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间,来自瑞幸“自曝”的一份公告揭开了公司存在的财务性问题。瑞幸表示,在审计2019年年报时发现问题,为此公司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展开内部调查,从而发现2019年二季度到四季度,公司首席运营官(COO)刘剑与向他汇报的几名员工,共同伪造了高达22亿元的销售金额。
这一“自我爆雷”事件瞬间将“瑞幸”两字推上热搜,引发市场一片哗然。
作为一家口碑尚可的咖啡品牌,因高管惹下的祸端,一夜之间,公司市值蒸发350亿元,股票下跌80%左右,盘中多次熔断。不仅如此,此事还牵连其他经营商,“所有中概股、在华投资的美元基金都将被这杯注水的咖啡影响”。
一时之间,市场所有视线聚焦瑞幸。对于如何规避因此类事件遭受损失的话题,牵引出保险市场上小众但专业的险种——“董责险”。
有媒体报道,瑞幸在赴美上市前投保了董责险,国内约有十多家保险公司以共保体的形式参与了此次承保。中国平安已收到被保险人提起的理赔申请,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另有文章报道,关于具体索赔额,根据美国法律对类似案件的索赔额计算可知,瑞幸咖啡或面临最高大约700多亿元人民币的索赔。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锐算了一笔账,按照美国法律对类似案件的索赔额计算方式,即设定一个时段,当中的最高价,以及事发后最低价,得出价差,再乘以股份数量,即是这家公司可能面临的投资者索赔额。
“若以2020年初至今作为时间段计算,期间瑞幸咖啡2020年1月7日曾触及年内最高价51.38美元/股,事发后最低价为2020年4月2日晚触及的4.9美元/股,公司最新总股本为2.4亿,由此可粗略计算出,一旦面临集体诉讼,瑞幸咖啡将面临的赔偿总计约11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754亿元。”
“董责险”专业但小众
属于非主流产品
何为“董责险”
董责险,是指由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为不当(其中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近年来,由于高管说错话、干错事等,造成上市公司股价下跌、声誉受损的事件频频发生。且随着监管越来越严,公司、高管的处罚案例也不在少数。
为规避因高管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相关财物损失,一些上市公司开始为自家管理层戴上“安全帽”,为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责任保险,也就是现在所说的 “董责险”。
安达保险相关负责人告诉『A智慧保』,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D&O)其实不是一个新险种。近年来,随着美国、欧洲及亚洲等知名企业财务丑闻接连爆发,全球司法在公司管治上更多关注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提出更严格的管理标准,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责任提升到空前的高度。
根据相关资料来看,作为一款外来产品,“董责险”发端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60年代后得到较快发展。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为自己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董责险”。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增加,购买“董责险”不仅成为保障企业董事、监事及高管的诉讼风险,也是衡量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重要环节。
自2002年第一份“董责险”落地中国市场,18年间,“董责险”一直作为财险中的小险种存在。虽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但渗透率很低,小众而不普及。
安达保险相关负责人透露,“董责险”引入中国逾二十载,而A股投保率仍然不足10%,相比美国和欧洲上市公司超过90%的投保率,国内仍然处于低位。
有数据显示,在目前A股主板的3600多家上市公司中,大约有185家购买了“董责险”,投保比例在5%左右。但反观欧美保险市场,对于”董责险”的投保比例基本在90%左右,且部分地区更是达到95%以上。中国香港地区的”董责险”购买率也达到了60%-70%。
普及有难题
“风控+理赔”或阻碍投保积极性
为何看似如此重要的“董责险“,在国内的渗透率这么低?
