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资源门户网站

  1. 首页
  2. 保险法律
  3. 正文

对《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2018年05月30日
  • 15:00
  • 来源:
  • 作者: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05-14发布|2013-05-14实施|现行有效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aw@cir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5号中国保监会法规部法规处(邮政编码: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6601187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0日。
关于修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制定规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规范行政行为,并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中国保监会各部门应当于每年度末按照要求提出本部门规章的立项建议,并报送法制部门汇总。规章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规章名称、制定目的及必要性、法律依据、拟确立的主要制度、与现行相关规定的协调性和计划完成时间等。”
三、将第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法制部门在对各部门的规章立项建议审核后汇总形成下年度中国保监会规章立法计划,经报送部门分管副主席、法制部门分管副主席审签,并报主席批准后实施。”
四、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对于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章,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起草部门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五、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起草部门应当将规章送审稿、起草说明、历次征求意见的相关资料以及最近一次征求意见汇总表等相关资料一并送交法制部门审核,属于规章修改的,同时送交修改前后对照表。”
六、第二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涉及的主要措施、管理体制、权限分工等问题有不同意见的,法制部门应当进行协调。经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将主要问题、有关机构或者部门的意见和法制部门的意见报主席决定。”
七、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规章送审稿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有关机关、组织或者公民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起草部门在起草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布,也未举行听证会的,法制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也可以举行听证会。”
八、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法制部门对规章送审稿作了重大修改的,可以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九、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规章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部门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
“(一)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
“(二)规章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
“(三)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部门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协商的;
“(四)规章的结构和内容存在重大缺陷的;
“(五)上报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不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的。”
十、将第三十二条修改为:“规章签署公布后,中国保监会应当在中国保监会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公布,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布。”
十一、删除第三十三条。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四条:“现行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
“(一)因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或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废止,需作相应修改的;
“(二)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需作相应修改的;
“(三)因保险市场或者保险监管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现有规章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的;
“(四)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形。”
相应地将“第六章
废止和解释”修改为:“第六章
修改、废止和解释”。
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规章修改的建议由规章起草部门向法制部门提出,规章修改的程序参照适用本规定。”
十四、将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现行规章的废止,由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经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席批准,以保监会令形式公布。”
十五、将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起草部门提出解释意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主席签发: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
本决定自
年月
日起施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阅读排行榜

  1. 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年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 2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

  3. 3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4. 4

    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

  5. 5

    金融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

  6. 6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

  7. 7

    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8. 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9. 9

    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

  10. 10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推荐阅读

  1. 1

    华泰人寿高管变阵!友邦三员大将转会郑少玮拟任总经理即将赴任业内预计华泰个险开启“友邦化”

  2. 2

    金融监管总局开年八大任务:报行合一、新能源车险、利差损一个都不能少

  3. 3

    53岁杨明刚已任中国太平党委委员,有望出任副总经理

  4. 4

    非上市险企去年业绩盘点:保险业务收入现正增长产寿险业绩分化

  5. 5

    春节前夕保险高管频繁变阵

  6. 6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通知要求全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赔付及预赔工作

  7. 7

    31人死亡!银川烧烤店爆炸事故已排查部分承保情况,预估保险赔付超1400万元

  8. 8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人寿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险责任转换业务试点的通知》

  9. 9

    国内首家批发保险经纪公司来了,保险中介未来将走向何方?

  10. 10

    比亚迪后又一科技巨头拿下财险牌照:车险市场群狼已至,真正的颠覆要开始了?

关注我们