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际保赔协会集团由13家互保协会组成。集团事务的管理工作由设在伦敦的秘书处协调负责。有关集团业务的完整详情,可在其网站(www.igpandi.org)上查询到。综合来说,国际保赔协会集团旗下的协会为全球航运业提供超过90%的责任险保障。像美国保赔协会一样,每家协会都是独立的、非盈利性的互保协会,针对船东及租船人在船舶运营中遭遇的第三方责任,为作为会员的船东及租船人提供保障。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运营的互保理赔及再保险计划使各家协会能够以具有高度竞争力的价格,提供责任限额非常高的保险。
协会之间的互保理赔是由《互保协定》规定的,其中界定了哪些风险属于互保范围内,以及损失如何在参保协会之间分摊。互保体系为金额超过1000万美元、但不超过约80亿美元(适用于大多数风险)的各理赔案件,提供了分摊机制。针对油污责任险以及船员和乘客责任险,设定了分项限额(油污为10亿美元,船员和乘客为30亿美元)。
在现有结构下,各家协会间对于第一互保层(金额从1000万美元到5000万美元)内理赔的分摊,通过三重公式来计算,其中考虑了各家协会参与承保的吨位、保费及理赔记录。对于第二互保层(金额从5000万美元到1亿美元)内的理赔,7.5%由负责理赔的协会自行承担,92.5%由各家协会采用吨位加权法进行分摊。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旗下各家协会签订了共同商业市场再保险合同,为单一案件理赔金额超过互保层上限(1亿美元)、但不超过21亿美元(油污理赔的限额为 10 亿美元)的部分,提供再保险。该合同据称是世界上最大的单一海上再保险合同。
此外,国际保赔协会集团旗下的协会还将一部分风险再保给专属保险公司Hydra Insurance Co. Ltd.。这是一家根据百慕大群岛 法律注册成立的独立账户公司。每家协会分别在该公司内持有一个账户,并在该公司旗下负责其自有机构。Hydra为互保层提 供再保险,此外还参与共同承保上述商业市场合同的第一再保层。
如果任何(非油污、非乘客和船员)理赔金额超过了主再保合同项下的赔偿限额(21亿美元),超出部分会重新回到互保层,由各家协会按照各自的相对“巨灾限额(overspill limit)”比例进行再分摊。这是按照《1976年国际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 中确定的各艘入会船舶赔偿责任限额的总和的2.5%计算得出的。
理论上,互保体系的这一最终层可以使单一(非油污)案件可获得 的赔偿总额达到80亿美元左右。其中部分金额(不超过31亿美元) 由再保险提供保障(被称为“巨灾保障”)。然而,根据案件最终 理赔金额的大小,大部分资金可能仍来自于各家协会。在这种情况 下,为了弥补对于该等案件的分摊责任,集团旗下各协会有权向其 会员收取“巨灾会费”。
香港专业保险经纪协会 (PIBA)
西英保赔协会
国际航空航天承保人联合会(IUAI)
中国航天保险联合体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
美国保赔协会
索赔和诉讼管理联盟(CLM)
太平洋保险会议(PIC)
英国特许保险学会
国际保险专业技术学会(IA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