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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责险赔案:诉讼中的谎言,保险公司的赔案

  • 2024年02月29日
  • 18:01
  • 来源:
  • 作者: 崔春霞

前言






近期崔老师搜集了多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诉责险赔偿责任的案例进行研究(在此也顺便感谢下给崔老师提供案例的各位亲),


其中就有一起诉责险赔案保全金额1250万,保险公司最终赔偿了保全错误的损失57万元。


现将此案有关内容整理后分享给大家:



01 前诉

A运输公司诉B销售公司解除合同退回货款赔偿诉讼被法院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2015年,A运输公司与B销售公司签署购车合同,约定A运输公司向B销售公司购买平板货车16辆,总价款690万元。


后A运输公司将B销售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要求返还购车款690万元、赔偿停运损失400万元及其他各种税费损失,上述总金额1250万元。


A运输公司并请求法院查封B销售公司账户资金1250万元。T保险公司为上述保全提供1250万元的诉责险做保全担保。法院随后查封了B销售公司的账户资金1250万元。


诉讼中,A运输公司主张,因B销售公司提供的车辆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造成停运损失等。


B销售公司提供了验收记录、车辆的GPS记录,车辆被交管部门处罚的证明,证明A运输公司虚假陈述。


后法院以A运输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判决驳回了A运输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A运输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后维持原判。




02 后诉

B销售公司诉A运输公司及T保险公司保全错误赔偿获法院支持57万元


既然需要后续进行追偿,我们就需要考量操作层面的诸多问题,如保险公司的风控思路、追偿能力等等各种因素:


前诉判决生效后,法院解除了对B销售公司账户的查封。B销售公司认为A运输公司起诉虚假导致保全错误,对己方造成损失。


B销售公司遂将A运输公司和T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赔偿贷款利息损失57万元。


本案历经二审,两审法院审理后认为:


本案系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上述规定是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法律规定,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七条的规定,行为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应当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否则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针对本案因诉中财产保全造成被保全人损害的情形,法律并未规定该种情形下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因此该情形下的责任承担不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应当以行为人存在过错为构成要件,A运输公司应否承担因财产保全造成被申请人损害的责任,应当考虑其对于诉讼及保全是否存在主观过错。


在A运输公司起诉B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A运输公司的诉讼理由包括车辆品牌车型与约定不符、车辆不合格、车辆全部停运无法上路行驶等,


而在本案一、二审中,B销售公司提交的A运输公司购买的16辆车辆的GPS行车轨迹能够证实,A运输公司购买的车辆一直在使用,并非其在诉状中陈述的无法上路行使、全部停运。


据此能够说明A运输公司在起诉B销售公司买卖合同一案中陈述的事实理由与实际情况并不相符,其对于该案的诉讼明显存在恶意,主观过错明显。


在此情况下,A运输公司继续申请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主观过错更加明显,其完全能够预见到诉讼保全措施会给B销售公司造成相应的损失,


因此A运输公司的诉讼保全行为存在过错,同时给被保全一方造成了实际损失,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构成要件,对于B销售公司的损失,A运输公司应当赔偿。


因T保险公司提供了诉责险保全担保,故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赔偿B销售公司损失57万元。


(注:本案还涉及其他问题,与主题无关,在此不予赘述)。




03 经验教训

本案法院判决的理由是比较中肯的,本案中存在如下数个诉责险承保的高风险因素:


1、主张解除合同的反言案件。


本案双方签订合同后,购买方支付了部分货款,出卖方交了货;但现在购买方主张解除合同退回货款,此种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对证据链的完整程度要求很高,故此类案件仍然是需要我们承保时高度谨慎和注意的。


请参阅诉责险的雷与坑:反言案件风险高


2、不符合常理的案件。


对于汽车等标准化的产品,国家有质量监管,其中一辆车有质量问题可以理解,如果说全部车辆都有质量问题,原告主张的可信度就要打折扣。


如果用常理判断存在问题的案件,我们就要慎重,否则我们保险公司就要为原告的谎言和任性买单。


就像本案,保全金额1250万元,保费不超过3万元,最终保险公司为投保人的谎言和任性买了57万元的单。


3、多次诉讼及实质反诉


本案双方就涉诉车辆发生多起诉讼,B销售起诉首先起诉A运输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拖欠分期购车款;


A运输公司反过来起诉B销售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虽然不在一个诉讼程序中,但特别像作为诉讼策略考量的实质反诉案件。


综上,作为承保法律风险的诉责险,为控制承保风险,对于大额承保案件,一定要借助专业团队的力量,充分进行风险评估后再作出是否承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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