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打假维权不停歇。
对于企业来讲,每年的“3·15”就是一次大检阅,服务好不好、质量高不高,都会在这一天提心吊胆,一不小心就成为吐槽的对象,引发公众的 “判决”。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总会好奇 “今年又会有哪些品牌被点名?自己过去踩过哪些坑,上过哪些当?”就在大家等待“3·15”晚会到来之际,各种风险提示亦随之而来。
保险,一个更注重后期服务的虚拟金融产品,同样也存在着各种坑坑洼洼,有时让消费者叫苦连连。被“限时”诱惑、被“返利”吸引、被夸大的保障套住,甚至被“全额退保”迷惑等,各种各种的陷阱潜伏在消费者身边。
在“假面具”面前,如何识别真相,如何规避风险,是每一位消费者的诉求之一。基于此,在“3·15”到来之际,不仅银保监会召开了银行保险例行新闻发布会,并部署了今年的消保工作,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各地监管也开始行动,对消费者做出风险提示。
地方监管警示,三大“陷阱”需关注
据『A智慧保』统计,在今年“3·15”来临之际,除了各家险企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教育外,多地银保监局也针对保险业中频繁发生的、触及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事件进行了提醒。
从风险类别看,今年主要集中在三大块,即:代理维权或代理退保、“套路”营销、互联网保险消费。而这三个方面均是当前最受关注、且时常登上保险热搜的风险。具体来看:
陷阱之一:代理退保
代理退保,近年来最常见的骗保方式,不但伤害的是保险公司,也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在这项风险中,监管指出一些非法组织或个人打着为消费者维权的旗号,推出“代理投诉”“代理退保”“代理处置信用卡债务”等所谓“代理维权”服务诱骗消费者,名为代理维权,实则谋取非法利益。
从操作手法看,不法分子主要通过诱导消费者委托“代理维权”,收集消费者身份证、银行卡、保单、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然后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捏造事实、提供伪证,以此来获得退保,而不法分子也可以达到从中收取高额手续费、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
而这些打着“代理维权”“代理退保”幌子的不法分子,其实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因此,监管提醒消费者要准确识别非法代理维权手法及其危害,警惕非法“代理维权”陷阱等。
陷阱之二:“套路”营销
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套路,保险圈也不例外。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类伪金融产品及“套路”式营销行为层出不穷,不仅有损金融业的正面形象,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此前的监管提示看,保险圈的“套路”营销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 片面宣传“首月0元”“首月1元”“免费领取”,以“零首付”等套路给人优惠错觉,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 炒作“限售、限时、限量”,不如实、不准确介绍产品责任、功能和保险期间。
· 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产品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等销售误导行为。
而在这些“套路”的背后,就有消费者因所谓“免费”“限时”等被套路,被误导投保了完全不了解的保险产品。
因此,为防止“套路”营销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监管提醒消费者从正规机构、规范渠道,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坚持独立思考、理性的消费观念。
陷阱之三:网销高息
互联网时代,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也带来了一些风险隐患。
众所周知,随着数字金融业务蓬勃发展,互联网保险产品因选择性多、投保方便快捷等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面对众多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很多消费者都存在盲目选择的风险。
为此,监管提醒消费者应注意核实投保平台的销售资质,切忌盲目选择导致上当受骗;应提高网络安全意识,不随意点击来路不明的链接或随意扫描二维码,以免个人重要信息泄露、银行账号被盗或资金受损;不要轻信互联网保险产品“高息”宣传,要认清保险的首要功能是风险保障,避免遭遇非法集资骗局。
同时,消费者在选择保险时,要仔细阅读保障责任、保险期限、责任免除等重要产品信息,根据自身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理性购买合适的产品。
若发生消费纠纷,可以通过保险机构客服热线等官方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问题。切勿通过网络不法分子等“代理维权”,避免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失去保险保障,甚至遭受诈骗的风险。
老年人要谨慎投资,守好 “养老钱”
相对于普通年轻的消费群体来讲,老年人的防骗意识稍显薄弱。尤其是在我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守护住老年人的“养老钱”,亦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
3月15日,北京银保监局还针对养老方面进行了风险提示。监管表示,当前,我国已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为了减轻儿女负担、更好安享晚年,希望通过投资理财让自己的“养老钱”保值增值。
然而,就在老年人理财的路上,却因金融知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等原因,落入了犯罪分子的诈骗陷阱。不仅没有理财成功,反而搭进去了自己的养老钱,得不偿失。
基于这种情况,此次北京银保监局从四个方面警示广大老年消费者,在理财时一定要看清四类“投资误区”,即跟风投资、盲目投资、贪利投资、借钱投资。
与此同时,老年人要多参加正规金融机构等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的线上线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多学习金融知识,增强风险识别能力,提高警惕;树立理性投资理念,做好资金规划。
如果需要投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可拨打金融机构官方客服电话或前往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办理。同时,还要多与家人商量,对投资活动的真伪、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
维权有“妙招”,消保划重点
如果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怎么办?『A智慧保』查阅相关资料给出了整理:
· 涉及民事纠纷,可致电保险公司投诉热线。
· 涉及民事纠纷,可寻求当地保险行业协会调解。
· 涉及民事纠纷,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涉及民事纠纷,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涉及违法违规,可拨打银保监会信访举报咨询电话010-66279113。
需要注意的是,消费者购买保险时被误导,在“投诉举报”时要注意收集证据和材料。
当然,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7月,银保监会还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将消保监管评价引入打分制,75分以上才算及格,75分以下面临整改、停新、禁设分支等。
此外,在“3·15”来临之前,监管针对保险机构中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一些行为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例如,3月14日,贵州银保监局就针对君龙人寿因强制消费者在借款过程中投保意外险等违规行为,对其罚款55万元,相关人等也被处以不同的罚款。
一边是完善监管制度,一边是加强对保险机构的合规行为监管,多重防护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在不断改善中。
而今年的消保工作怎么做?在3月15日召开的主题为“银行业保险业深入推进金融消费者保护”发布会上,银保监会消保局局长郭武平表示,将从四个方面重点布置:
○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组织开展银行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开展银行业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专项整治。
○ 出台一些制度,包括《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
○ 继续加强消费者宣传教育。
在监管、行业机构与消费者齐心协力下,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将越来越好,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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