有业内人士告诉『A智慧保』,“董责险“是财险中的一个小险种,目前大家对于”董责险“的关注度还不是很高,尤其是目前在财险一险独大的情况下,像这样的小险种,在投入方面不是很大。
从承保端看,财险公司在该险种承保的前、中、后台等风控技术上还不成熟。虽然随着保险业发展的演进,车险的占比在不断减少,非车险比例不断上升,但在非车险领域,健康险依然是未来的重头戏,而责任险方面,因近年来爆雷事件频发,保险公司对于风险的把控技术仍然有很大不足。
如一味地承保高风险事件,而风控技术跟不上步伐,保险公司将面临很大的承保风险。
从投保端来看,中国大部分企业对于“董责险”的投保积极性还不是很高,这或许是出于对发生赔偿概率较低的原因,或者是出于对“董责险”理解认知不清楚的原因。
其实,从“董责险”理赔数据看,目前在公开市场上,并未看到很多的理赔案例,且自2002年引入A股市场后,也很少有国内上市公司公告过该险种的赔付情况。曾有媒体报道称,是因为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签有协议,理赔情况不方便透露导致理赔案例难以公开化。
很可能因为给予不公开原因,多数公司认为发生理赔的概率很低,“董责险”也沦为 “可有可无”的险种。
承保范围灵活
但定价标准迥异
目前来看,A股市场上购买“董责险”的公司主要有几大类:
· A股和H股两地上市公司。
· 公司治理较好的大型国企及金融机构。
· 聘用了有海外背景高管的,或者有股东是外资背景,或有跨国业务的公司。
· 科创板公司。
且根据不同公司的类型,会有不同的保费标准。
有资料显示,“董责险”通过市场化的保险定价机制,来检验企业的治理情况。而影响“董责险”的报价因素有很多,例如证券类风险、运营类风险、财务类风险、公司治理类风险。
因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甚至上市地点不一样,保费也完全不同。对于内部管理比较差、风险比较高的企业可能很难获得此类保险保障,即使能有保险公司承保,保费也会非常高。相反,公司治理很好的企业不仅能获得较高的保险额度,也能以较低的保费投保。
例如,格力地产,保额5000万元,保费30万元/年;广州日报粤传媒,保额2000万元,保费50万元/年(投保责任范围为公司和高管);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保额5000万元,保费25万元/年。
保障范围方面,安达保险告诉『A智慧保』,目前市场上“董责险”保障范围基本类似。以安达保险推出的“董责险”为例,可以预付抗辩费用;保障覆盖全球范围承保区域及全球司法管辖;补偿损失可涉及公司证券赔偿责任、雇佣行为责任、子公司管理责任、外部组织职务责任、污染管理责任等,可以有效解决公司与诉讼方(主要是股民)之间的诉讼成本等。
此外,从被保险人来看,“董责险”的被保人分为“被保人个人”和“被保人公司”。顾名思义,被保人个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被保人公司就是指这些高管所在的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董责险”承保以后,所有高管自动列为被保人,包括所有已经离任、在任或者即将任命的高管。同时,在保单里也可以约定,责任可以扩展到新成立或收购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如想要承保其他非高管的职位,同样可以增加到保险责任范围内。
海外上市是刚需
触发理赔需警惕“故意”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董责险”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特别是对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而言,“董责险”是应付美国证券市场特殊法律环境的必要“装备”。
例如,SEC对于海外公司通过反向收购实现在美上市行为的调查,至今已波及大量在美的中国概念股,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面临的诉讼量不断增多。相关的抗辩费用、调查举证费用、和解金额等往往要花费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美元。若投保了“董责险”,一旦企业被集体诉讼,保险公司将在索赔开始时就预先垫支企业的抗辩费用,同时可以覆盖上市公司因违反当地相关证券管理的法律法规所产生的赔偿。
安达保险表示,近年以来,中国公司赴美上市态势火爆,2019年累计有32家公司在美国IPO上市,遍布教育、文娱、消费电商、金融和互联网等行业。与此同时,2019年共有17家中概股公司在美遭遇集体诉讼。
但并非所有的“高管事故”,“董责险”都能理赔。
根据安达保险“董责险”保单显示的内容,上市或非上市公司购买董(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可以保障及补偿公司的董(监)事及高级职员在执行公司管理职务时,因不当行为遭受股东、雇员、政府机构、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提出的诉讼或调查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而对于违反披露义务、忠实与勤勉义务等“不当行为”的定性,则是能否触发“董责险”保单赔付的关键要素之一。
“不当行为”在主观上有“故意”和“过失”之分,而保险给予保障的是“诚实经营者的赔偿责任”,即过失性责任。只有在经营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仍然导致损害的过失行为才能纳入保险责任。而对于“故意”和“犯罪行为”所导致的赔偿责任和投保人的损失,则不属于保险提供赔偿机制的本意所在。
对于瑞幸此次交易造假,有律师表示,中国平安仅仅表示收到了被保险人提起的理赔申请,但根据保险的投保条款约束,“董责险”并不是万能的,包括不忠诚行为、内幕交易等多种行为都被列入“董责险”的除外责任中。这也就是说,瑞幸这次所陈述的COO主观编造交易的财务造假行为,不具备获得理赔的条件。
随着国内相关立法及监管的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个人受诉的几率不断上升。同时,H股及海外上市公司数量的快速增长,使国内公司董事及高管个人在海外受诉的风险明显增加。
例如瑞幸一事,因高管的“不当行为”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此后或许也会衍生其他的连锁反应。如果此次瑞幸投保了“董责险”,是否能获得理赔?不一定!
从“董责险”的接受度来看,有业内人士表示,相较A股其他板块,“董责险”在科创板更受欢迎,是因为科创板有多个风险点非常容易触发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矛盾,更需要有保险公司的介入,通过“董责险”转移企业未来面临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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