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发展的如何,除了经营业绩外,偿付能力也是检验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
随着保险业近年来的快速发展,以及年初实施的“偿二代(||)”的影响,险企对于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大。尤其是监管趋严的态势下,“达标”成为越来越多险企想要完成但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情。
就在近日,银保监会披露2022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显示,1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9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这也意味着起码有24家险企尚处于“不达标”状态,尤其是被评为D类的险企,更是身处经营严重受限的边缘。
一边是监管的硬性指标,另一边是业务发展的迫切需求,面对与日俱增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多的险企走上增资“补血”之路。然而,就在经济发展下行的客观现实面前,寻求“外援”也变得更加艰难。
银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2022年第二季度末,纳入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审议的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0.8%,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8.1%。整体数据依旧不错。但从风险综合评级看,却透露出一些险企的窘况。
据悉,在181家险企中,42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1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B类,15家保险公司被评为C类,9家保险公司被评为D类。单看这一组数据或许并不能发现异常,但要结合每一季度的数据变化来看,则发现越来越多的险企进入到“不达标”的行列中。
统计发现:
2021年第一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6.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100家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2家被评为B类,4家被评为C类,2家被评为D类。
2021年第二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3.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1%;95家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6家被评为B类,5家被评为C类,2家被评为D类。
2021年三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0%,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7.3%;88家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8家被评为B类,10家被评为C类,2家被评为D类。
2021年第四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91家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75家被评为B类,8家被评为C类,4家被评为D类。
2022年第一季度末,纳入统计范围的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4.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50家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107家被评为B类,15家被评为C类,8家被评为D类。
结合当前的数据来看,偿付能力充足率呈逐渐下滑之势,这与保险业的发展正关联。但从风险评级看,进入到2022年,被评为A类的险企数量几乎出现折半减少,多数险企成为B类。而C类、D类险企的数量也明显增多。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或还有一些险企会进入到“不达标”的行列,尤其是当监管将风险综合评级从ABCD四类细化为AAA等八类后,指标更加细化,要想拿“AAA”更不容易。
对于这样的变化,其实行业早有预期。分析原因,这与“偿二代(||)”的实施有直接的关系。
据悉,偿付能力作为检验险企风险抵御能力的重要指标,备受行业重视。而对于险企偿付能力是否达标,随着监管规则的调整,一些指标也在发生变化,有利于动态监测险企的经营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例如,在“偿一代”下,险企的达标线为“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但随着2021年版《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的下发,偿付能力监管指标就变为三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风险综合评级。而且,只有“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的险企,才可以算得上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12月银保监会下发《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后,对于险企的偿付能力“考评”再次升级。不仅完善了利率风险的计量方法,还增设了重疾恶化因子,将长期寿险保单的预期未来盈余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分别计入核心资本或附属资本等内容。
同时,“偿二代(Ⅱ)”下对险企的资本认定与要求更高。如《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提出:保险公司不得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评估增值计入实际资本;新增了对长期股权投资强制减值的要求,并对合营联营企业进行分层计量;长期保单未来盈余只能部分确认为核心资本,其余仅能算为补充资本等。
正是如此严格的考核标准,挤出来了一些隐性风险,曾经“合格”的险企出现综合风险评级明显下降。
依据2022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目前已披露的险企中,华汇人寿、中韩人寿、渤海人寿、三峡人寿、百年人寿、合众人寿、富德财险、阳光信保、前海财险、华安保险、渤海财险13家险企的风险综合评级为C,安心财险、都邦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D。
也就是说,还有2家C类险企和7家D类险企没有明确。目前,没有披露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险企有8家,公布了偿付能力报告但没有披露风险综合评级的有6家险企。
一位业内人士坦言,未来随着各家险企应对措施的不同,偿付能力结果也将会出现不同。例如,那些如愿以偿获得增资的,将摘掉D类或C类的“帽子”,如仍在增资路上苦苦寻找的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将继续下滑。
防范风险、综合风险评级需要达标,业务发展又面临一些硬性的“门槛”,对于自有渠道缺位的中小险企将是严峻的考验。
例如,互联网人身险新规要求,经营互联网人身险的最基本要求有五项,即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此来看,越来越多的中小险企,与互联网业务无缘。想要满足监管要求,想要获得更多业务经营的“许可”,提高自身偿付能力刻不容缓。
就连近日公布的个人养老金经营资格,也对险企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其中就明确,上年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最近4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
自2021年开始,很多险企开启增资“补血”之路。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有23家险企在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增长公告,还有10家险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来补充资本。2022年“偿二代(||)”实施年,又有一些险企加入到增资“补血”行列,截至11月中旬,有19家险企在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增资公告。
除增资“补血”外,还有一些险企依靠发债来补充附属资本。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显示,今年以来已有9家险企成功发行资本补充债,合计金额239.5亿元。近日,北京银保监局还批复同意民生人寿和英大财险分别发行不超过30亿元、不超过15亿元的资本补充债券。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资本市场的不景气,对于险企寻求资金来讲又多了一重压力。毕竟,在经济下行的环境里,资本出手也变得更为谨慎。
“偿二代(||)”实施后,也有一些险企未能及时补充资本以达到监管的要求,针对这样的情况,监管“特批”可以申请过渡期政策。
据悉,渤海财险、都邦财险、长安责任、太平洋健康险、横琴人寿、复星联合健康等险企已申请了过渡期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到2025年“偿二代(||)”要全面执行到位。
暂时的过渡期只是权宜之计,增资发债可解燃眉之急。长远来看,提升公司治理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强化风险控制等举措是关键所在,转型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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