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2019
前面,我们介绍的大部分案例是保险公司少赔的情况,即,能不赔就不赔,能更少陪就少赔,那是因为,这些车主不是保险公司或相关人员的利益共同体。但是,还有一些情况,是保险公司故意多赔的,这个多赔有些是保险公司的公司行为,有些是一些人的个人行为,本篇,编者给大家大致介绍下,保险公司有哪些多赔的情况,大部分人可能不了解。这里,编者需要强调,保险公司多赔的比例很小,不会超过总案件数的5%,所以,给大部分普通车主的感觉是,保险公司就是少赔,因为,你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关联不大,甚至基本没有。
第一部分,保险公司公司层面的多赔。这里,又分为几种情况,第1,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固定修理企业,这点,其实,之前的文章也介绍过,就是和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的,保险公司会提高折扣,有些,甚至加价赔偿,比正常的市场或行业的赔偿价格都高,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利益输送,但利益受损的都是被保险人,即车主保费的钱。不过,随着监管的趋严,这种情况现在不多见。第2,对特定企业的多赔,就是,在这些企业投保时,保险公司会和他们签订私下协议,约定一些不符合法律的条款,比如如果赔付率没有超50%,即使酒驾,无证等也可以正常理赔,有些,甚至约定,赔付率没有超50%的,没超的部分会通过渠道方式返回给这些企业。其实,这些都是违法的,因为,保险费率是统一计算的,保险公司这样操作,其实就是拿其他所有车主的保费在为自己谋利。这种情况,目前还有少量存在,但比以前少了很多了。第3,就是个案方面,一些保险公司大的客户,或者领导发生事故了,本身是不能赔的,通过和保险公司高层打招呼,内部操作,比如减免一些必要的单证手续的方式,最后给与理赔,这些其实也是违法的。但所有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内部完成的,外人根本不知道保险公司这些暗箱操作。当然,还有一些多赔的方式,比如对一些修理店在修换方面,特别松,不像其他单位严格,这些都是通过内部宣导方式实施的,没有像前面几种情况,有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方式确定。还有比如,工时标准也会适当提高等等,但主要的方式是上述3种方法。
第二部分,一些人的个人行为的多赔。这部分内容,主要针对理赔员,还可能是上面的审核人员,他们为了个人利益,主要是回扣或者个人关系等因素,在配件修换,是否回收等方面,故意抬高总的理赔金额。这种情况,前面的《三成左右的理赔员存在拿回扣等情况》等文章有比较详细的说明介绍。相对于有意的多赔,还有一些是理赔员技能问题,被修理店忽悠造成的无意多赔,这也是比较普遍的。因为,理赔员的流动性相对较大,很多新人根本没有经验,或者就像我们之前文章说的,你不要觉得理赔员很专业,相当一部分人还不如你懂的多,所以,这些人有时会被修理店套路而多赔,我们目前在处理的几例可能就属于这种情况。
总之,保险公司的多赔,是针对和他们有利益关系的单位或关键人物,至于普通的车主,你们基本只有被少赔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