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的定损和调查流程对吗
- 2025年02月05日
- 14:56
- 来源:公众号勇车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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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们在处理几个维权案例中,发现了一个共性问题,即,保险公司经常找一些不合规的理由搪塞车主。很多车主,因为不知道相关规则和规定,往往是保险公司说啥就是啥,事实上,很多东西就是他们自己编造的。比如全损时需要折旧赔付,比如修换问题时规定不能换,比如代位求偿时必须要对方身份证……,事实上,法律上并没有这些规定。就本案例而言,保险公司就是通过调查的理由,拖延并制约车主,这,其实是保险公司惯用的方法,因为他们知道,对绝大部分车主而言,理赔时效是拖不起的。
为什么说,理赔时效拖不起,有很多原因,有直观上的,也有经济上的。比如,不理赔,一直拖延,车主车辆就无法使用,会给生活和工作带去很多不便。此外,理赔作为一个事,如果不处理,车主一般都会惦记着,在情绪上也会受到影响。在经济上,保险公司拖得越久,对车辆本身就是一种贬值。还有,拖得越久,车辆的保险费却还在计算,就是说,只要车辆不动,保险费相当于就白白送给保险公司了。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拖延,对宝保险公司绝对有利,对车主绝对的不利,这也是保险公司很多时候爱理不理,冷处理很多问题,进行拖延的根本原因。
就本文的案例而言,保险公司就是用调查作为借口和理由,一直拖延车主。这里的拖延,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因为保险公司不能确定事故是否有问题,通过拖延的方式,增加当事人的忧虑感,制造一定的心理压力。第二,通过拖延的手段,为了减少赔付,作为保险公司谈判的筹码。所以,他们基本会理直气壮的说,我们需要先进行调查,确定结果后,才能进行定损。然而,这个调查过程,又是保险公司说了算,一个星期,一个月,二个月,有时甚至更久。那么,这些的说法和处理方式合理吗?答案是:不合理,也不合法。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还是行业的规定,调查和定损是不冲突的。调查和定损,并不是保险公司说的,只有调查完后才能定损。定损是损失确认,调查是核赔的一部分,从正常处理流程讲,定损应该在事故后,马上进行,但调查却不一定,对于部分案件,调查可能是在定损完全后再发起并进行的,这点,从业人员最清楚。所以,上面保险公司理赔员说的,需要调查结束后再定损,本身就是一种欺骗和忽悠,目的就是为了拖延,因为本身有很多案件是定损完后才进行调查的。
所以,定损和调查,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流程,退一步讲,即使最后调查结果是不能赔,从服务角度,车主也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定损的服务。所以,为了处理事故的整体时效,定损需要马上进行,调查可以根据保险公司的需要随时进行,但不管怎样,不能牺牲车主的整体处理时效。因此,案例中,保险公司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合规,本质就是为了拖延,实现给客户施压和少赔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