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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监总局开工,首聚保险: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

  • 2023年05月24日
  • 23:34
  • 来源:
  • 作者: 智慧君

刚刚揭牌不久、正式“上岗”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家金监总局”),已紧锣密鼓地开展起相关监管工作,这一点从官网、官微的动态披露中即可看出。

5月22日,国家金监总局官微披露,日前,国家金监总局召开了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了保险业整体及重点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并研究了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结果。本场工作会议由刚刚转变身份的国家金监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主持,这也是国家金监总局挂牌以来对外披露的第一次工作会议,聚焦于保险业的偿付能力方面。

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一种综合判断,一直以来,是预警和监测保险业风险的重要抓手。对于保险业监管导向,国家金监总局首度强调,将加强保险公司的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形成偿付能力硬约束。

这也间接传递出,统一监管格局下,国家金监总局未来对保险业的风险把控将更加深入、周全,防范行业风险将会成为重要工作目标。就像国家金监总局局长李云泽在揭牌仪式上所言,要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大力推进央地监管协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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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金监总局披露的数据看,2023年第一季度末,纳入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实际资本为4.7万亿元,最低资本要求为2.47万亿元。

其中,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风险综合评级方面,53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05家被评为B类,16家被评为C类,11家被评为D类,该指标总体保持稳定。

对比2022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数据情况发现,从纳入的保险公司数量看,2023年第一季度比2022年第四季度多纳入了4家险企,即上一次纳入审议的保险公司数量为181家。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披露中,恒安标准养老、新华养老、人保养老和国寿养老,4家专业养老险公司首度披露了偿付能力报告。报告显示,4家险企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普遍较高,但皆未披露最新一期风险综合评级情况。

譬如,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恒安标准养老的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535.78%。对于风险综合评级结果,该公司在报告中指出,恒安标准养老自2022年12月起开展商业养老险业务,将于2023年4月首次报送风险综合评级数据,本报告期内暂无风险综合评级结果。

或许是考量险企数量上的变化等因素所致,从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情况上看,相较2022年第四季度末,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中A类公司增加了4家,其他类型险企数量无变化。但需注意的是,“不达标”险企数量仍有27家,其中,C类的有16家,D类的有11家,这些险企或将成为国家金监总局后续重点监管的对象。

从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看,2023年一季度末保险公司的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较上一季度下降了2.7个和5.7个百分点。不过,国家金监总局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保持在合理区间”。

此言不虚,相较2022年第四季度末两大指标环比皆下降超11个百分点的幅度,今年一季度保险公司整体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确已显著收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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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金监总局挂牌后对外披露的首次工作会议,在简短的会议内容表述中,其实也透露出国家金监总局接下来对保险业的监管导向。

例如,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就指出,“坚决落实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保险公司的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形成偿付能力硬约束,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会议还指出,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加强与完善保险监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会议强调将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深化金融改革等重点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切实保障保险业数据安全,并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确保保险业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事实上,无论是强化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还是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皆是为了更好地防范保险业乃至金融业风险,这样的监管导向早在5月18日国家金监总局的揭牌仪式上,“一把手”李云泽的首次发声中就已显露。

如李云泽指出,“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的监管体系、监管规则;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亮点,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努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大力推进央地监管协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可见,“防风险”是国家金监总局的长期重点任务,于保险业而言亦不例外,而做好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便是抓住了任务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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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国家金监总局在强调“防风险”、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从相关数据和表述中,也传递出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

譬如,在工作会议中,国家金监总局指出,2023年第一季度,保险业的发展好于预期,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万亿元,同比增长了9.2%;第一季度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24%,呈现出回升向好态势。加之上述监管对“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保持在合理区间”的总结,展现出保险业当前资产、负债两端整体向好,偿付能力风险整体可控的稳定发展现状。

众所周知,近两年来,在经历疫情冲击、地缘政治局势紧张、资本市场动荡不安,叠加保险业处于深度转型期阵痛,行业主体尤其是寿险公司经历了发展艰难期,无论是新业务还是经营利润整体低迷。

好在伴随国家经济的企稳复苏,资本市场的回暖以及行业转型初显成效等,保险业发展境况也开始转好。以上市险企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看,五家A股上市险企净利润增幅均达到两位数以上。

这样的转好态势,相信不只是保险公司乐于看到的,也是监管所期待的,毕竟防风险、强监管的最终目标还是为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当然,在行业向好发展的同时,微观层面的一些风险及问题仍不容忽视。在此前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发布的《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2022》中,就指出了保险业面临的六大风险和挑战,即战略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保险风险、公司治理风险、资本不足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例如,公司治理风险方面,股权结构变化、股权质押比例较高、高管人员频繁变更等,都成为影响险企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加强公司治理是险企稳健经营的前提,亦是监管聚焦规范的重点。

资本不足风险则主要体现在中小险企方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中小险企面临的经营压力加大。虽然为了更好地实现转型发展,很多中小险企在寻求增资,但在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意愿降低时,资本供需的不匹配成为中小险企增资难的痛点。

除此之外,操作风险中的违规情况,保险风险中的赔付支出快速增长、法律风险敞口增加等,以及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中的利差损、信用市场违约等潜在或逐渐暴露的问题,未来都需要监管长期予以关注。

而国家金监总局的到来,以及强调的“五大监管”行为,于保险业来讲,或将是防范这些风险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家金监总局“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逐步推进与落定,统一监管格局下,保险业或将迎来更强监管,但亦是推动行业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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