切有利条件。
根据合同规定,在股权转让未实现的情况下,只要乙方提出续签合同,甲方应无条件执行,在相关条款中,根据乙方在附录上的要求,甲方承诺帮助乙方再次收购14.9%的新华人寿股权。
双方1996年10月签订的《特别合同》第七条规定,甲方保证为乙方安排收购新华人寿股份的24.9%,价格定为每股3.85元人民币。
如此一来,1996年11月12日开始,苏黎世以总价 1.925亿元人民币(按照协议其中5000万待股权交割后支付)已实际持有新华人寿10%的股权,并“隐性”获得了表决权、收益权和股份处置权。
与 1999年底,新华人寿首次公开向外资股东出售股份时每股4.25元人民币的价格相比,这份代持合同中苏黎世所代持的价格显然要便宜得多。
公开的资料显示,1999年12月25日,经监管部门批准,新华人寿以每股4.25元人民币的价格,首次向境外机构发行1.992亿新股,占新华人寿总股本的24.9%,并将总股本从6亿元增加到8亿元;其中,苏黎世保险持10%,国际金融公司持 6%,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和荷兰金融发展公司分别持4.5 %和4.4%。
此时,苏黎世让人代持属于无奈之举,因为监管规定“规定单一外资持有金融机构股权不得超越10%”。想进入中国市场,又要规避监管,“股份代持”成为唯一的手法。
但是,当1999年中国放宽外资金融机构的限制之后。苏黎世并没有终止与大股东的上述代持合同,而是与大股东续签了8个展期合同,继续由大股东代持10%股份。
其实,苏黎世有更深的考虑。
2004年,苏黎世收购国际金融公司手中所持有的新华人寿4.5%股份,同时荷兰金融发展公司也将4.4%的股份转给苏黎世;2006年底,苏黎世再次收购国际金融公司所持1.1%股权,国际金融公司则只保留0.4%的股份,经过这轮收购, 苏黎世获得了两家外资股东所持有新华人寿10%股份。
《中国经营报》报道称,到2006年底,苏黎世通过“隐性持股”(10%,后因扩股后稀释至7.5%)、高调参股(10%)和低调回购(10%)三种方式,已累计持有新华人寿股权比例达到27.5%,成为新华人寿真正的外资大“老板”。
除了外资,新华的内资股东也几度变换。矛盾激化之时,股东分裂为两大阵营,互有攻守。新华人寿的股东之争尚未散去,其创业大佬,前任董事长关国亮又因为挪用保费东窗事发,至今深陷囹圄。
不仅资本扑朔迷离,新华人寿还创造了一个中国寿险神话,开业第一年即为股东赚钱,并且一直将这一奇迹保持下去。
而通常按照国际经验,寿险公司一般要5~7年才能够实现赢利。
但是,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7》的数据,1996年新华人寿当年就实现利润425.2万元。数据显示,其营业利润亏损了2317.1万,但是拜投资收益2742.8万元所赐,新华人寿首年就赚钱。
不仅如此,1996年之后,新华人寿年年赢利。
这其中,新华人寿的投资能力尤其突出。1997年至2000年增资扩股之前,该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99亿元、3.05亿元、1.84亿元和2.38亿元,对应之期末投资余额分别是14.829亿元、15.8亿元、12亿元和20.34亿元。
如果按照这一简单投资收益率,平均近15%的收益,显然极为可观。如果其他同业也能够连续实现这一收益率,所谓危及中国寿险业的“利差损”自然就会烟消云散。不仅没有损失,而且还有“利差益”。
是真实的盈利,还是没有人说破的“皇帝的新衣”?
2006年5月,《21世纪经济报道》两位记者首度对于新华人寿连续赢利奇迹提出了质疑。其文《新华人寿连续六年盈利调查》,阐述了一个精算逻辑,如果寿险准备金计提不足,那么一家保险公司是可能实现账面赢利的。
 “准备金占寿险公司负债的80%甚至更多,提取一个百分点的调整,带来的可能是上亿元财务数据的变动。”
 “由于准备金提取标准的缺位,从理论上,存在调控财务报表的空间。”
不仅寿险,产险公司也难逃魔咒。
1996年8月29日,华泰产险在北京高调亮相,一度相当生猛,曾较长时期排在人保、太保、平安之后,成为全国第四大财产保险公司;这家公司还打响了车险费率市场化的第一枪,但是由于不熟悉车险的市场规律,结果是“吃不了兜着走”。
2002年华泰开始转型,车险由“粗放”收缩为“精选”,保险规模整体下降。华泰转型成为一家健康的小公司,2007年华泰保险在全国42家有业务统计的保险公司中排名13。同时,保险已经不成为主力,而华泰投资开始担当大梁。
偏安深圳,1996年10月创立的华安保险亏损最多。
2005年5月,《中国经济时报》报道,至2002年,华安保险已经形成了1.35亿的不良资产,亏损总额高达1个多亿;注册资本金只有3个亿,不良资产加亏损基本等于注册资本金了;保费收入负增长已经达到了70%;更要命的是现金流已成为负数。
 “没有现金流动的保险企业,说它是濒临死亡一点也不过分。”
2002年下半年,华安保险由原来的国有企业控股易手民营资本,由资本市场著名的特华集团实际接盘,揭开了华安蜕变的下半场。
最为不济的是1996年8月开业的永安,开业一年半就被行政接管,成为国内第一家被监管行政强制接管的公司。

阅读排行榜

  1. 1

    《迷失的盛宴》简介

  2. 2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7 跋:保险与茶

  3. 3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6 肖建华浮出水面

  4. 4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5 巴菲特和复星“保险梦”

  5. 5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4 安邦:地球人挡不了

  6. 6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3 张峻的生命人寿

  7. 7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2 来自星星的解植春

  8. 8

    《迷失的盛宴》修订版连载 01 序言:盛世保险的冷思考

  9. 9

    致谢

  10. 10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连交十年保险却被拒赔?瑞众保险回应:系未及时缴纳保费所致目前已妥善解决

  10. 10

    董事长变更后,中国人寿新添80后女总助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