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01年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公告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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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公告第25号|2001-01-18发布|2001-01-18实施|现行有效
保监公告第25号
(一)考试时间
2001年将举行4次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分别定于4月1日、7月15日、9月23日、12月23日的上午9:00-11:30在全国同时举行。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保险公司组织集体报名与社会报名相结合的方式。4次考试报名时间分别为:2001年2月15日至3月1日、6月1日至6月15日、8月8日至8月23日、11月8日至11月23日。具体报名事宜请与当地广播电视大学联系。
(三)考试教材
各保险公司可向当地保监办统一订购参考教材。社会报名人员向当地电大购买。
(四)成绩查询
考生可拨打查询热线16897133查询成绩。
二、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1年将举行2次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第一次考试的时间为5月13日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2:00至4:30。
第二次考试的时间为10月21日上午8:30至11:00和下午2:00至4:30举行。
(二)考试报名
第一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3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通过邮寄报名者在3月2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第二次考试的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通过邮寄报名者在9月2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三)报名和考试地点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见附表),考生可就近报名。
(四)报名条件
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未受刑事处罚者均可报名参加由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影印件)、学历证明文件(原件和影印件)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科目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共设两科:“经济理论概述”和“保险经纪理论与实务”。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六)其他有关报名和考试、购书事宜,请考生直接与考点联系,也可拨打查询热线9500195133查询。
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1年9月9日将举行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二)考试报名
考生可于2001年5月15日至2001年6月1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到考点报名。通过邮寄报名者在6月10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寄给考点(以邮戳为准)。
(三)报名和考试地点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共设七个报名和考试地点(见附表),考生可就近报名。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经济、金融、理工等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含5年);
(2)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曾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参加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
报名时,考生须向考点交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影印件)、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原件和影印件)、本人申明属实并亲笔签名的工作简历以及2张1寸免冠照片。
(五)考试科目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共设两科:“保险理论与实务”和“保险公估实务(包括相关法律和保险公估案例分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科或两科进行考试。两科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保险公估人资格证书。单科考试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六)其他有关报名和考试、购书事宜,考生可直接与考点联系,也可拨打查询热线16897133查询。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由我会统一组织编写,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从未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组织任何形式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培训及编写各类辅导材料。社会上的各种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培训活动及各类辅导材料均与中国保监会无关。
考生如遇到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考试报名点或其他单位强制考生参加培训或购买教材、辅导材料的情况,可向中国保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举报。
附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