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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D级及以下险企重点监管,银保监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新规出炉:防止机构“带病运行”,评估分五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 2022年12月06日
  • 15:32
  • 来源:
  • 作者:赵梦涵

作者:赵梦涵

编辑:邢莉

来源:险企高参

11月30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长期稳健发展。

修订后的《办法》共五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评估内容和方法、评估程序和分工、评估结果和运用、附则。此次修订《办法》重点对评估对象、评估机制、评估指标、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并明确《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评估新规出炉,完善评估机制、评估指标等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修订坚持稳定性的原则,保持现有评估机制和评估体系的连续性,对一些具体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重点对评估机制、评估指标、评估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完善。具体来看:

《办法》进一步扩展了评估对象。原评估办法中评估对象仅为商业银行和商业保险公司。在结合前期公司治理评估实践基础上,此次修订将农村合作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货币经纪公司等纳入监管评估范围。

《办法》所附评估指标更加科学。结合近两年新出台的公司治理监管制度,评估工作聚焦大股东违规干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进一步丰富党的领导、股东股权、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提名和履职等方面的关键指标,并优化指标权重、精简指标数量,完善公司治理风险预警体系。

《办法》规定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包括合规性评价、有效性评价、重大事项调降评级三个步骤。

(一)合规性评价。满分100分,主要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监管机构对相关指标逐项评价打分。

(二)有效性评价。重点考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的实际效果,主要关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监管机构在合规性评价得分基础上,对照有效性评价指标进行扣分;对银行保险机构改善公司治理有效性的优秀实践,可予以加分。

(三)重大事项调降评级。当机构存在公司治理重大缺陷甚至失灵情况时,监管机构对前两项综合评分及其对应评估等级进行调降,形成评估结果。

合规性指标或有效性指标存在问题持续得不到整改的,可以视情况加大扣分力度。第二年未整改的,可按该指标分值两倍扣分;第三年未整改的,可按该指标分值四倍扣分;第四年未整改的,可按该指标分值八倍扣分;以此类推。

等级分五级,7类情形直接评定为E级

《办法》规定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总分为100分,评估等级分为五级:90分以上为A级(优秀),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为B级(较好),80分以下至70分以上为C级(合格),70分以下至60分以上为D级(较弱),60分以下为E级(差)。

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直接评定为E级:

拒绝或者阻碍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隐瞒公司治理重要事实、资产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风险;

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循环注资、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或与银行保险机构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严重影响银行保险机构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真实性;

股东通过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隐形股东、股权代持、表决权委托、一致行动约定等行为规避监管审查,控制或操纵银行保险机构经营管理;

公司治理机制失灵,股东(大)会、董事会长期(一年以上)无法正常召开或做出决策;

出现兑付危机、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情形;

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公司治理机制失灵的情形。

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对评估结果为B级及以上的机构可适当降低评估频率,但至少每2年开展一次。监管评估采取非现场评估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评估应每3年实现全覆盖。

D级及以下重点监管,采取分类监管措施

《办法》要求监管机构应当将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等级为D级及以下的银行保险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根据其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提出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整改要求,对其存在的重大公司治理风险隐患要及时纠正,坚决防止机构“带病运行”,防止风险发酵放大。

银保监会根据公司治理监管评估结果,对银行保险机构依法采取不同监管措施:

对D级机构,除可以采取对C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还可以在市场准入中认定其公司治理未达到良好标准。同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采取责令调整相关责任人、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等监管措施。

对E级机构,除可以采取对D级机构的监管措施外,应当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年第1号)有关规定,限制其开展授信类、资金运用类、以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还可以结合评估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对相关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机构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办法》发布后,银保监会将部署开展2023年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机构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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